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開的4月。清晨,空氣中瀰漫著沁人心脾的芬芳。花鳥迷李來富老伯提著他心愛的畫眉鳥籠徜徉在市裡公園的花徑。一路上,他逗逗畫眉,嗅嗅花香,煞是逍遙自在。不知不覺中走向了公園深處的鳥族館。
突然,李老伯在畫眉的叫聲中驚叫起來,原來鳥族館後路邊的花草叢中卧著一具女屍。
10分鐘后,警察趕到了現場並立即進行勘查。死者是一位漂亮的年輕女性。屍體俯卧著,頭部左邊草地上有一塊帶血的約20立方厘米的斧劈石,頭部左太陽穴處有一鈍物打 擊的傷口;屍體右手臂上勾著一隻精緻的小皮包,但皮包蓋 被打開,裡面只有幾文化妝筆和一隻空的皮夾;由於女屍身 體比較豐滿,因此屍體周圍的花草郗被壓得倒向四邊。
驚悸過後的李老伯饒有興緻地跟著警察觀察現場。警察 勘查完現場后悄悄地分析開了。
法醫說:"屍體死亡時間約10小時左右。" 一位年輕的警官說:"這是個通宵開放的公園,那麼說這位被害人是昨天晚上在這裡遭到攔路搶劫時被殺害的。"
"不,警察同志,這裡不是兇殺現場!"一直悶聲不語的李老伯突然深思熟慮地插了話,語氣之堅定不容置疑。 ·年輕警官疑惑地瞪著李老伯,對這位報案人產生了懷疑,正欲找李老伯到一邊去盤問時,法醫警官勸阻了他:"這 位李老伯說得對,屍體是二三個小時前被移到這裡來的。" 年輕警察愣住了,李老伯得意地笑了。
李老伯是憑什麼判斷出這裡不是兇殺現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