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刑訴法》來說,素有「小憲法」之稱,2018年10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由於關涉國民重大人身權利、財產權利。
關於最新的刑訴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張某犯盜竊罪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B.某地監察委員會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董某作為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該監察委員會立案偵查。
C.趙某曾被開除公職,現其21歲兒子涉嫌搶劫,由其出庭擔任辯護人。
D.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李某主動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在基層人大代表換屆選舉中,村民劉某發現選舉委員會公布的選民名單中遺漏了同村村民張某的名字,遂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選舉委員會認為,劉某不是本案的利害關係人無權提起申訴,故駁回了劉某的申訴,劉某不服訴至法院。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