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小梅被殺害了,是在昨天深夜二點半,H警察左右看都沒看出什麼,只是她右手手腕有一條被割的痕迹,應該是利器所傷,還有她手裡拿著一把刀,H警察唯一能判斷得是有可能她想割腕自殺,垃圾桶里有幾張擦過血的紙張,她手機里有一條未看的簡訊。簡訊內容是--別做傻事。是她男朋友小明發的。
H警察找到小明,問他昨天晚上去幹嗎了,小明說他想和小梅分手,小梅不願意,所以他去找小梅了。
H警察:小梅昨天跟你說了什麼。
小明:她說她不想和我分手。
H警察:然後你又去幹嘛了?
小明:我就回家了。
H警察:那你為什麼要發這條簡訊?
小明:因為她說如果我硬要分手,她就自殺,我怕她真會這麼做。
H警察:那你還有什麼可以提供的線索?
小明:她告訴我她昨天晚上有一場生日聚會,是小月舉辦的。
然後H警察又找到了小月,小月似乎還不知道這件事。
H警察:昨天晚上,你的朋友小梅死了,我們想問問她有什麼異常的情況?
小月:沒有啊,她很好。她怎麼會死呢。
H警察:她應該是自殺而死。
小月:自殺也會死?
H警察:對啊。還有你是不是有事隱瞞。
小月:其實我和小明在一起了。而且昨天我深夜二點早就睡覺了。
H警察回到警所后,法醫告訴H警察小梅是被人捂住口鼻從而導致她窒息而亡,還有小梅握在手裡的那把刀上只有小梅自己的指紋,白紙上也只檢測到小梅的DNA。
H警察想了一會,發現了誰是兇手?
其實破綻很大,那到底誰是害死了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