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点钟,在纽约斯密斯顿区的一条小街上,突然响起了两声清脆的枪声,又一起凶杀案发生了。下图是这个凶杀案的现场示意图。
从图中可以看到,汽车的挡风玻璃上留下两个弹孔,驾驶台上的一个男人被射穿左胸。他右手握着枪,可以看出他临死前开了一枪。汽车前面挡风玻璃上的右侧的弹孔是杀人者留下的,被害者射的 一枪子弹从玻璃上左面的弹孔穿出。
被害者是黑人路易斯,凶手是白人麦克雷。案发后,麦克雷一直没有离开过现场。他竭力为自己辩解。他说:"我开枪完全是正当防卫。我刚才在街上走,突然发现车上的路易斯向我开枪。我是迫不得已才出手还击的。"
麦克雷的这番话可信吗?
小K是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他发现了他的上司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小K打算去告发他,他和一位国会议员通电话,表明来意后,议员有些事情耽搁了,就相约次日到一家酒店见面。等到第二天议员去了那家酒店的时候发现了许多警察围着酒店,一打听才知道小K被杀害了,小X负责这件案子,小X来到出事的房间,小K正躺在地上,没有了呼吸,小K身上有两个枪孔,一个在大腿上是贯穿性的,另一个在胸口并无贯穿,而且在小K的旁边有一个手机,小X仔细检查过是小K的手机,但并没有什么死亡讯息。小K的房间是高层的,附近也没有什么比较近的高层建筑物,但是小X还是在一扇玻璃窗上较高位置发现了一个弹孔,而且在小K的胸部找到了一枚弹头。但却一直找不到玻璃窗上第二个弹孔。小X始终弄不明白,突然小X猛然想起了什么就弄懂了,那么为什么玻璃窗上只有一个弹孔,而小K身上却有两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