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对京剧积极喜爱,甚至到了每天都要看上一两场京剧才行的地步。有一次受朋友之邀表演京剧《走麦城》,虽然担任生角,但也非常开心,表演到一半的时候,忽然灯变暗了,小金被捅心脏而死。
等警察来之后,发现小金的脸谱上有一个血手印,经过检验,是小金自己主动贴上去的手印,当时与其一起在台上的还有3个人,警察锁定了这三个人,分别是白百合,黄杰,关心。
请你根据所得到的信息推理出凶手是谁?
我开着空驶的出租车,行驶在路上。
在等信号灯的时候,车的后面突然传来了梆梆梆的声音。
是谁?警察吗?这么想着,我往后面看去,并没有人。
正在纳闷时,突然注意到车的后座侧面玻璃上,有个小孩的手印在上面!
新擦干净的玻璃,车还没拉过人,哪来的手印?我吓了一跳!
颤抖着手拿着抹布伸了过去,擦了擦玻璃之后手印就消失了。
后来想了想,这附近的小孩挺多的,估计是谁在闹着玩吧。
最近恐怖故事看多了,有点过于敏感了呢。
请问以下最不可能的结论是?
滴滴滴,白云警察局的报警电话响了起来,梁某人警长(原名梁之珏,自幼就具有当侦探的天分,屡破奇案,成了警局里的一把好手)接过电话:“喂,什么,星馨园发生了他杀案,好我马上过去.”
事情是这样的:打电话的人是死者的一个朋友,叫凌雪,今天她俩约好了上午十点去郊外野餐。到了时间凌雪马上去找她,到了门口她敲了敲门,没人开。凌雪想她肯定睡着了,于是准备给她打电话,刚按完一个键,才发现门是虚掩着的。凌雪觉得大事不妙,急忙推开门冲了进去,发现她已被杀。脑袋向左歪着,衣服上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脖子上的大动脉已被割破,地上有一把沾满血的匕首。凌雪急忙报了警。
梁某人赶了过去,路上一下了一场大暴雨,当误了一会儿时间。到了地方,看见凌雪蹲在楼道里哭着,梁某人顾不得安慰凌雪,跑上前勘探现场,门上只有凌雪和死者的手印匕首上就没有手印。梁某人就断定是熟人作案,从死者的手印可以看出,如果是生人的话,死者不会开门。而且凶手是戴着手套做的案,从匕首可以看出。
调查完了现场之后,梁某人锁定了两个嫌疑人,她们都是死者的仇人,梁某人吩咐两个小警员去调查这两个人昨天晚上都干了什么,过了一会,这两个小警员回来了向梁某人汇报。第一个警员说:“嫌疑人玛莎昨天晚上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聚会的主人和参加聚会的人都可以作证。”第二个警员说:“嫌疑人惠尔昨天晚上陪女友去山上数星星,他的女友可以作证。”汇报完了,两个小警员恭敬的问:“警长,还需要我们做什么。”梁某人说:“不用了,我已经知道了凶手是谁了。”
聪明的小朋友们,你们知道凶手是谁吗?理由呢?
在一所公寓里发生了凶杀案,一个画家在卧室里被人用到刺死了。卧室的墙壁上清晰地印着一个鲜红的手印,五个手指的指纹都清晰可辩,连手掌的纹路也很清楚。看起来是凶手逃跑时,不小心把沾满血的右手按到墙壁上。
福尔摩伍赶到现场时,见到老熟人巴特警官正在小心的收集上面的指纹。福尔摩伍仔细观察了一下,笑着对巴特说:“你还是看看有没有其他线索吧!”
巴特依然小心翼翼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头也不台的说:“这些指纹难道不是重要的线索吗?”
福尔摩伍耸了耸肩:“但这个血手印很可能是罪犯伪造的,目的就是要误导警察。”
巴特转过脸,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福尔摩伍说道:“你试着用右手在墙上印个手印,就知道了。”
你知道福尔摩伍是怎么看出手印有问题的吗?
提起伦敦贝克街221号,人们都知道那是著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居住的地方。1920年初夏的一天夜里,在其隔壁220号的公寓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一个孤身生活的妇女在三楼的房间里被刀刺死。卧室的墙壁上清晰地印着一个沾满鲜血的手印,大概是凶手逃跑时不留神将沾满鲜血的右手按到了墙壁上吧。“五个手指的指纹都很清晰,这就是有力的证据。”
当刑警用放大镜观察手印时,一个站在走廊口、嘴里叼着大烟斗、弯腰驼背的老头儿在那里吃吃地笑着。
“刑警先生,那手指印是假的,是案犯为了蒙骗普利司门,故意弄了个假手印,沾上被害人的鲜血,像盖图章一样按到墙上后逃走的。请不要上当呵。”老人好像知道实情似地说道。刑警们吃惊地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手印是假的呢?”
“你如果认为我在说谎,你自己把右手的手掌往墙上按个手印试试看。”
“你是干什么的?”
“你问的是我?不瞒你说,我以前在这附近住过,正赶上我路过这里。对不起,我失陪了。”长着鹰钩鼻子和一副足智多谋的面孔的驼背老人,说完后很快下了楼梯走了。这位看上去有六十五六的老人,走起路来却显得那么健壮。
这个老人就是几年前刚刚引退回到萨西克斯的偏僻乡村,以饲养蜜蜂悠闲度日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那么,福尔摩斯究竟根据什么证据看破了墙上是假手印呢?
请写出分析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