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宏(男)于某天晚上9:30至11:00在家离奇死亡,死因是被凶手用手枪打穿心脏,不偏不离,可以确定
凶手是个神射手。现场还有一个打碎的八卦盘和暗号826826812,经警方调查,枪术很好又和被害者有关系的
人分别是:
A.张卓林(和被害者有一定的口角之争,而且被害者还欠他一大笔钱,很可能成为杀人动机)
B.李建豪(被害者的哥哥,因为他欠A很多钱,而还钱的是他自己,但是由于自己的工资都不够他自己用了,也有可能成为杀人动机)
C.黄天懿(以前和被害者是仇家,不知什么时候跟被害者推荐A,说他很有钱,但被害者欠了钱之后把自己拖下水,也可能杀人)
这时一个侦探想了想,不到十秒,他笑了一笑,说:“凶手就是你”。凶手只好无奈认罪。
这人凶手是谁呢,你又是怎么推理的。
在一间老字号颇有名气的咖啡厅里,一位老板被杀了,门从外边锁上,由于该房间是根据老板的意思建的,而老板又喜欢在品味咖啡时不受干扰,所以是隔音墙,看来是凶手杀掉被害者后把门反锁的,而且被害人并没有当场死亡,Z警长到达后发现被害者留下的在地上是用血写的ESPRESSO再把一块方糖和一个羹奶放在字母上面,似乎被害者是凭着非人的毅力写下字,再从桌上弄来方糖和奶...
嫌疑人有5个
伊思魏瑟:他的一位意大利朋友,很要好,经常讨论咖啡方面的问题,但是据说他跟被害者的妻子有染,并在桌内找到了似乎是侦探社拍来的相
唐洽:咖啡评论家,发表了一些对该咖啡厅的不良评论,但却被ICAC抓住罪证,最后名声扫地,似乎是该被害者雇傭私家侦探找到证据的
阳城小五郎:从前两天刚开始喝咖啡,似乎是希望与被害者女儿交往,但却被被害者拒绝了并不许再见他女儿,但仍不放弃,开始为来治疗单相思,而开始喝咖啡
SUGAR萘:曾经的咖啡厅的主人,但被被害者夺去产业后患上高血压,并似乎近来患上绝症
陈澈:被害者在外面的女人,他们是在一间咖啡俱乐部里认识的,并在5年里慢慢产生感情,通过俱乐部的活动不断见面,但不知为什么被被害者抛弃了...
凶手是谁呢?
Z警长说"喝杯咖啡吧,大家好好想想~我已经知道咯"
在圣玛丽密特村,住着一位独身经理。一个夏天的早晨,经理被枪杀,尸体就在他的住宅里。奇怪的是,一朵鲜红的大丽花插在死者手中。无疑,这是罪犯所为。可是,这朵花意味着什么,警察都不明白。调查结果,有三个嫌疑者:一个是被害者的表姐,和被害者有继承遗产的纠纷;另一个是被害者的朋友,死者不徇私情,告发了他的偷税行为;还有一个是被害人的邻居。一个著名的私人侦探,得知这些情况后,立即给警察打电话:“这些简单的案子都破不了,真没用。请你们查一查百科全书或者花卉辞典。”警察来到这个名侦探家里追问罪犯是三个中的哪个时,他回答说:“犯人是被告发偷税的死者的朋友。犯人认为被害者背叛了他们多年的友情,所以把他杀害了。”“可是,仅有动机,没有证据啊。”“证据就是死者手中插着的大丽花。”“大丽花……”警察们非常奇怪,大丽花怎么是罪犯杀人的证据呢?
某春早11点在某校发现一女大学生被人杀死在宿舍4楼 ,尸体已经开始僵硬 。经调查死因是被人用钝器打中头部流血过多而死, 但现场并没有找到凶器 ,屋内很乱但死者生前没有挣扎的痕迹,房门并没有被撬, 窗户也没有被破坏所以警察认为凶手一定跟死者认识并且有房门钥匙的人。 死者今年大四, 今天是来学校领毕业证的, 被害者平日里嚣张跋扈 ,但她的身份又是某集团总裁的女儿 ,所以谁都不敢得罪她。经排查 ,嫌疑人共有三人。
A与死者是发小, 已同窗共读了十六年 。与死者感情一直不错, 但近期死者盗用了她的设计并得了奖 这让A对死者怀恨在心, 在她的物品中发现了一双手套 、一个口罩 、一些感冒药、 一根钢笔和一个笔记本 ,据说是因为她有强迫症, 总要把做的事写下来。
B是这所学校的高材生 ,平时为人处事很冷漠, 她的男朋友被被害者抢走 。表面虽然平静其实内心波涛汹涌 ,在她随身携带的东西中有一部随身听、一包用过的餐巾纸和一瓶胶水。 据说是因为爱出汗所以总随身带着。
C则是这个宿舍中唯一一个对被害者唯命是从的人, 因为长相并不出众, 学习也不是特别好, 想毕业后进被害者父亲的公司。所以总跟在被害者身后拍马屁,虽然总被死者骂 ,但也因此捞到不少好处 。她随身带的东西有一瓶透明指甲油 、一个香包、 一个手电筒和一卷卫生纸。
经询问 被害者死亡的那段时间里, A在教室拍照留念, B在洗手间上厕所 ,C在操场上打棒球,他们都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并且在三人的随身物品中也没有测出鲁米诺反应。
问:死亡时间范围(推理过程)? 凶手凶器及作案手法?
一位风度翩翩的白发老绅士,曾经营一家公司,因不景气而倒闭,要说剩下的财产,只有刚刚付的佣金和一亿日元的生命保险。他已无东山再起的能力,想死后给妻子留下这笔保险金养老。如果自杀,就不会支付保险金,因此他想伪装成他杀而死。
一星期后,报纸上刊登了这位老者的死讯。地点在中央公园。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左胸中弹死亡。作为凶器的手枪落在死者脚旁。枪响时间是晚上11点,尸体比预料发现的要早。在公园约会的情侣听到枪声后,立刻赶到现场。
警察认为,凶手在距被害者左胸20厘米的地方开的枪,被害者当即死亡,手枪掉在死者脚边,上面没有任何人的指纹。被害者没戴手套,现场附近也没有摘掉的手套。从被害者的两手上,完全没验出火药反应。这用不着说明,一开枪,扣板机的手和衣袖上就会沾上火药渣飞散的微粒,用试剂检验,肯定会有反应。这么说来,似乎可以完全排除自杀的可能。
但是,最先发现尸体的情侣作证说,既没发现罪犯的身影,也没听见逃跑的脚步声。他们约会的地点距现场有一百多米远。一听见枪声,即赶往现场,现场是砂砾路,即使在黑暗中看不见罪犯,也应该听得见逃跑的脚步声。因此,警察还是断定他是自杀。那么,请你想一想,他用什么方法,手不沾染火药,手枪上也不留下指纹,扣动扳机自杀的呢?
一天晚上,住在某旅馆里的一位空姐被人枪杀。
凶手是从30米外对面的屋顶用无声手枪射中她的。窗户是关着的,窗子上有一个弹洞,从这一迹象看,凶手只开了一枪。但奇怪的是,被害者的胸部和腿部都中弹了--大腿被子弹射穿,胸部也留有子弹,这样看来,凶手好像开了两枪,如果凶手开了两枪,那么另一颗子弹是从哪里射入被害者的房间的呢?这颗子弹又在哪里呢?
大家无法回答,去请教大胡子探长,他肯定地回答:中了一枪。大胡子探长为什么这样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