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筆記.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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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規則省略,此處為真規則)
身份:神仙、平民、殺手
神仙:有異能(即現實中普通人無法做到的事情)(但自己不會知道),不同神仙異能不同,不存在兩神仙異能相同的情況。
平民:無異能。
殺手:道具:匕首,形態不會改變(即從始到終都不會沾上其他東西),其它人無法觸碰。
共同任務:停止互相殘殺,合力逃出空間
~~~~~《遊戲規則》內容附上~~~~
1這個遊戲在2月14日23:59開始,2月18日23:59結束
2 殺手與神仙無需互相殘殺
3 出口會出現在世界的任意一個地方
4 這個世界中的世界主就隱藏在平民裡面
5 世界主知道所有人的身份
6 如果在遊戲中殺死了人,在現實中那人依舊會死亡
7 如果2月18日23:59后還沒有逃出這個空間,就會被空間撕成碎片——即現實中的人們會永遠忘卻你
~~~~~正文~~~~~
凡靦腆一笑,「咳咳,不過我身為世界主,也就只知道你們的身份而已,貌似沒個啥用。」
「這異能不就跟預言家差不多嘛?!」shine白了凡一眼——原來世界主的異能這麼弱?!
「等下,」身為殺手的╰軒兒╭指著《遊戲規則》說,「後面好像還有內容!」
~~~~~《遊戲規則》後面的內容~~~~~
特殊身份(即除了神仙、平民、殺手以外的身份):盜賊
屬於第4種身份,可以偷取神仙的異能,但被偷取人的異能不會消失。每天最多偷取3次。
如果被偷取人的異能當天已經用完,不影響盜賊偷取(如每天只能使用1次的異能而被偷取人當天使用了一次,盜賊依然可以偷取,偷取后依然可以獲得異能)
盜賊不可以偷取世界主的異能。
盜賊當天不可以偷同一個人兩次異能。(當然3次也不行)(即盜賊如果當天偷過A的異能,那麼盜賊當天就不能再偷A的異能)
如果盜賊偷取了殺手,浪費一次機會。(因為殺手無異能)
附:殺手的匕首使用次數不限;神仙的異能每天只能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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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郁原來你是盜賊?」開-心不可思議地看著書。
「嗯……」沐郁輕輕點了點頭。
「WoW盜賊這個異能要不要這麼好啊?」shine羨慕地看著沐郁。
「不過我今天已經使用兩次異能了,一次偷了shine,一次又偷了LIK……」沐郁後悔地說。
「emmmLIK是殺手???那就浪費一次機會了,,」凡為沐郁感到可惜。
「不管了,我們現在還是去找找student湊湊的屍體吧……」(student)鑽在一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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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來到1樓。Shine向遠處聞了下,「血液所在的房間在大概3千米遠……」
凡小聲嘀咕,「面前不是一堵牆嗎,往哪裡走?」
Student鑽向著牆看了一眼,「咳咳,3千米遠我的確看到了血跡。而且……唔,牆後面還有連著的3個房間,裡面都有血跡!」
╰軒兒╭擦了擦牆,忽然發現了什麼「你們看這有一個鎖孔!」
「emmmm鑰匙呢?」shine問。
凡看著10米遠的濃煙,「emmm鑰匙在煙後面!」
開-心聽了,站著不動,伸出手把鑰匙拿了過來,往鎖里一插——
「啊哈,牆開啦!」 ╰軒兒╭在一旁歡呼。
「這玩意兒倒像是門……」凡小聲嘀咕。
「管他是牆是門呢,我們趕快走!」開-心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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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來到3扇門前——(以下為圖片,門前為腳印)
大家聞了一下,「這個血味好像……也不是很沖」
凡大概看了一下,「既然只有student湊湊一人的屍體,她應該在一扇門後面……」
「那其他兩扇門前面的血就是假的血?」沐郁問。
「應該是,讓我聞一下——」shine剛想問,卻發現自己的異能消失了!
「我異能消失了怎麼回事?!」大家沒有理會shine,繼續在四周尋找線索。
Shine不禁感到很尷尬,便混入人群中。
忽然,╰軒兒╭的慘叫傳來,「你們看這不是LIK的屍體嗎?!」
大家湊過去一看,「瓦特LIK的屍體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管他呢,,」凡蹲下身「LIK穿著高跟鞋,高跟鞋上還有已經凝固的血跡;嘴巴右邊吐出了血跡;心臟被某種尖利的刀戳穿。頭上戴著蝴蝶結,身上的裙子口袋裡有一張紙巾和一把私人匕首——就是咱們拿不到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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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兒正在討論著,忽然一陣尖銳的響聲傳過來,他們都不禁捂住了耳朵「這聲音要不要這麼可怕?!」
「這個聲音好像是從我們盡頭的牆後面傳出來的!」凡死死捂住自己的耳朵。
「咱們異能都用完了,,,只能靠沐郁了……」開-心大喊。
沐郁捂住耳朵,見其他5人焦急的樣子,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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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student湊湊的屍體最可能在哪個房間呢?
Q2:shine的異能消失是怎麼回事?
Q3:沐郁現在應該偷取誰的異能?(目的是找出聲音來源)(考慮最大可能)
(每人遊戲開始至結束,服裝打扮不會變;
student湊湊在2天前已經死亡;
student湊湊2天前被LIK所殺;
已知LIK2天前來過1、2、3號中的一個房間,便留下了如圖所示的腳印;
LIK的腳印沒有偽造,其餘兩扇門腳印都為偽造;
所有東西的味道不會有很大差異)
盜賊因為準備逃亡,他必須馬上弄到錢。他闖進了一戶人家,一個女孩正坐在計算機桌前上網聊天。那女孩看見陌生人進來,嚇得驚呼:「救命……」沒等這聲叫完,盜賊扣動了扳機。從消音手槍里飛出的子彈,擊中了她的前胸,女孩慢慢地倒了下去。盜賊在屋內進行搜刮,他立即打開衣櫃,搶走了現款和首飾,此時四周靜悄悄,盜賊鎮定地、從容地還在屋內吃起了東西。就在此時,拿著手槍的探長塞奇帶著一隊警察跑了上來:「不許動,舉起手來!」盜賊心想,這個探長真是料事如神啊,他怎麼會發現這裡有劫案發生呢?探長真的能料事如神?
一天夜裡,馬來西亞首府吉隆坡的一家豪華住宅里發生了一起盜竊案,一個華僑富翁家的珠寶全被盜光。
盜賊一度把贓物帶回自己的家中,但又怕被警察發現,便使用塑料袋裝起來,在附近的竹林里挖個坑埋了起來。他打算先埋在這裡一段時間,自己也出去躲避一下風聲。一天,當他從外地旅遊回來時,馬上被等在他家的警察逮捕了。
「這些珠寶是你埋在附近的竹林里的吧。珠寶上留著你的指紋。」當刑警打開塑料袋裡的贓物時,盜賊目瞪口呆。
「到底是誰發現而挖出來的?」他無法理解地反問道。
「哈、哈、哈,不是誰挖出來的,是它自己冒出來的。把它埋在竹林里,這是你的失誤。」刑警詼諧地笑著說。
那麼,這是為什麼?
巴克住在倫敦,是女王公園巡遊者的球迷,每周去街角的投注站買兩次球,因為為人謙和嚴謹,那裡的老闆、員工都很喜歡他。
2012年11月9日,巴克照常回到家,卻被兩支槍口對著,巴克知道這就是最近頻頻作案的盜賊二人組,他們手法細緻,從來沒有目擊者,作案現場只有鞋印,連指紋都沒有。他們從來只拿現金,而且不留活口。
巴克在指示下,先把錢包掏給他們,再慢慢地把上鎖的柜子打開拿現金,突然顫抖著說道,「請你們不要殺我,我上期博彩中了3萬4千英鎊,還有這隻金錶,全部都給你們。」
其中一個盜賊很瘦,對金錶擺擺手,「我們只要現金,你把3萬4拿出來。」
巴克說,「那獎金還在投注站沒去領,只要把密碼認證的三個球星姓名寫在彩票上就。。。」
瘦盜賊把槍對準了巴克的頭,「那就不必要了。」
巴克突然笑了,「你們從來不看足球,也不買球,對嗎?」
瘦盜賊望著他,沒有扣扳機。
巴克接著說,「博彩的獎金並沒有關聯任何身份的證明,就是說,任何人只要拿著那三個認證球星的名字和彩票就可以領到的。」
另一個盜賊從他的錢包里掏出一張彩票,「11月7日的,就在街角那間投注站下的注,是這張吧?」
巴克說,「是的,那三個球星的名字我寫給你們。求求你們不要殺我。」
瘦盜賊仍然沒有說話,只是示意巴克寫下了那三個球星的名字,巴克戰戰兢兢地寫好,瘦盜賊問,「你確定。」
巴克說,「確定。請你們。。。」話沒說完,巴克被瘦盜賊的子彈擊倒了。
第二天上午,盜賊二人組一起來到了街角的投注站,把那張彩票給到前台,「驗證信息在彩票上。」接待他們的迪蒙看到這兩個人一個神經緊繃,另一個眼神遊離,再接過彩票一看,上面寫著三個名字,Djibril Cisse,Fernando Torres,Lukas Podolski。他立刻就明白了,於是對他們說,「信息驗證需要人工進行,請稍等。」轉進了內間。僅僅兩分鐘后,警察到來制服了這兩名罪大惡極的犯人。
請問,從那張彩票上,迪蒙明白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