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延昌初年,在壽春縣發生了一件丟失孩子的事情。因為強盜騷擾,縣民荀泰的3歲兒子走散后多年都沒有找到。後來,他在趙奉伯家發現了這個孩子。
荀泰告到官署,要求索回自己的兒子,而趙奉伯說孩子是他的,不能給。雙方爭執不下,且又都有鄰里作證,案子很棘手。
地方長官李崇一時無法斷案,便把孩子收養在衙門裡,使之不與荀泰和趙奉伯見面。
幾十天過去了,一天,李崇忽然升堂,告訴荀泰和趙奉伯:「孩子突然暴病身亡,你們趕緊辦喪事吧。」
用這個辦法李崇當堂查出了孩子的親生父親。他是怎麼查出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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