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刑事看一張照片的時候陷入了苦惱中。這是一張三十層公寓最頂層的照片。刑事的同僚警官向他搭話。警官「辛苦了。這照片怎麼了嘛?」刑事「被害者是從這個陽台被推下去的說。從三十樓高度掉下去,似乎沒救了的說」「還是頭版新聞的說。你沒有看新聞么?」警官「沒有啊…沒看過這是頭一次知道呢」「這個思考者擺設品有沒有什麼奇怪呢?」刑事「唔…是被推下去不是被砸的說」警官「那這個陽台扶手呢?最高層卻這麼低沒什麼問題嘛?」刑事「…沒有啊。不是很平常的說?」警官「唔~那這個電話呢?這個時代還用轉盤式電話什麼的」刑事「!…等一下的說!你微妙的有點奇怪的說!」刑事君的感覺是正確的,這警官說了矛盾的話。那麼矛盾的話是哪一句呢?
李某為公司倉庫保管員。某日,兩歹徒為逼李某交出倉庫鑰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傷,無奈之中李某搶了路邊正在停車的黃某的摩托車逃走。
問:李某搶走摩托車的行為?
A.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他人車輛,屬於搶劫行為,侵犯他人利益。
B.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他人車輛,屬於盜竊行為,侵犯他人利益。
C.不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摩托車屬於正當防衛,保護了公司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D.不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摩托車屬於緊急避險,損害了他人合法權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權益。
A、2010年小明因瑣事傷害父親致死,被O省高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B、2014年小周將長期虐待自己的某個熟人殺害被判處無期徒刑,那死者必然不是他的長輩
間接正犯又稱為間接實行犯,是指利用他人為道具而實施犯罪的實行行為,利用者通過支配被利用者的工具行為實現自己的犯罪意圖,利用者與被利用者不構成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利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犯罪;二是利用他人過失或不知情的行為犯罪。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甲的行為屬於間接正犯的選項是?
A.甲挑唆乙與丙的關係,致使乙一怒之下將丙打成重傷,甲、乙、丙均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
B.甲教唆精神病人乙用刀砍傷與其素有仇怨的丙,甲、丙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乙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C.甲派員工乙毆打一直欠錢不還的丙,並允諾給其好處,乙隨後將丙打傷。甲、乙、丙均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
D.甲讓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乙誣告丙,未想到乙捏造的事實正是丙客觀存在的事實,甲、丙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乙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