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縣級城市發生一起命案。為了儘早破獲此案,警方派大量警力追查兇手,一周以後警方抓獲一名嫌疑人。警方馬上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突審。警察問道:「7號晚上6點你在做什麼?」
嫌疑犯說:「我那天剛下班發現家裡沒有米了,就去米店買米,不巧米店只剩下30斤米,我說買25斤米,這時又來一個人買米,要買10斤,老闆說自己著急出去辦事,要用最短時間把大米賣給我,他用一斤米斗稱米,稱了五下,就把剩下的25斤米賣給我了,沒有賣給另一個人。」
警察略加思索一番:「你是怎麼知道米袋裡只有30斤米了?」
犯罪嫌疑人說:「老闆最後告訴我的。」
警察沒有接著往下審問,直接把犯罪嫌疑人給壓進大牢。你知道警察為什麼不接著審問了?
星期六,法庭上,偵探小組被邀請去聽審判。
事情是這樣的:
上個星期3晚,史密斯先生被一把手槍從窗外擊中,當場倒地不起。警方逮到了2名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A:周3晚上我正在散步,忽然聽到了一聲槍響。我一抬頭,看見了一道火光朝窗內襲去。然後一個黑影匆忙離去了。所以說你們抓錯人了!
犯罪嫌疑人B:星期3晚,我正在遛狗。聽到了蹦的一聲,我以為是誰在放鞭炮。我說完了,快放我回去!
是誰在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