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夥綁匪綁架了一個富二代,向他的父母勒索一百萬元現金。
警方經過一番研究,決定準備好一百萬,裝在紙箱子里,按綁匪要求放在街心公園的一個偏僻角落裡,然後選派十名精銳警員埋伏在偏僻角落附近全天候盯梢,打算等來取贖金的綁匪一出現,就悄悄尾隨他到綁匪的巢穴,將綁匪一網打盡。
到了晚上九點多,一個十五六歲的少年戴著耳機,一邊走近偏僻角落,一邊左顧右盼,四下張望。
領導這次行動的刑警大隊長老夏不禁大吃一驚,因為那個少年正是他的兒子小夏!難道小夏竟然是綁匪團伙的成員!?
老夏想了想,又覺得不對,最近小夏雖然和自己關係比較緊張,但他一直都是每天按時上學放學,晚上九點半準時到家,不可能有時間參與綁架富二代啊?
老夏趕緊給小夏的班主任發了條簡訊,詢問小夏今晚有沒有上晚自習。班主任的回復是:有,而且既沒有遲到也沒有早退,也沒有中途離開過學校。
老夏正納悶呢,突然,只見小夏走近裝著贖金的紙箱子,俯下身子擺弄了幾下,然後又站起身,離開了,並沒有帶走紙箱。
老夏應該怎麼辦呢?
一天,無名無聊得走在大街上,突然一聲尖叫,無名急忙隨聲而去。過了好一會兒,到了某個偏僻的房子后,無名看見了一大灘血跡往下流。躺在地上的人已經死了。無名急忙戴起手套檢查屍體,看來是直接一刀直接斃命的。現場並未有兇器。恩?無名看見死者的手指沾著血,並且地板上整齊的有著38243血字。
「讓開!讓開!警察辦案。」隨著一聲怒哄,圍觀群眾都走開了。無名也急忙的閃開,跑到外面去,因為能帶死者去偏僻的地方的只有很熟的人裡面已經沒什麼有用的證據了,無名仔細觀察了下,四周都是樹林,但是一眼可以看見深處。嗯?有個垃圾箱,無名急忙跑上前去。幸好沒人注意力全部在那邊了,無名趕緊翻起了垃圾桶,所幸是偏僻的地方,垃圾沒多少。無名看見了一把沾著血的刀下面有一件沾著血的外套和一個面具,外套裡面發現了陌生男子的照片。
假如......無名急忙又跑回了現場,人依舊很多。無名好不容易才擠了進去,看見了警察正在詢問3個人。無名隱隱約約聽見了有一個是死者的朋友mion和閨蜜Doubhe還有死者的男友victer。
mion:「我毛都不知道,別問我啊,我只是看見了死者半路突然上廁所,她的男友和閨蜜也是,瞬間不見了,就剩我一個人蒙圈了...」
「我不知道什麼情況,只看見了死者進去了那間偏僻的房子,我不太在意,後來時間久了還不出來我預感不對便去找她,隨後看見了她躺在地下,都是血,那聲尖叫是我發出的。我不是凶啊」Doubhe說道。
「我也是一樣,剛剛看見死者走進了那間房子,我感覺有點怪怪的,後來去找她,突然一名穿著沾著血的外套的人一下從那間房子里跑了出來,我急忙追上去,不料他有刀我打不過他,被他划傷了,你看,這是傷痕。"那名男子撩起了袖子,無名看見了裡面有一把刀劃過的痕迹,流了很多血。
「是的,我先看見他一直手臂都是血然後走出來,我急忙叫了mion送他去醫院,隨後我才去那間房子的。死者男友才剛走不久便有警察攔住了他。可以讓我們走了吧?」Double說道。
「喲呼,警察大哥,喲呼,可以聽我說一件事嗎?」
無名說道「滾!神經病,我們正在查案子,沒空!」
......
「我TM知道兇手啊!」
這是一個偏僻的小鎮,這是一條偏僻的小路(水泥路),這是一具偏僻的屍體,這是一個偏僻的夏天上午。死者為男性,38歲,僵硬地趴在路中間,戴著皮手套的手捂著腹部,穿著雨衣的身上有搏鬥過的痕迹。死因為腹部中刀,因失血過多而死,是他殺,他的金懷錶都被刀劃上了划痕,推斷死亡時間為昨天22:00到今天4:00之間。從屍體只得到這些信息。
或許是老天幫助那個兇手,昨天從22:30左右就突然開始下雨,並且是瓢潑大雨,直到今晨7:20左右才停。於是案發現場被沖刷得異常乾淨,幾乎就要看不見血跡了,更別說有用的鞋印或指紋了。但是兇器----水果刀卻被丟在案發現場(因為刀刃形狀與死者傷口吻合),屍體的旁邊地上,當然也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也沒有採集到任何不屬於死者的血跡。
現在你是負責這起案件的警官,你已經知道,死者從小是孤兒,從遠方到此打拚,不能從親人處著手調查。
提示:警方到達案發現場的時間為今天9:20。
問題:
1、請推理出儘可能多的結論。
2、調查要從何入手,才能儘早破案?(就是說不通過大規模排查來入手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