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延昌初年,在寿春县发生了一件丢失孩子的事情。因为强盗骚扰,县民荀泰的3岁儿子走散后多年都没有找到。后来,他在赵奉伯家发现了这个孩子。
荀泰告到官署,要求索回自己的儿子,而赵奉伯说孩子是他的,不能给。双方争执不下,且又都有邻里作证,案子很棘手。
地方长官李崇一时无法断案,便把孩子收养在衙门里,使之不与荀泰和赵奉伯见面。
几十天过去了,一天,李崇忽然升堂,告诉荀泰和赵奉伯:“孩子突然暴病身亡,你们赶紧办丧事吧。”
用这个办法李崇当堂查出了孩子的亲生父亲。他是怎么查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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