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寒冷的冬夜,某市下了一場雨夾雪。大約就在這個時間段,近郊發生了一起惡性肇事逃逸事件,某人駕車撞了行人後,快速逃離了現場。這個司機在30分鐘后逃回了家裡,將車停進了自家車庫了。儘管如此,目擊者還是記下了他的車牌號碼。大約一個小時后,巡警來到了他家裡,一邊檢查存放在車庫裡的汽車,一邊詢問他在案發時不在現場的證明。
「正如你所見,我的車子昨天就放個炮了,今天一次也沒開出去。所以,逃跑的罪犯不是我,目擊者也一定是記錯了車號。」疑犯說。巡警發現車頂蓋上有幾處貓爪印兒,還有貓卧睡過的痕迹。「你府上養貓了嗎?」「沒有,這是鄰居家的貓,或是野貓吧,經常鑽進我家院子來,在車上跳上跳下地淘氣。」「如果是這樣,你剛才所說的就是謊言。你可以若無其事地說謊,可貓和車子都是老實的。」
你覺得,巡警說的對么?
有三個人甲,乙,丙到同事丁家做客,丁高興地大談自己大學時期的生活,他說自己大學時搶了同寢室的一個人的女朋友,然後就甩了她,說完還哈哈哈大笑起來,三個人也只好隨聲附和。丁突然說自己肚子有點不舒服便回卧室了。突然他們三個人都聽到了一聲槍響,而且恰好他們三個人不在一個地方,丁被人射殺了。警方斷定為他殺,原因是死者胸上的子彈。警方問了他們三個人的口供,如下:
甲:當時我在廚房準備拿冰激凌吃,突然聽到了後門有動靜,就跑出去看了看,沒看到什麼東西就又回到了廚房,剛拿到冰激凌便聽到槍響,然後就到這裡了。
乙:那個時候我在車庫裡修理丁的車,並且還打開了倉庫的小檯燈,但是車庫的電線很長,我弄了半天燈才打開,後來我修理了一會便聽到了槍響,於是趕快跑到了這裡。
丙:當時我正想回家,大約走到後門那裡被一個什麼東西絆倒了,後來聽到了槍響於是趕快往回跑。
警方在廚房裡找到了甲扔下的冰激凌,已經融化了,而且乙的腿也一拐一拐的,在車庫裡發現了散落一堆的汽車零件,還有熄滅的小檯燈。請問,誰是兇手?
冬日的哈爾濱,有人報案,說他誤殺了人。警方趕到現場,案發地點在報案人的車庫。
報案人稱:他下午要開車出門,來到車庫門前用遙控器打開車庫門,剛進入車庫,突然一股亮光照向他,突然一個人跑出來,鎖著的自家車庫跑出一個人,他第一反應就是小偷啊,所以本能的去攔截,撕扯過程中,他使勁推了那人一下,結果想不到那人被他推倒,一頭撞在了車庫邊的大理石上(車庫旁就是垃圾箱,大概是誰家裝修剩下的大理石要扔,垃圾箱放不進去,就堆在了垃圾箱旁且靠近車庫。),他嚇得不行,半天才緩過神來,上前查看,對方已經沒了呼吸。
警察問到:這人你認識嗎?他回答說:「認識,他是我的一個鄰居,品行不端。對了,我早上出去回來,把車開進車庫正停車時,從車的後視鏡看到他在我車庫門口晃悠,我懷疑那時候他趁我不注意溜進了車庫來偷東西,你看我的車窗被砸了,裡面的手提包不見了。我再次開啟車庫門時候他可能正準備逃跑。車庫裡沒燈,那束光應該是他用的手電筒。」
警察查看了現場情況,那人確實頭部撞在了大理石上,也是致命傷,旁邊散落著手電筒和疑似報案人的手提包。又看了報案人的車,低配的威馳。車窗確實被砸,地上有個鎚子,和車窗砸痕吻合。也仔細檢查了後視鏡,沒經過什麼處理。坐在報案人的駕駛座上確實能通過後視鏡比較清楚的看到門口。另外這是一個24小時供暖的車庫比較暖和,死者在裡面呆幾個小時也沒什麼不妥。
不過警察還是發現了一處破綻,認為報案人撒謊了,請問破綻在哪?
在加拿大,一個小偷去偷東西 , 被小偷盯上的主人正在收拾東西準備出去旅遊,車庫的門是開著的,小偷迅速溜進車庫等待時機,但是這個時候主人收拾好東西,也進入車庫。但對於小偷是幸運的。主人並沒有看見小偷。後來,主人開著車,載著行李出去旅遊,當然,臨走時候,把車庫門鎖好。但此時對小偷是不幸的,因為小偷也被鎖在車庫,主人一出去就是一星期,小偷也餓里一星期,萬幸的是,小偷看見車庫裡有貓糧,就慢慢吃,僅能維持生命。後來主人度假回來,看到車庫的小偷已經餓的半死不活。送進醫院。
這時候,問題來了,小偷不久以後就變成富翁,拿了很多錢,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