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的学生D在教室被人杀害,警察接到报案赶来,对现场进行了调查,被害人脖子的左边有一道很深的刀痕,像是遇袭一刀毙命,没有其他伤口也没有挣扎的痕迹,地板上有大量的血迹,初步判断死亡时间是昨晚7点左右,经调查了解到因为是周末,留校的人并不多,所以案发时只有被害人在教室自习,找不到目击者。资深老警官判断这一定是仇杀,于是很快就锁定了与被害人有过争执的三个人,发现他们都与被害人住在同一间宿舍,他们分别是A,B,C。于是警察们很快来到这个宿舍,一进宿舍,就看见他们在做着自己的事,其中A看见警察进来就立刻放下了拿在左手的笔,一副书生的样子,身材瘦小,像皮包骨;B是一个优秀的篮球控球的后卫,正在看篮球杂志,看见警察走进来放下了拿在右手的杂志,显得有些紧张;C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在吃打包回来的西餐。告知D被杀后,C一阵冷笑,仿佛巴不得D死,可以见得他们相处的并不好,在场的人都对此感到愕然。随后警察对宿舍进行了搜查,其中在B的衣柜里找到了一把并不锋利的水果刀,看上去很干净。经法医鉴定,上面有微量的A的血迹,“没错,这就是凶器。”一位警员说,但是并没有在刀上发现任何人的指纹,也就是说刀子是人带着手套或包着放进去的,问B谁用过这把刀,B说:“上次A借过我的刀,因为我的柜子是从来不锁的,所以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还的。”问A这把刀是什么时候还的,A说:“昨天下午5点还的。”并且A极力声称D不是他杀的。B始终紧张。警察宣称在这副手套或包放刀的东西没找到之前,凶手还难以确定。随从的一名侦探说:“这是一起高智商犯罪,恐怕你们永远也找不到那副手套或其他东西了,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那么你知道凶手是谁吗?
被害人A在自家被枪杀,焦灼痕表示为近距离射击死亡。但是被害人死亡之时自家为密室状态,唯一的入口被大量的家具所堵。被害人家为普通的三室一厅,所有窗户皆被钢筋防盗网所封,虽然窗户并没有关上,但是没有想从窗户进出也是不可能的。
同时被害人在死亡前十分钟的时候进行了报警,说有人要杀他,通话中表现的极为惊恐,随后在出警的警员到达被害人家门口的同时枪声响起。随后警员想要强行突入,奈何防盗门根本不为所动,于是在联系的被害人妻子B,在枪响一小时后才用钥匙解开门锁,但是却推不开。最终无奈之下是拆了防盗网从窗户进入室内,被害人早已是冰冷的尸体。
经过警方调查,被害人A最近购入了高额的保险,受益人为被害人妻子B,而且被害人死亡的日期保险才生效不到一周。所以警方完全怀疑凶手可能是B,但是B这一天却有着无比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因为当天B几乎全天都和公司同事以及客户在一起,直到警方电话练习的时候也没有单独行动过。
案件几乎是没有任何进展,因为A几乎没有任何仇人,平时也都是好好先生的样子。唯一有动机的便是他的妻子,因为妻子最近非常需要钱,或者说是他们家非常需要,因为他们的女儿得了重病,需要大量的钱支付治疗费。但是他们却并没有那么多钱。
于是警方开始怀疑这是自杀骗保,但是被害人是被近距离枪击致死,被害人手上并没有硝烟反应,但是现场却并不存在手枪。而且这最重要的凶器至今没找到。现场指纹检查结果,所有堵门口的家具都上被害人自己搬过去的,而且根据尸检结果,被害人死亡前明显的有过剧烈运动。但是现场却找不到外人存在的痕迹,只有被害人一家人的痕迹。
就在警方无所进展的时候,一封匿名信寄到了警局,里面是一颗子弹,子弹上的膛线痕和被害人体内的子弹上的膛线痕一致,也就是说这是凶手寄来的。但是这封信的寄出时间却是在案发时间之前,事件就变得更加离奇。
虽然说被害人当时所在的位置是客厅,并且靠在堵住大门的家具之上,正面面对着窗户,远程射击的可能也是存在的,但是那焦灼狠却明确的表示是近距离射击,而且是极近的距离。而且案发当日大雾,想要远距离精确瞄准根本不可能。所有的一切都陷入了谜团,但是这个时候,凶手却自首了。
凶手C表示和被害人完全不认识,但是凶手C是带着凶器自首的,膛线痕迹表示这也确实是射杀被害人的凶器。警方调查结果,C和A实际是有一点交集,似乎都喜欢逛同一个论坛,有过几次版聊,但是似乎并熟。
但是凶手C虽然承认犯罪,却闭口不提犯罪手法。他说的很明确,他的目的就是制作悬案,完成不可能犯罪。就是要让人知道凶手是他却不知道他如何做到的。
那么你能搞明白这一切他是怎么做到的么?
星期日早晨,G湖水面上漂浮着一具钓客的尸体。他是在租借的游艇上垂钓的,游艇翻覆,溺水而死的。死亡时间为星期六傍晚五点左右。最初以为只是一个意外事故,但经过团侦探的搜查后,发现这是一宗谋杀案件。向被害人借了巨款的朋友就是凶手。但这位嫌疑犯却有不在场证明。
星期六,他也租了另一艘游艇,和被害人一起在G湖垂钓。但下午三点,他先行离开,搭乘G站出发的15时40分的列车,回到了K市的住宅。到达K站的时间是18时30分。这期间,他一只待在火车上,车长可以作证。团侦探知道这名男子是某大学附属医院的药剂师,因此识破了他的巧妙手法。
那么, 这位犯人究竟使用了什么手法,使被害人在下午五点左右翻船溺水的呢?
医学院解剖学讲师,许诺青,三十二岁,被发现死在其所在学校的解剖实验室,并被泡在福尔马林内。死者面色安祥,但手腕部有些许淤痕,死因是由于窒息(淹溺)。死亡时间大约是在2月13日晚上22点。可疑的是:警方在2月15日早上接到被害人打来的求救电话,经核实,电话号码、打电话人的声音也为被害人。在找到尸体时却发现死者的手机也被一起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与其同住的室友皆言于15日早晨六点左右见过被害人。那么被害人是怎么死的呢?
最近,杰斐逊被人暗杀了,警方询问当时有作案可能的人:
1.邻居约翰
职业:公司经理
和被害人关系:借给被害人近万元现金,但被害人迟迟不还
供词:我没有杀他,在他被害当天,我在家和几个朋友打麻将
2.弟弟汉斯
职业:考古学家
和被害人关系:好赌博,因此老被哥哥打骂
供词:他是我亲哥哥,我怎么可能杀他。为了消除你们的疑问,我在欧洲发现了这个——一张照片,上面内容是中世纪欧洲人在吃火锅
3.前女友玛丽
职业:舞女
和被害人关系:因被害人甩了她而很记恨
供词:我没什么说的(掩面痛哭)
根据以上信息,请问,谁是凶手?
“被告,你还不认罪吗?除了物证我们还有一个人证!”检察官冷笑道。被告汗如雨下。证人大声道:“那晚,我从窗户看见他举刀刺向沉睡的被害人。血还顺着刀尖流到了他的右脚上。对,他那天穿的就是现在这双拖鞋!”检查官指着被告:“人证物证俱在,事实已经很明显了!凶手就是你!你趁被害人熟睡的时候捅了她三刀,导致其当场死亡。”被告低下了头:“没错…是我干的…”“反对!”沉默已久的辩护律师终于开口:“裁判长,被害人的确是被捅死的,他们说的其实都对,但是…”她嘴角露出微笑,“检察官大概记错了,不是三刀,是四刀!而且…被告是个左撇子!”
警探走进罗曼的房间,这个妖娆的女人全身赤裸的躺在自己公寓走廊的地板上,她被人枪杀了,现场整齐没有挣扎搏斗过得痕迹,子弹从背后命中她的要害一枪毙命,警探看了看现场,是熟人作案。显然是熟人敲门进入房间跟随死者向房间里走的时候动的手,做的干净利索,警察们忙活了一上午除了在地板角落里发现的一颗没有任何线索的子弹壳之外没有再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没有办法值得从她周围的熟人中进行排查,可是被害人的交际圈乱的一塌糊涂,因为她说过,喜欢听男人在自己身上喘粗气的声音。想到这里警探不由的一阵头大,好在当天具有作案条件的人并不多,经过仔细调查最后吧犯罪嫌疑人锁定在2个人身上。
嫌疑人A保全公司雇员海军陆战队退役士兵总是随身携带一把cz75自动手枪,跟被害人一直是情人关系据他所说被害人曾说过他能给被害人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刺激
嫌疑人B牛仔某个休闲农场的所有人因为自己的牛仔身份更是枪不离身总是把柯尔特左轮带在身边,据说被害者周末经常去他的农场玩,说她喜欢骑在马上风流过身体的感觉....对了她骑马的时候不喜欢穿衣服
两个嫌疑人被带到警探面前,警探没有看调查报告只是仔细看了看两个人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下,谁是凶手他已经心里有数
请问凶手是A还是B?
为什么呢?
《证据在手中》
黑夜像一头巨兽,喀嚓喀嚓的吞噬着世界。
“喂,快来,我们公司的庆功会上有人自杀了。你们快来啊。我们在xxx街的xxx公寓。”
几辆警车停在了一栋公寓的门口,车里的警*察迅速的冲进了房间。
只见一名女子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警*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到死者旁边。死者旁边的人均是一脸惊吓的盯着眼前的一切。(共4人。小一,小二,小三,小四。)。
死者是脑门遭枪击而死亡的。推断死亡时间大概是十几分钟前。被害人右手边有一把枪(枪上有消音器)是颇有些怪异的。经检测,被害人开枪的手上有硝烟反应。所以可以推断是自杀。此次之外,还在被害人的右食指的内侧(即有指纹的一侧)有一圈浅浅的、红红的勒痕。让旁观的四人觉得怪的是:他是左撇子。
小一:刚才我们在客厅庆功,小小(被害者)一个人说要上厕所,我们没在意。我一直和他们三人在聊天。
小二:对。也许是因为前不久和男友刚分手把。情场失意,商场得意。
小三:他们说的没错,刚刚我只是去了一下厕所没看到小小,所以就让大家去找小小。才发现的小小。来的时候已经死了。
小四没有什么都没说,一直板着脸。最后,在警察的盘问下,终于开口了:“我只是迟到了,晚来了些,之后就没再和大家分开过。”
请你推理:凶手是谁?什么手法?证据呢?
一天,某公寓A死在了自己的房间.是被警察发现的。
发现尸体的状况:
A的姐姐说:“当时,我回到家,叫弟弟,却没人应,扭动弟弟房门的门锁,发现上了锁,我继续敲门,里面仍然没人回应,而且弟弟很少锁门,我觉得有些不妥.就决定先报了警。‘
警察到场后,撞开门,发现,门后被衣柜顶着.两个警察用力推才把门推开.就发现,尸体死在床上.被人用刀刺中心脏.
现场
现场除了倒在门外的衣柜,四周都有翻动过的痕迹.很凌乱.房间里的空调是开着,可是空调温度是30.C左右.房间通向大厅那门隔壁的墙有衣柜撞击的痕迹.还有极少的水迹窗户都锁上了.被害人房间还有个小阳台,通向小阳台有个门.向外开的并且也是锁上的.阳台有烧铁丝网.(就是很平常的那种.)铁丝网上的每个空洞长30厘米,宽20厘米。(住在这栋楼的所有铁丝网都有个小门让人逃生。)现场的那个锁小门的锁已经生锈绝对开不了,除非凿开.可锁完整的在那里.门窗上检查不了除被害人以外的指纹.地板上也是,只有家里人的拖鞋鞋印.柜子是一个普通成年人勉强能抬起的重量。家里没有损失什么财物
尸检:
被害人有服安眠药的情况.家里的杯子也少一只.一定是凶手拿了.凶器上没有指纹,是家里的水果刀.死亡时间是下午两点到五点.尸体发现时间是7点。
嫌疑人:
共有三个:一位健身教练,一位工程师,一位是物理学家.都与死者有关系.但他们三个之间互不相识。他们都住在被害人旁边健身教练在楼上,工程师在左旁.物理学家在右上方.
(门锁就是简单的房间门锁,后面有个按钮,一按就能锁的,那种钮动锁.只要按了那个钮,关上门就能锁上。)
请推理:谁是凶手?
星期天早晨,湖面上飘浮着一具垂钓者的尸体。看上去是乘租用的小船垂钓时船翻溺水而死的。死亡时间是星期六下午5点钟左右。起初这起死亡事件被认为是意外的事故,但经侦探调查后认定是他杀案。而凶手是死者在医院任药剂师的朋友,因为他欠死者一大笔债。可是,罪犯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星期六他和被害人一起钓鱼,下午3点钟左右与被害人分手,一个人乘坐G车站15点40分发的电车回到K市自己的家里。列车到达K市车站是18点30分。这期间罪犯一直坐在列车上,并有列车员的确切证词。但侦探仍然揭穿了他巧妙作案的手段。那么,罪犯用了什么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
一天早晨,在单身居住的公寓三楼301室,好玩麻将的年轻数学教师被杀。是被啤酒瓶子击中头部致死的。
在其房内有一张麻将桌放着很多麻将牌,死者死时手里还揲着一张牌。大概是在断气前,想留下凶手的线索而抓住一张牌的。
被害人昨晚同朋友玩麻将,一直玩到夜里11点左右。这就是说凶手是在人都走了后下手的。
通过调查,找到四名嫌疑犯。这四人都同与被害人住在三楼,房号分别为314,305,306,310。那么,凶手是谁?
某星期天早晨,G湖水面上飘浮着一具垂钓者的尸体。看上去象是乘租用的小船垂钓时船翻溺水而死的。死亡时间是星期六下午5点钟左右。
起初这起死亡事件被认为是单纯的意外事故,但经团侦探调查后认定是他杀案。而凶手竟是死者一个在某大学附属医院任药剂师的朋友,因为他欠死者一大笔债。
可是,罪犯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星期六他租用另一条小船在G湖和被害人一起钓鱼, 下午3点钟左右与被害人分手,一个人乘坐G车站15点40分发的电车回到K市自己的家里。列车到达K市车站是18点30分。这期间罪犯一直坐在列车上,并有列车员的确切证词。但团侦探仍然揭穿了他巧妙作案的手段。
那么,罪犯用了什么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
暴尸荒野
这是发生在荒野的杀人事件。
人们发现死者被绑在一棵枯树上,人已经死了。他被堵着嘴,脖子处被强子捆了三圈。
就是捆住脖子的这根绳子使被害人窒息身亡。死亡时间推定在午后左右,曾下过一场暴雨,持续大约一小时。
翌日,虽然捕获了凶手,但奇怪的是,此人从当日中午起到尸体被发现时,有确切的不在现场的证明,有证人证明该犯在街上的酒馆喝酒。那么凶手是用什么手段杀害了被害人呢?而且并无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