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某餐館就餐時,被鄰桌互毆的陌生人誤傷。李某認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第1款中「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的規定,餐館應負賠償責任,據此起訴。法官結合該法第7條第2款中「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的規定來解釋第7條第1款,認為餐館對商品和服務之外的因素導致傷害不應承擔責任,遂判決李某敗訴。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 )
A、李某的解釋為非正式解釋
B、李某運用的是文義解釋方法
C、法官運用的是體系解釋方法
D、就不同解釋方法之間的優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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