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寒冷的冬夜,某市下了一场雨夹雪。大约就在这个时间段,近郊发生了一起恶性肇事逃逸事件,某人驾车撞了行人后,快速逃离了现场。这个司机在30分钟后逃回了家里,将车停进了自家车库了。尽管如此,目击者还是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大约一个小时后,巡警来到了他家里,一边检查存放在车库里的汽车,一边询问他在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明。
“正如你所见,我的车子昨天就放个炮了,今天一次也没开出去。所以,逃跑的罪犯不是我,目击者也一定是记错了车号。”疑犯说。巡警发现车顶盖上有几处猫爪印儿,还有猫卧睡过的痕迹。“你府上养猫了吗?”“没有,这是邻居家的猫,或是野猫吧,经常钻进我家院子来,在车上跳上跳下地淘气。”“如果是这样,你刚才所说的就是谎言。你可以若无其事地说谎,可猫和车子都是老实的。”
你觉得,巡警说的对么?
有三个人甲,乙,丙到同事丁家做客,丁高兴地大谈自己大学时期的生活,他说自己大学时抢了同寝室的一个人的女朋友,然后就甩了她,说完还哈哈哈大笑起来,三个人也只好随声附和。丁突然说自己肚子有点不舒服便回卧室了。突然他们三个人都听到了一声枪响,而且恰好他们三个人不在一个地方,丁被人射杀了。警方断定为他杀,原因是死者胸上的子弹。警方问了他们三个人的口供,如下:
甲:当时我在厨房准备拿冰激凌吃,突然听到了后门有动静,就跑出去看了看,没看到什么东西就又回到了厨房,刚拿到冰激凌便听到枪响,然后就到这里了。
乙:那个时候我在车库里修理丁的车,并且还打开了仓库的小台灯,但是车库的电线很长,我弄了半天灯才打开,后来我修理了一会便听到了枪响,于是赶快跑到了这里。
丙:当时我正想回家,大约走到后门那里被一个什么东西绊倒了,后来听到了枪响于是赶快往回跑。
警方在厨房里找到了甲扔下的冰激凌,已经融化了,而且乙的腿也一拐一拐的,在车库里发现了散落一堆的汽车零件,还有熄灭的小台灯。请问,谁是凶手?
冬日的哈尔滨,有人报案,说他误杀了人。警方赶到现场,案发地点在报案人的车库。
报案人称:他下午要开车出门,来到车库门前用遥控器打开车库门,刚进入车库,突然一股亮光照向他,突然一个人跑出来,锁着的自家车库跑出一个人,他第一反应就是小偷啊,所以本能的去拦截,撕扯过程中,他使劲推了那人一下,结果想不到那人被他推倒,一头撞在了车库边的大理石上(车库旁就是垃圾箱,大概是谁家装修剩下的大理石要扔,垃圾箱放不进去,就堆在了垃圾箱旁且靠近车库。),他吓得不行,半天才缓过神来,上前查看,对方已经没了呼吸。
警察问到:这人你认识吗?他回答说:“认识,他是我的一个邻居,品行不端。对了,我早上出去回来,把车开进车库正停车时,从车的后视镜看到他在我车库门口晃悠,我怀疑那时候他趁我不注意溜进了车库来偷东西,你看我的车窗被砸了,里面的手提包不见了。我再次开启车库门时候他可能正准备逃跑。车库里没灯,那束光应该是他用的手电筒。”
警察查看了现场情况,那人确实头部撞在了大理石上,也是致命伤,旁边散落着手电筒和疑似报案人的手提包。又看了报案人的车,低配的威驰。车窗确实被砸,地上有个锤子,和车窗砸痕吻合。也仔细检查了后视镜,没经过什么处理。坐在报案人的驾驶座上确实能通过后视镜比较清楚的看到门口。另外这是一个24小时供暖的车库比较暖和,死者在里面呆几个小时也没什么不妥。
不过警察还是发现了一处破绽,认为报案人撒谎了,请问破绽在哪?
在加拿大,一个小偷去偷东西 , 被小偷盯上的主人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出去旅游,车库的门是开着的,小偷迅速溜进车库等待时机,但是这个时候主人收拾好东西,也进入车库。但对于小偷是幸运的。主人并没有看见小偷。后来,主人开着车,载着行李出去旅游,当然,临走时候,把车库门锁好。但此时对小偷是不幸的,因为小偷也被锁在车库,主人一出去就是一星期,小偷也饿里一星期,万幸的是,小偷看见车库里有猫粮,就慢慢吃,仅能维持生命。后来主人度假回来,看到车库的小偷已经饿的半死不活。送进医院。
这时候,问题来了,小偷不久以后就变成富翁,拿了很多钱,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