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国的足球教练在下榻的宾馆内被杀害,是用酒瓶猛击头部致死的。茶桌上摆着一个酒杯和一盘花生米,上面留下了死者的指纹。另一只酒杯放在卫生间的洗脸台上,已经洗去了上面的指纹和唾液,大概是凶手使用的。
壁橱内的衣物被翻的乱七八糟,这是凶手作案后翻动的,证据是有一件风衣掉在凶器----酒瓶上面。酒瓶上查出三枚指纹。奇怪的是,指纹都留在瓶肚上,通常挥动酒瓶打人应该是握住瓶颈的。看来凶手是和死者一起喝酒时被害的。作案时间是昨晚9时至10时之间。
警方找到两个嫌疑人,他们分别作了陈述:
S小姐:昨晚8时30分,我去他房间,至于我和他的关系嘛,你们可能猜到了。为了不让人听到,我是赤着脚进去的。我们边喝酒边聊天,这时Y先生打电话来,说有事要来找他。我不愿被他看见,便回自己房间了。因此我估计Y就是凶手,我回到房间后,大约11时左右打了个电话过去,没人接,我以为他们出去喝酒了,现在看来他已经被害了。取我的指纹做什么?那酒瓶上、茶桌上肯定有我的指纹,因为我在那里喝过酒,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我不是凶手。
Y先生:你们怎么知道我去过他房间?是S小姐说的吧。我给他打电话时,她肯定在那里。那么她自然就是凶手了。因为我到那里的时候,教练已经死了。我是9时35分到那里,按门铃没有回音,门有没锁,我就推门进去,发现他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我不愿卷进去,所以悄悄回房间去了。要取我指纹?我只碰过他尸体,不,我碰过茶桌,但我离开时用手帕擦掉了。酒瓶?我没注意。
经鉴定,S小姐和Y先生的指纹与凶器上的指纹完全不一致。这么说还有第三个人?技术员发现瓶肚上的指纹是被擦干净后留上去的,且不是死者的指纹。侦察员沉思了一会儿说:“我真糊涂。把他们两个叫来,重新按指纹,不必叫两个,叫一个就行了。”
那么请你推理,谁是凶手?指纹是怎么回事?
当医院方赶到现场的时候,他们发现躺在地上的已经回天乏术了。 接下来就是警方的工作了。事情发生在一所高校的学生公寓,还是那种老式的公寓构造,六层楼,一条长长的走廊分布着一个又一个独立的寝室。走道并不宽,也就不到一米。而外层的护栏,是那种最普通的石栏,上面的油漆早已经磨损的斑斑。 据当时在场的学生说,死者是坠楼身亡。当然首先接受调查的则是当夜值班的保安,因为他是唯一全程目击者。 “学校11点准时熄灯,我在还有十分钟的时候开始巡查。”被带回警局的学校保安说道:“当时差不多还有不到一分钟了,我突然听到有人砸酒瓶的声音,顺势看过去,看到四楼确实有一个男孩在走道东头站着。” 这一点已经被其他学生证实了,因为那声酒瓶破碎的声音在即将结束喧嚣的学校中显得格外响亮。 “当时我还在一楼靠西边,所以我加快步子准备看个究竟。也就在那个时候,全校停电了,我扭开手电准备上楼。” “还没到四楼,就听到那个学生仿佛觉察了什么,他最后摔了一个酒瓶下去之后,就开始向走廊西头跑去。” 现场勘察走廊有近100米长,走廊上堆放着一切杂七杂八的东西,不过还算能跑上几步。 “我一边在后面叫他站住一边追了上去,结果他跑到西头之后,突然停住了,然后回头看着我,嘟囔了几句什么,仿佛又在身边摸索什么一样。我的手电光都没来得及照上去也,就只见他爬上一米高的石栏,然后跳了下去。” 其实当时发生这么大的动静,而且当夜的月光也不错,所以这一切很多对面楼的学生都看见了。而且都对此议论纷纷。 警方接到法医的报告,宣布死者是头部受到重击致死,死亡时间预计在十一点左右无误,而且死者的确喝了很多酒,并且在死者左手发现一个被利器划开的小口子。 经过警方调查,事情发生后,也就是11点10分,学校才紧急恢复了供电,然后发现了有人躺在一楼的水泥地面上。 死者是本校学生,姓李。当天好像通过了一门很重要的考试,心情应该很不错了,而且一起出去和朋友喝酒,这一点当时餐桌上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不过中途因为觉得喝高了先回去了,那时候好像是九点半,他的同学还说他没用,没想到成为了最后一面。 “他没有如此的理由”他们同寝室的都没有接受这个事实,因为他们不相信如此开朗的一个人就草草结束了生命。不过说到仇人,确实也比较多。原来这个姓李的自恃高傲,在学校得罪了不少人,不过能够上杀人报复的也都一一被否定了,这件案子成为了悬案。 值得注意的是,后来警方在东头地面上发现的酒瓶碎片,的的确确上面有血迹,而且是死者本人的,并且死者手上伤口比较吻合。酒瓶上只有死者一人的指纹,也只有唯一的唾液。 不过对面楼上的学生倒是说了几个细节,他们发现就在有人跳下去之后,虽然一楼外面被树丛挡住了,但是感觉总有一点不对。还有人爆料,当时死者跳下去的四楼仿佛看到一闪而过的火光,他们还以为闹鬼。不过警方都觉得没有太多的价值,没有备案。 最重也判定为自杀,动机没有找到,结案了。 面对如此精密的谋杀案,除了草草定为自杀以外,又有几个人能够找到行凶的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