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A市的師範B大中發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大一的學生,屍體在教學樓的三樓至四樓的樓梯上,腦袋被鈍器所傷。經鑒定,死亡時間是昨天的晚上十點。
而在師範B大中,夜裡九點宿舍就會關門,嚴令禁止學生離開宿舍,所以,警官推斷,能夠在此刻犯案的,除去老師以外便再無他人。但是在學校中的監控中,這名死者還和另一名室友離開了宿舍樓,並且一起上了教學樓的樓梯上。
警官讓學校中的警衛員調出三樓的監控,這樣真相就能夠直接大白。可不料,三樓至四樓的樓梯 中斷竟然沒有安裝監控。警官一問方知,這裡的監控最近被一名大一的學生給拆掉了,而那名學生也正好就是和死者逃出宿舍樓的學生。據那名學生說,一個大二的學長給了他三百元錢,讓他拆了這裡的監控給他,說是好奇想看看但是又不敢直接拆。
那名學生本來是想拒絕的,但是那個學長的體育成績是在全校名列前茅的,他怕萬一拒絕了以後會惹來麻煩,便只好答應了,在第二天的早晨將監控交給了那名大二的學生。
「你們為什麼要逃出宿舍樓來這裡?」警官問。
「因為那個傳言。」學生如實回答。
「傳言?」警官將疑惑的目光轉向了校長。
「是這樣的,」校長道,「最近我們學校里有一個學生半夜裡被家長接走了,路上經過教學樓時,從下面忘走廊上一看,發現樓梯竟然格外地長,他一數,竟然有整整二十階,而平常最多也不過十五、六階。第二天,他便將這個消息告訴了班上的同學,此後一傳十、十傳百,弄的滿校風雨,人盡皆知。」
警官沉思不語。
半晌,警官才開口道:「讓那個學生過來一趟,我有話要問他。」
「好的。」校長回答,旋即便轉身離開了警衛室,去辦公室找了找名單,不一會兒,就將這名大二的學生帶到了警衛室。
「是你?!」那名陪同死者一起來到教學樓的大一學生驚叫道。
「嗯?什麼情況?」警官問道。
「是他!」學生回答,「就是他讓我去拆了監控!」
「哦?越來越有趣了。」警官自語道,隨即看向了那名被校長帶來的學生,「你真的看見了樓梯變長了?」
「我……」那名學生先是一頓,隨後道,「我看到了,雖然並沒有我說的那麼誇張,但是我曾經數過,本來只有十五階的,那時候變成了十六階!」
警官又問道:「那你為什麼要讓他把監控拆掉?」
學生回答:「我原本以為監控裡面有存著樓梯的視頻,我想看看,證實一下。」
「然後呢?」
「然後我就發現這裡面的視頻記錄被刪掉了,恐怕只有校長這裡才存著,於是就隨手將監控扔了。」
警官突然像是想到了什麼,問道:「你扔在了那裡?」
「學校外的垃圾桶。」
「知道了,你先回去吧。」警官將學生打發走。
「校長。」
「警官大人,有什麼事嗎?」校長問道。
「你們這裡的監控,是會將視頻錄像洗掉然後放在警衛室嗎?」
校長疑惑不解,這點警官不是知道嗎?但是他也不好出言反駁,便道:「是的,每天晚上八點都會刪掉。」
警官眼前一亮,望向那名大二學生離開的地方,同時也就是教學樓,緩緩道:「我知道兇手是誰了!」
那麼,兇手到底是誰呢?
2012年9月23日13:55,H市警方接到報警,H市一中高中部一學生被發現死於自己宿舍內,其宿舍房門號為403,警方迅速趕到現場。據調查,死因為觸電身亡,死亡時間為13:46左右。從現場看,致死原因疑似試圖拾取落入水中的電吹風致死。據第一發現者宿舍管理員稱,13:10時他曾查過一次寢,當時403的門就是呈反鎖狀態,他從窗戶看到死者貌似躺在床上睡覺,13:46時他在管理員室(101室)休息時四樓突然跳閘(每樓的電閘開關都在管理員室),於是他到4樓查看情況。查到403宿舍時,403室門窗緊閉(每個宿舍都有一個面向走廊的窗戶),窗戶還拉著窗帘,敲門叫人都沒有人回應,於是下樓回到101室拿了備用鑰匙開門。開門便發現了死者的屍體,由於已經死者當時已停止呼吸,他便報了警。宿舍是6人宿舍,不過其餘5人恰好在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生部會議(他們都是學生會幹部),會議是13:00的時候學校臨時廣播通知的,其他參加學生部會議的幹部證明他們都沒有離場超過5分鐘以上(開會的地方離宿舍有15分鐘的腳程).圍觀學生證明(從宿舍管理員大聲叫人敲門開始就有學生開始圍觀),403宿舍門窗皆為反鎖狀態。宿舍門鑰匙共有7把,宿管與6位宿員各一把其餘五位宿員表示自己的鑰匙沒有遺失過,死者的鑰匙被發現於死者的錢包中。根據這些情況,警方初步推斷該案系意外觸電事故。
不過,進一步的驗屍表明死者死前前服用過安眠藥,而據他室友稱,死者沒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在筆錄中,警方又意外得知死者沒有使用電吹風的習慣,也沒有偷電的習慣(一中高中部宿舍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私自用電)。死者死亡時所持電吹風也沒人見過。警方遂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
進一步的調查結果如下:
1.於404與402休息的學生表示從宿管第一次查寢以後就沒有人經過他們宿舍窗前了;
2.大部分宿舍都是多人一起休息,只有604的A君,503的B君,401的C君,303的D君當時是一個人在宿舍;
3.403宿舍當時也不算完全的密室,廁所的通風窗沒有上鎖。不過通風窗比較小,小孩子出入只怕都不方便,而且還在4樓;
警方百思不得其解,此案自殺不像自殺,他殺不像他殺,事故不像事故。最後還是一名圍觀的高中生恍然大悟,向警方表明了兇手和殺人手法。
請你推理案件的經過。
當醫院方趕到現場的時候,他們發現躺在地上的已經回天乏術了。 接下來就是警方的工作了。事情發生在一所高校的學生公寓,還是那種老式的公寓構造,六層樓,一條長長的走廊分佈著一個又一個獨立的寢室。走道並不寬,也就不到一米。而外層的護欄,是那種最普通的石欄,上面的油漆早已經磨損的斑斑。 據當時在場的學生說,死者是墜樓身亡。當然首先接受調查的則是當夜值班的保安,因為他是唯一全程目擊者。 「學校11點準時熄燈,我在還有十分鐘的時候開始巡查。」被帶回警局的學校保安說道:「當時差不多還有不到一分鐘了,我突然聽到有人砸酒瓶的聲音,順勢看過去,看到四樓確實有一個男孩在走道東頭站著。」 這一點已經被其他學生證實了,因為那聲酒瓶破碎的聲音在即將結束喧囂的學校中顯得格外響亮。 「當時我還在一樓靠西邊,所以我加快步子準備看個究竟。也就在那個時候,全校停電了,我扭開手電筒準備上樓。」 「還沒到四樓,就聽到那個學生彷彿覺察了什麼,他最後摔了一個酒瓶下去之後,就開始向走廊西頭跑去。」 現場勘察走廊有近100米長,走廊上堆放著一切雜七雜八的東西,不過還算能跑上幾步。 「我一邊在後面叫他站住一邊追了上去,結果他跑到西頭之後,突然停住了,然後回頭看著我,嘟囔了幾句什麼,彷彿又在身邊摸索什麼一樣。我的手電筒光都沒來得及照上去也,就只見他爬上一米高的石欄,然後跳了下去。」 其實當時發生這麼大的動靜,而且當夜的月光也不錯,所以這一切很多對面樓的學生都看見了。而且都對此議論紛紛。 警方接到法醫的報告,宣布死者是頭部受到重擊致死,死亡時間預計在十一點左右無誤,而且死者的確喝了很多酒,並且在死者左手發現一個被利器劃開的小口子。 經過警方調查,事情發生后,也就是11點10分,學校才緊急恢復了供電,然後發現了有人躺在一樓的水泥地面上。 死者是本校學生,姓李。當天好像通過了一門很重要的考試,心情應該很不錯了,而且一起出去和朋友喝酒,這一點當時餐桌上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證。不過中途因為覺得喝高了先回去了,那時候好像是九點半,他的同學還說他沒用,沒想到成為了最後一面。 「他沒有如此的理由」他們同寢室的都沒有接受這個事實,因為他們不相信如此開朗的一個人就草草結束了生命。不過說到仇人,確實也比較多。原來這個姓李的自恃高傲,在學校得罪了不少人,不過能夠上殺人報復的也都一一被否定了,這件案子成為了懸案。 值得注意的是,後來警方在東頭地面上發現的酒瓶碎片,的的確確上面有血跡,而且是死者本人的,並且死者手上傷口比較吻合。酒瓶上只有死者一人的指紋,也只有唯一的唾液。 不過對面樓上的學生倒是說了幾個細節,他們發現就在有人跳下去之後,雖然一樓外面被樹叢擋住了,但是感覺總有一點不對。還有人爆料,當時死者跳下去的四樓彷彿看到一閃而過的火光,他們還以為鬧鬼。不過警方都覺得沒有太多的價值,沒有備案。 最重也判定為自殺,動機沒有找到,結案了。 面對如此精密的謀殺案,除了草草定為自殺以外,又有幾個人能夠找到行兇的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