房总是某文化公司老板,他虽姓房但是他在北京没有房,他的公司也是租用他人的房子办公的。房总看中某楼盘两套商住两用型公寓,与前业主某物业公司协议转售。物业公司提出目前房屋过户的税费太高,如果按房屋的实际转售价签订合同,即按200万元一套计税,会给房某增加额外的税费,于是希望签订两份合同,即“阴阳合同”。房某正在考虑中,他打听到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虽流行,但是买家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请问,他应该签订“阴阳合同”吗?
A、应该
B、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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