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夜, 住在旅館9樓909室的男子,被國際走私集團的殺手射殺了. 兇手是從距離那兒20公尺的對面大樓屋頂上, 使用消音手槍將他擊斃的.房間中的窗子關得緊緊的,而且還上了鎖. 在窗子的玻璃上還留下一個彈痕.
這樣說來,兇手應該是只開了一槍!但奇怪的是, 被害者卻擊中了左胸和左腳的大腿兩處, 子彈貫穿了左腳, 而擊中胸部的子彈, 則仍然留在胸部. 那麼兇手是開了兩槍了? 另外一發子彈, 究竟由窗子哪裡穿過,而命中被害者呢?
這是一名偵探在窗子向屋內看到的,他為了不破壞現場,只能在窗子進入,當進去后,發現在這間屋裡,有3個窗子,窗子都是緊鎖的。2扇門,其中一扇門是緊鎖的,打不開,另一扇門是裝反的,也打不開。門的周圍的水泥牆沒有動過的痕迹。在屋子裡有一個書櫥,一個寫字檯以及一把椅子。在寫字檯下發現一名死者,死者身上病沒有鑰匙,鑰匙在寫字檯上的中間位置放著,並且寫字檯上除了鑰匙什麼都沒有。死者身上插著一把匕首,匕首上沒有任何指紋,依他看來這是密室殺人案。
請問兇手是怎麼做到的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