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体育俱乐部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接到警察局的求助之后,侦探C来到了现场。
体育俱乐部里人山人海,有讨论网球节目的,有在看篮球集锦的,还有在看足球直播的。啤酒烧烤的气味之下隐藏了一个真正的杀人凶手。经过现场勘察和法医验尸之后,确定在厕所内死亡的死者A为他杀。
在所有人里面,认识死者A并与之有过节的有三位爱好不同的体育迷X Y Z,以下是他们的证词:
X:我喜欢看网球,费德勒和纳达尔的澳网大满贯很精彩,我一步也没有离开电视,最后决胜局一盘抢七纳达尔7-6胜出,太棒了。
Y:我虽然不喜欢A,但我也不至于杀掉他吧。我们都是足球爱好者,之前还一直在看今晚的足球比赛,他一去厕所就再也没有回来。
Z:今晚的篮球集锦很棒,我片刻也不敢离开,怕自己错过了今年最精彩的进球呢,怎么可能杀人呢。
其中发现尸体的是足球迷Y,X Y Z都是一个人在包间,没有具体的不在场证明。
侦探C恰好也热爱这三项运动,他一眼便看出了破绽。
请问:凶手是谁?
杨明语是概率论专业的研究生,他所在的大学靠近市中心的地铁站。城市的东边有一个游泳中心,城市的西边有一个网球中心。杨明语既爱好游泳,又爱好网球。每逢周末,他总站在地铁站临着选择:去游泳呢,还是去打网球?最后他决定,如果朝东开的地铁先到,他就去游泳;如果朝西开的地铁先到,他就去打网球。杨明语在周末到达地铁站的时间完全是任意的、随机的,例如,有时是周六上午9:16,有时是周日下午1:37,等等,没有任何确定的规律;而无论是朝东开的地铁,还是朝西开的地铁,都是每10分钟一班,即运行的时间间隔都是10分钟。因此,杨明语认为,每次他去游泳还是去打网球,概率应该是一样的,正像扔一枚硬币,国徽面朝上和币值面朝上的概率一样。一年下来,令杨明语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用上述方式选择的结果,他去游泳的次数占了90%以上,而去打网球的次数还不到10%!你能对上述结果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