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43】—— 荒唐的上诉
下定义:重大立功指为侦查机关提供重要线索,让办案机关成功抓获之前未掌握线索的犯罪嫌疑人,且该犯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冲因为溜冰与被害人李启发生碰撞,二人发生冲突,王冲顿时恼怒把李启掐死。S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31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二十余万元。
王冲不服,向O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王冲在庭审过程中表示:“我在上诉阶段有重大立功情节,请求改判死缓。”
审判长连胜昌要求王冲当庭提供线索,王冲表示:“我要检举自己,我在2015年1月7日在S市淡江小区因为冲突向某租户泼了硫酸把他毁容了,因为他不认识我导致该案至今是悬案。”
连胜昌将本案发回S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S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硫酸毁容案进行判决,认为王冲因琐事对受害人泼硫酸致其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冲挺高兴,认为自己没判死刑,而且死缓属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上的判决,怎么也构成重大立功了。
已知,O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故意伤害的定罪量刑,问:王冲是否构成重大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