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留学美国归来的管忠麟在上海法租界一家洋人律师楼里做见习律师。有一天,管忠麟的伯父管胤铿在英租界被人状告谋杀。原告丹尼尔描述案情说,在10月18日晚上11点,管胤铿与死者马丁因为生意而发生争吵,管胤铿在咖啡馆的后门用手枪打死了马丁,马丁的秘书劳伦斯亲眼看见了这一幕的发生。后来警察在管胤铿的办公室抽屉里找到一把手枪,经证实,杀死马丁的子弹,就是从这把手枪里射出的。由于马丁很有来头,管胤铿不能用钱疏通关系摆平这件事,被英租界警察抓进了监牢,等候审判。管忠麟知道此事后,不顾来自老板的压力,决定在法庭上为伯父管胤铿辩护。审判的日子很快来临了,主审大法官是一名英国人,证人劳伦斯在庭上发誓自己所见所说均属实。到了辩方律师盘问证人环节。管忠麟问劳伦斯:“劳伦斯先生,你说亲眼看见我的当事人在10月18日晚上11点,在咖啡馆后门用枪杀害了马丁先生,能否跟我再讲一遍你当时的所见?”劳伦斯说:“当天晚上,管胤铿和我老板在咖啡馆因为生意发生了争吵,我老板不想再跟管胤铿纠缠,就吩咐我出去准备车。我到外面把车启动开到咖啡馆前门等老板,等了大约五六分钟也没见老板出来,这时我听见从巷子里传来争吵声。我听到一句大声的‘野蛮人’后,确定那是我老板的声音,所以就赶快下车想到巷子里看看发生了什么,可是我刚走到巷子口,就看见一个男人忽然拔出手枪照准了我老板的头,接着就是一声枪响,我老板就倒在了咖啡馆的后门。我惊叫了一声‘上帝’,那个杀人的男人就转过头来看我,这时我看到了那人的脸,正是管胤铿!我怕他连我也杀掉,因此赶紧跑回人多的咖啡馆里,并向咖啡馆里面的先生们求救。”“劳伦斯先生,你所言的完全属实吗?”管忠麟问。“我已经发过誓了。”“你真的一点都没有记错?”“你以为我有健忘症吗?那可是昨晚才发生的事,我一个细节都没有忘记!”“请问你看见凶案发生时,所站的位置距离被告有多远?”管忠麟继续问道。“大概有二十米。”劳伦斯说。“那条巷子里当时有灯光吗?”“没有。”“那你是如何看清是被告开枪杀了死者呢?”“当时月光很亮,当凶手转头向我看来时,月光照在凶手的脸上,我当时没喝酒,又没有近视,当然就能清楚看见凶手的容貌了。”“你撒谎!”管忠麟指着劳伦斯大声说道。接着,管忠麟就揭穿了劳伦斯的谎言,众目睽睽之下,法官只好判管胤铿无罪,当庭释放。请问,管忠麟是如何拆穿劳伦斯的谎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