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杰斐逊被人暗杀了,警方询问当时有作案可能的人:
1.邻居约翰
职业:公司经理
和被害人关系:借给被害人近万元现金,但被害人迟迟不还
供词:我没有杀他,在他被害当天,我在家和几个朋友打麻将
2.弟弟汉斯
职业:考古学家
和被害人关系:好赌博,因此老被哥哥打骂
供词:他是我亲哥哥,我怎么可能杀他。为了消除你们的疑问,我在欧洲发现了这个——一张照片,上面内容是中世纪欧洲人在吃火锅
3.前女友玛丽
职业:舞女
和被害人关系:因被害人甩了她而很记恨
供词:我没什么说的(掩面痛哭)
根据以上信息,请问,谁是凶手?
一天早晨,在单身居住的公寓三楼301室,好玩麻将的年轻数学教师被杀。是被啤酒瓶子击中头部致死的。
在其房内有一张麻将桌放着很多麻将牌,死者死时手里还揲着一张牌。大概是在断气前,想留下凶手的线索而抓住一张牌的。
被害人昨晚同朋友玩麻将,一直玩到夜里11点左右。这就是说凶手是在人都走了后下手的。
通过调查,找到四名嫌疑犯。这四人都同与被害人住在三楼,房号分别为314,305,306,310。那么,凶手是谁?
医学院解剖学讲师,许诺青,三十二岁,被发现死在其所在学校的解剖实验室,并被泡在福尔马林内。死者面色安祥,但手腕部有些许淤痕,死因是由于窒息(淹溺)。死亡时间大约是在2月13日晚上22点。可疑的是:警方在2月15日早上接到被害人打来的求救电话,经核实,电话号码、打电话人的声音也为被害人。在找到尸体时却发现死者的手机也被一起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与其同住的室友皆言于15日早晨六点左右见过被害人。那么被害人是怎么死的呢?
《证据在手中》
黑夜像一头巨兽,喀嚓喀嚓的吞噬着世界。
“喂,快来,我们公司的庆功会上有人自杀了。你们快来啊。我们在xxx街的xxx公寓。”
几辆警车停在了一栋公寓的门口,车里的警*察迅速的冲进了房间。
只见一名女子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警*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到死者旁边。死者旁边的人均是一脸惊吓的盯着眼前的一切。(共4人。小一,小二,小三,小四。)。
死者是脑门遭枪击而死亡的。推断死亡时间大概是十几分钟前。被害人右手边有一把枪(枪上有消音器)是颇有些怪异的。经检测,被害人开枪的手上有硝烟反应。所以可以推断是自杀。此次之外,还在被害人的右食指的内侧(即有指纹的一侧)有一圈浅浅的、红红的勒痕。让旁观的四人觉得怪的是:他是左撇子。
小一:刚才我们在客厅庆功,小小(被害者)一个人说要上厕所,我们没在意。我一直和他们三人在聊天。
小二:对。也许是因为前不久和男友刚分手把。情场失意,商场得意。
小三:他们说的没错,刚刚我只是去了一下厕所没看到小小,所以就让大家去找小小。才发现的小小。来的时候已经死了。
小四没有什么都没说,一直板着脸。最后,在警察的盘问下,终于开口了:“我只是迟到了,晚来了些,之后就没再和大家分开过。”
请你推理:凶手是谁?什么手法?证据呢?
玖命猫之——变态线索记事簿(2)
小城真是不太平,作为侦探的玖命猫又接了活儿。
当她赶到现场时,嫌疑人们正面色惊恐,议论纷纷。
死者叫莉莉,是一位普通的上班族,平时也没有什么关系网络,只有一些处的好的同事。被害人死时这些人都在案发现场。
嫌疑人湘湘:上班族,水瓶座,被害人的同事。
嫌疑人露露:上班族,双鱼座,被害人的同事。
嫌疑人晴晴:上班族,水瓶座,被害人的上司。
嫌疑人凡凡:微商,天蝎座,被害人的债主。
被害人怀里死死抱着一个投影仪,警察打开,雪白的墙壁上呈现出一副美丽的动态图,是两只鱼儿口中叼着一尺来长的素绢,游来游去传递着。
Q:谁是凶手呢?
某大学的学生D在教室被人杀害,警察接到报案赶来,对现场进行了调查,被害人脖子的左边有一道很深的刀痕,像是遇袭一刀毙命,没有其他伤口也没有挣扎的痕迹,地板上有大量的血迹,初步判断死亡时间是昨晚7点左右,经调查了解到因为是周末,留校的人并不多,所以案发时只有被害人在教室自习,找不到目击者。资深老警官判断这一定是仇杀,于是很快就锁定了与被害人有过争执的三个人,发现他们都与被害人住在同一间宿舍,他们分别是A,B,C。于是警察们很快来到这个宿舍,一进宿舍,就看见他们在做着自己的事,其中A看见警察进来就立刻放下了拿在左手的笔,一副书生的样子,身材瘦小,像皮包骨;B是一个优秀的篮球控球的后卫,正在看篮球杂志,看见警察走进来放下了拿在右手的杂志,显得有些紧张;C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在吃打包回来的西餐。告知D被杀后,C一阵冷笑,仿佛巴不得D死,可以见得他们相处的并不好,在场的人都对此感到愕然。随后警察对宿舍进行了搜查,其中在B的衣柜里找到了一把并不锋利的水果刀,看上去很干净。经法医鉴定,上面有微量的A的血迹,“没错,这就是凶器。”一位警员说,但是并没有在刀上发现任何人的指纹,也就是说刀子是人带着手套或包着放进去的,问B谁用过这把刀,B说:“上次A借过我的刀,因为我的柜子是从来不锁的,所以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还的。”问A这把刀是什么时候还的,A说:“昨天下午5点还的。”并且A极力声称D不是他杀的。B始终紧张。警察宣称在这副手套或包放刀的东西没找到之前,凶手还难以确定。随从的一名侦探说:“这是一起高智商犯罪,恐怕你们永远也找不到那副手套或其他东西了,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那么你知道凶手是谁吗?
一天,某公寓A死在了自己的房间.是被警察发现的。
发现尸体的状况:
A的姐姐说:“当时,我回到家,叫弟弟,却没人应,扭动弟弟房门的门锁,发现上了锁,我继续敲门,里面仍然没人回应,而且弟弟很少锁门,我觉得有些不妥.就决定先报了警。‘
警察到场后,撞开门,发现,门后被衣柜顶着.两个警察用力推才把门推开.就发现,尸体死在床上.被人用刀刺中心脏.
现场
现场除了倒在门外的衣柜,四周都有翻动过的痕迹.很凌乱.房间里的空调是开着,可是空调温度是30.C左右.房间通向大厅那门隔壁的墙有衣柜撞击的痕迹.还有极少的水迹窗户都锁上了.被害人房间还有个小阳台,通向小阳台有个门.向外开的并且也是锁上的.阳台有烧铁丝网.(就是很平常的那种.)铁丝网上的每个空洞长30厘米,宽20厘米。(住在这栋楼的所有铁丝网都有个小门让人逃生。)现场的那个锁小门的锁已经生锈绝对开不了,除非凿开.可锁完整的在那里.门窗上检查不了除被害人以外的指纹.地板上也是,只有家里人的拖鞋鞋印.柜子是一个普通成年人勉强能抬起的重量。家里没有损失什么财物
尸检:
被害人有服安眠药的情况.家里的杯子也少一只.一定是凶手拿了.凶器上没有指纹,是家里的水果刀.死亡时间是下午两点到五点.尸体发现时间是7点。
嫌疑人:
共有三个:一位健身教练,一位工程师,一位是物理学家.都与死者有关系.但他们三个之间互不相识。他们都住在被害人旁边健身教练在楼上,工程师在左旁.物理学家在右上方.
(门锁就是简单的房间门锁,后面有个按钮,一按就能锁的,那种钮动锁.只要按了那个钮,关上门就能锁上。)
请推理:谁是凶手?
缉毒有缉毒专家,不插手警方的势力范围是我们的行业规则。但唯有此次是个例外。因为委托人是我们侦探社的要害,连我们头儿也不敢怠慢。说是为了给因吸毒致残的女儿报仇,让我们将同他女儿有关的贩毒团伙干掉。
毒品贩子的名字很快就搞清楚了。但就在我们要下手教训他之前,此人已经命丧黄泉了。是口中饮弹身亡的。身旁丢着一支手枪,是至近距离开的枪。警方断定是自杀,但既无自杀动机也无遗书。因为找不到被人用枪抵入嘴里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被枪杀的证据,所以断定为发作性自杀。但我却不能接受这一结论。虽然当初对此案不大上心。但因猎物死了而中止调查,心里有又甘做罢。
被害人大概是被其同伙干掉的,因为他一旦被抓就会供出他们。此人虽然贩毒,但自己却对毒品一尘不染,甚至连烟酒也滴口不沾。不知为何唯独喜好口香糖和巧克力。
他也有个情妇,但好像又不属于他专用。我首先询问了她。
“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男人,可我从未想过希望他去死。至于毒品从哪儿弄的,我一概不知,我今天还是头一回听说他同那种东西有染。”她吐着烟圈跟我说。与死者相反她格外讨厌甜食,也许是为了服丧她,他身穿着黑色晚礼服。
接着我又调查被害人与赌博业是否有瓜葛,找到了一个在小酒馆当跑堂儿的年轻人。
“真是够不幸的呀。不错,我以前就知道他倒腾毒品,可货是从哪儿进的我没问过,先前我劝过他洗手不干算了,干毒品的都没什么好下场,果不其然,连小命都折腾进去了。”让我灌了几口酒的年轻人,说着说着嘴上就没把门的了,丝毫看不出对朋友的死有何遗憾,只是一个劲儿的用被烟油熏黄了的手指敲打着桌子,招呼服务员上酒。
最后,我又去访问死者常去的牙科诊所。由于此人嗜糖如命,所以满口虫牙,似乎常来诊所看牙。到了诊所,让我在外排队。在外听不到诊所里面有钻头声,说明诊所的隔音设备很好。不过候诊时让患者听到钻头声无疑会使患者感到恐惧。
“虽说是个瘪三,可人长得还很帅的。”将我前边的患者打发走后,年轻的牙科医生无所谓麻烦似的回答了我的提问。“无论怎么给他治,虫牙马上又出来了。他的尸体在自家被发现时,我也被叫去确认身份,可他的脸下半必被打飞了,所以我所能确认的部分已所剩无几。”
那么,受团伙之命将被害人除去者是谁呢?
著名的学者赵教授被人杀死在了家里,现场的一切说明了凶手与被害人很熟悉,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对被害人暗藏恨意,凶手逃逸时犯了一个错误,没有注意到被害人当时还没有断气。被害人在最后时刻在电 话机上留下了神秘的dying message:
电话上在案发时刻有两个号码记录,都是拨出的:
第一次只留下了一个"8"便挂断了
第二次留下的号码是:"121*111"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有以下四名嫌疑人:
张康,死者以前研究玄学时的伙伴,由于一本书的版权问题对死者怀恨在心.
王田,死者以前的学生,认为死者偏心于别的学生,对死者深怀不满.
李谦,死者以前的学生,认为死者盗用了自己的论文的成果,曾对朋友声称要进行报复.
赵立,死者的邻居,由于死者将楼下院子擅自改变布置而与死者争吵,结怨越来越深.
以上四个人都没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请试指出凶手。
在一公寓中,警方发现了被害人晚上九点。
那天晚上有三个人去过a家,警方分别找寻他们三个人突击问答。
第一个人是a的女友,女友说:我们两个之前一直住在一起,那天我下午睡醒后,和a在家吃过晚饭后,因为房子问题有些不和,吵了一架,我就赌气到外面的公园里散步,我出去的时候大约八点,那天我散步了很久后看时间才到九点了,感觉时间过得挺慢的。我想a可能已经睡了就到外面住的宾馆。但是a之前一直都没和我吵过架,对我也很好,这次可能是我做的太过了,现在觉得挺后悔的。
第二个人是a的大学同学,现在是博士,当时博士说:那天我找a主要是讨论一些事业上的问题,并且叙叙旧,我和a的关系很好,大学一个系里的人都知道。我大约七点半到a的家里,谈论的很尽兴,我还为他带了一行李箱的保健品,十点左右我把箱子放在他家就离开了就离开了。
第四个人是一个小偷,小偷说:当时我看屋子里没开灯,我就偷偷从后面的窗子里爬了进去,结果发现了一具尸体,我怕报警会给自己惹篓子,什么也没动就直接跑了,我出去的时候看旁边的便利店里的时间正好十点。
事后警方发现电脑上有被害人留的一串数字16874*32489,同时被害人家中的表因没电停在了凌晨2点,屋子中发现了很多保健品,但是行李箱却没有发现,警方还在被害人体内查到了毒品的化学成分。
凶手是谁?
甲、乙同样都想置被害人于死地,甲向被害人砍了一刀,将被害人砍倒在血泊中,再准备砍第二刀的时候被过路人奋力阻止,被害人幸免于死,造成重伤。乙向被害人砍了一刀,将被害人砍倒在血泊中,再准备砍第二刀的时候,看到被害人苦苦哀求,心生怜悯而扔下凶器离去,被害人重伤,则甲的行为属于( ),乙的行为属于( )。
审讯室。
紫芳不是第一次来警察局了。每次来都没好事。前几次被请来是因为生意,这次却不一样。她的职业,通俗地说,叫妓女。
紫芳的面前坐着两个警察。
“你和被害人是什么关系?”一个警察问。
紫芳道:“他是我的顾客。”
“你……为什么要杀他?”另一个警察问道。
紫芳看了警察一眼,缓缓道:“为了生活。他……他赖账。”
两个警察都明白紫芳的意思。
“你于昨晚七点杀死被害人,后将其抛尸于北海公园……没错吧。”
紫芳点点头。她一点也不后悔杀死那个男人。
“警察先生,你有喜欢的人吗?”紫芳突然问。
“我有妻子。”
审讯结束。紫芳被押回牢房。
“那时候,尸体在哪里?”
“在床底。”
“为什么?”
“为了你。”
紫芳转过头,再没有看警察一眼。
警探走进罗曼的房间,这个妖娆的女人全身赤裸的躺在自己公寓走廊的地板上,她被人枪杀了,现场整齐没有挣扎搏斗过得痕迹,子弹从背后命中她的要害一枪毙命,警探看了看现场,是熟人作案。显然是熟人敲门进入房间跟随死者向房间里走的时候动的手,做的干净利索,警察们忙活了一上午除了在地板角落里发现的一颗没有任何线索的子弹壳之外没有再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没有办法值得从她周围的熟人中进行排查,可是被害人的交际圈乱的一塌糊涂,因为她说过,喜欢听男人在自己身上喘粗气的声音。想到这里警探不由的一阵头大,好在当天具有作案条件的人并不多,经过仔细调查最后吧犯罪嫌疑人锁定在2个人身上。
嫌疑人A保全公司雇员海军陆战队退役士兵总是随身携带一把cz75自动手枪,跟被害人一直是情人关系据他所说被害人曾说过他能给被害人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刺激
嫌疑人B牛仔某个休闲农场的所有人因为自己的牛仔身份更是枪不离身总是把柯尔特左轮带在身边,据说被害者周末经常去他的农场玩,说她喜欢骑在马上风流过身体的感觉....对了她骑马的时候不喜欢穿衣服
两个嫌疑人被带到警探面前,警探没有看调查报告只是仔细看了看两个人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下,谁是凶手他已经心里有数
请问凶手是A还是B?
为什么呢?
暴尸荒野
这是发生在荒野的杀人事件。
人们发现死者被绑在一棵枯树上,人已经死了。他被堵着嘴,脖子处被强子捆了三圈。
就是捆住脖子的这根绳子使被害人窒息身亡。死亡时间推定在午后左右,曾下过一场暴雨,持续大约一小时。
翌日,虽然捕获了凶手,但奇怪的是,此人从当日中午起到尸体被发现时,有确切的不在现场的证明,有证人证明该犯在街上的酒馆喝酒。那么凶手是用什么手段杀害了被害人呢?而且并无同伙。
星期日早晨,G湖水面上漂浮着一具钓客的尸体。他是在租借的游艇上垂钓的,游艇翻覆,溺水而死的。死亡时间为星期六傍晚五点左右。最初以为只是一个意外事故,但经过团侦探的搜查后,发现这是一宗谋杀案件。向被害人借了巨款的朋友就是凶手。但这位嫌疑犯却有不在场证明。
星期六,他也租了另一艘游艇,和被害人一起在G湖垂钓。但下午三点,他先行离开,搭乘G站出发的15时40分的列车,回到了K市的住宅。到达K站的时间是18时30分。这期间,他一只待在火车上,车长可以作证。团侦探知道这名男子是某大学附属医院的药剂师,因此识破了他的巧妙手法。
那么, 这位犯人究竟使用了什么手法,使被害人在下午五点左右翻船溺水的呢?
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某星期天早晨,G湖水面上飘浮着一具垂钓者的尸体。看上去象是乘租用的小船垂钓时船翻溺水而死的。死亡时间是星期六下午5点钟左右。
起初这起死亡事件被认为是单纯的意外事故,但经团侦探调查后认定是他杀案。而凶手竟是死者一个在某大学附属医院任药剂师的朋友,因为他欠死者一大笔债。
可是,罪犯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星期六他租用另一条小船在G湖和被害人一起钓鱼, 下午3点钟左右与被害人分手,一个人乘坐G车站15点40分发的电车回到K市自己的家里。列车到达K市车站是18点30分。这期间罪犯一直坐在列车上,并有列车员的确切证词。但团侦探仍然揭穿了他巧妙作案的手段。
那么,罪犯用了什么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
叶楚探案集前篇 叶笑一的案卷第二案
破案时间 两周
2003年 2月7日 J市郊区某小区
2月7日早,一清洁工于小区一住户内发现一具女尸。经周边居民辨认,死者名叫杨莎,42岁,从事性服务工作,与独子居住在该小区一廉价出租屋内。
法医鉴定显示,被害人头部存在一钝器打击伤口,但并不致命。此外全身上下存在数道创性伤口,死因为流血过多。死者口中塞着一副塑料手套。死亡时间为2月6日晚10点至次日2点。
警方赶到被害人家中时,发现家中起居室内布满碎玻璃残渣及其大量喷溅状血迹,以及一件染血的围裙。由于血液与被害人相吻合,警方断定,此处为第一案发现场。当警方赶到时,被害人独子,9岁小学生杨开仍处于睡眠状态。
据监控显示(晚12点关闭,次日三点开启),被害人于2月6日晚7点携子回到家中,再无外出。10点左右,一男子进入被害人家中,于11点左右离开,神色慌张。
刘永,男,45岁,家里经营一家铁制品加工店,常出没于风月场所,与杨莎有染。由于案发现场再无人员出入,9岁杨开作案可能微乎其微,警方目前已经对下落不明的刘永发出逮捕令。
警方调查结果如下
口供
邻居:诶?什么样的人?这我也不大清楚.....但经常可以看见不同的男人出没于她的家里啊,估计就是干那种事情的女人......哦对了,她有一个儿子吧,经常能听到打骂声啊.....孩子挺懂事的,还挺可怜.....
杨开的老师:什么?警察?(面色凝重).....那真是太不幸了......这孩子,也挺奇怪的,平时不太爱说话,而且精神不太稳定....诶,就是有时候像换了一个人,力气很大.....唉,估计是母亲逼得太紧了,看他一身的伤.....我们也经常和他母亲谈,那个女人态度倒是挺好.....
杨开的同学:(略有慌张)啊?没关系....不怕不怕....杨开吗,他这个人可奇怪了....就是先前,有几个男生嘲笑他没爹,他突然就冲上去和他们打起来了,力气还很大....嗯,是在午睡后....啊,他的力气时大时小,也是很奇怪呢,有时候好几个男生都拉不住他....最近吗,最近他在我们玩橡皮泥的时候抢走了几个塑料手套....
杨莎的客人:死了啊....没,没什么.....唉,这我哪知道....刘永那家伙,最近和她往来还挺频繁的....还不是费用那点破事儿....哎对了,那女人最近还挺缺钱的,好像是给他儿子治病,他儿子和刘永的关系仿佛非同一般.....
杨开:(走路一瘸一拐,仿佛脚底有伤)......(目光呆滞,拒绝回答问题)
线索
现场发现的玻璃碎片经验证为被害人家中一花瓶;经医院核实,杨开患有某种精神疾病,但已经快被治愈,医治费用高昂。
清洁工每日早餐挨家挨户收集垃圾
警方于后院内发现一把染血的菜刀,确定为凶器,未检测到指纹。
杨开所患的精神疾病,经警方调查,为极其罕见的次人格类心理疾病,治疗费用高昂。
两周后,嫌疑人刘永落网,交代了犯罪经过:2月6日晚,刘永因与杨莎存在经济纠纷,只身前往被害人家中,到达时其子已经入睡。被害人狮子大开口说要其支付儿子医治费用,刘永恼羞成怒,使用玻璃花瓶砸击被害人头部后仓皇逃离。审讯过程中刘永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仿佛有所隐瞒.......
叶笑一所留讯息:“次人格是出自解离症里的说法,就是指一个人在精神分裂前形成的正常人格。一般精神分裂(解离症)会造成第二人格(次人格)取代主人格,甚至永久取代主人格而使主人格沉睡。而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年龄无关,经过后期操作甚至可以人为创造人格。部分第二人格表现出超高的智商与巨大的情绪波动,目前科学无法解释。第二人格可通过精神治疗治愈,历史上出现过第二人格杀死治愈医生的案例....
真相是什么?(本题为开放题,大家畅所欲言)
被害人A在自家被枪杀,焦灼痕表示为近距离射击死亡。但是被害人死亡之时自家为密室状态,唯一的入口被大量的家具所堵。被害人家为普通的三室一厅,所有窗户皆被钢筋防盗网所封,虽然窗户并没有关上,但是没有想从窗户进出也是不可能的。
同时被害人在死亡前十分钟的时候进行了报警,说有人要杀他,通话中表现的极为惊恐,随后在出警的警员到达被害人家门口的同时枪声响起。随后警员想要强行突入,奈何防盗门根本不为所动,于是在联系的被害人妻子B,在枪响一小时后才用钥匙解开门锁,但是却推不开。最终无奈之下是拆了防盗网从窗户进入室内,被害人早已是冰冷的尸体。
经过警方调查,被害人A最近购入了高额的保险,受益人为被害人妻子B,而且被害人死亡的日期保险才生效不到一周。所以警方完全怀疑凶手可能是B,但是B这一天却有着无比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因为当天B几乎全天都和公司同事以及客户在一起,直到警方电话练习的时候也没有单独行动过。
案件几乎是没有任何进展,因为A几乎没有任何仇人,平时也都是好好先生的样子。唯一有动机的便是他的妻子,因为妻子最近非常需要钱,或者说是他们家非常需要,因为他们的女儿得了重病,需要大量的钱支付治疗费。但是他们却并没有那么多钱。
于是警方开始怀疑这是自杀骗保,但是被害人是被近距离枪击致死,被害人手上并没有硝烟反应,但是现场却并不存在手枪。而且这最重要的凶器至今没找到。现场指纹检查结果,所有堵门口的家具都上被害人自己搬过去的,而且根据尸检结果,被害人死亡前明显的有过剧烈运动。但是现场却找不到外人存在的痕迹,只有被害人一家人的痕迹。
就在警方无所进展的时候,一封匿名信寄到了警局,里面是一颗子弹,子弹上的膛线痕和被害人体内的子弹上的膛线痕一致,也就是说这是凶手寄来的。但是这封信的寄出时间却是在案发时间之前,事件就变得更加离奇。
虽然说被害人当时所在的位置是客厅,并且靠在堵住大门的家具之上,正面面对着窗户,远程射击的可能也是存在的,但是那焦灼狠却明确的表示是近距离射击,而且是极近的距离。而且案发当日大雾,想要远距离精确瞄准根本不可能。所有的一切都陷入了谜团,但是这个时候,凶手却自首了。
凶手C表示和被害人完全不认识,但是凶手C是带着凶器自首的,膛线痕迹表示这也确实是射杀被害人的凶器。警方调查结果,C和A实际是有一点交集,似乎都喜欢逛同一个论坛,有过几次版聊,但是似乎并熟。
但是凶手C虽然承认犯罪,却闭口不提犯罪手法。他说的很明确,他的目的就是制作悬案,完成不可能犯罪。就是要让人知道凶手是他却不知道他如何做到的。
那么你能搞明白这一切他是怎么做到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