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常常一人站在窗前向樓下看,安靜的院子里有一群流浪貓。流浪貓有其自己的生活,天蒙蒙亮時就會慵懶地走動,等待好心人送來的貓糧。它們三五成群,吃飽了就打打鬧鬧,累了就找地歇息,高高興興地過上一天。我發現其中有一隻花貓不怎麼合群,老是獨自遊走或靜卧幽處,彷彿心裡有事。
這是一篇文章的開頭,接下來最可能講述的是?
張阿姨喜愛小動物,經常買貓糧投喂小區的流浪貓。一日,該小區五歲的小強玩耍中被流浪貓抓傷,小強父母要求張阿姨給予賠償。
下列說法中最為合理合法的一項是?
A.張阿姨是流浪貓的管護責任人,應負全部責任。
B.張阿姨是流浪貓的實際管護責任人,應負有主要責任;小強的父母沒能盡到監護責任,應負次要責任。
C.張阿姨不是流浪貓的管護責任人,但應負次要責任;小強的父母沒能盡到監護責任,應負主要責任。
D.張阿姨不是流浪貓的管護責任人,不應負任何責任;小強的父母沒能盡到監護責任,應負全部責任。
二戰期間,盟軍反間諜機關收審了一位自稱是來自比利時北部的「流浪漢」。他的言談舉止十分可疑,眼神中露出一種機警、狡黠,不像農民,那麼誠懇、憨厚,因此法國反間諜軍官吉姆斯懷疑他是德國間諜,可是也沒有確鑿的證據。
在審訊的時候吉姆斯提出了第一個問題是:「會數數嗎?」這個問題很簡單。
「流浪漢」用法語流利的數數,沒有露出一絲破綻,甚至說德語的人最容易說漏嘴的地方,他也能說得很熟練,於是他過了第一關。
不一會兒,哨兵用德語大聲喊:「著火了!」「流浪漢」依然無動於衷,似乎真的聽不懂,照樣睡他的覺,吉姆斯覺得這個人不簡單。
後來,吉姆斯又請來一位農民和「流浪漢」談論起莊稼的事,他居然也頭頭是道,有的地方甚至比這位農民更懂行。
第二天,「流浪漢」在被押進審訊室的時候,表情更加沉著、平靜。吉姆斯假裝認真閱讀完一份文件,並在上面簽字之後,突然抬起頭說了一句話,「流浪漢」馬上就暴露了自己是一位德國間諜。
請問吉姆斯可能說了什麼?
二戰時期,許多國家都被敵對國甚至有方過派去間諜暗地調查情報。德國的諜報頭目調查發現一位可疑的「流浪漢」,認為這位「流浪漢」其實是法國間諜。便把他叫來實施問話,這位「流浪漢」說:「我從小在德國長大卻沒怎麼讀過書,所以才淪落到這般地步,你們還想幹什麼,快放我回去!」頭目經過多日拷問,這名「流浪漢」卻並沒有招待什麼,只是看起來精神不太好。終於,頭目沒有辦法,只好對他說:「好吧,你現在就可以走了。」「流浪漢」鬆了口氣,起步要離開,卻被頭目命令手下抓捕,「快抓住他!他就是間諜!」。
為什麼呢?
在一個極度寒冷的夜晚,3個流浪漢敲了許多家門請求留宿一晚,但均被拒絕,甚至有個兇惡的男人將自家垃圾倒在他們身上,讓他們滾出這裡,不要打擾他睡覺。
流浪漢甲說,今晚這麼冷,看來我們是要被凍死在這裡了。
流浪漢乙說,我可不想被凍死,那種慢慢死去的方法太痛苦了。
流浪漢丙說,我們再回去找那個男人吧。
三十分鐘后流浪漢終於坐在了有火的地方,四周的暖流讓他們溫暖無比。這時,流浪漢甲感覺男人有些不對勁,果真在他背後發現了手機。
流浪漢甲說,「這傢伙似乎認識個警察,已經把簡訊發出去了。」
流浪漢乙聽到不遠處的尖叫聲,然後說「沒關係的,反正只要我們不想走,他們也無法趕走我們了。」
倒錯的交響曲
Y市最近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兇殺案,金融企業家張振華家中的浴室被發現有大量碎屍和血跡,碎屍遍布整個空間,血液甚至將整個浴缸里的水染成紅色,刺鼻的腥味讓很多趕到現場的老警察都感覺不適,這究竟得有多大仇才能讓兇手用如此殘忍的手法殺害死者?
現場的第一目擊者系張振華妻子葉某。據稱,當她打開浴室的門時她差點兒嚇暈了,不過還是在第一時間報了警。
「瘋子,這件案子你怎麼看?」年輕的警員鄧林問道。瘋子,是刑警余瘋的綽號,因其在7.12特大販毒案中孤身入毒窯,空手纏鬥住兩名持刀歹徒身負重傷而得名。
余瘋掐滅了手中的煙,深深的吐出一口濁氣,道「嗯,雖然碎屍的頭顱還沒有發現,不過死者應該是張振華無疑。還有,我們走訪調查了一下張振華的社會關係,發現和他有深仇大恨的的確有那麼兩個。一個叫周思超,職業是醫生,在一年前的車禍中其妻被車撞死,肇事車主正是張振華,最後不知怎麼的,這事兒就不了了之了。還有一個竟然是流浪漢,只是聽張振華的鄰居說起過,有一段時間經常在張家的小區外面逛,他看見張振華就傻笑,而張振華也唯恐避之不及的樣子,不過最近好幾個星期那個流浪漢都沒來了。」
「其實最可疑的還不是這個。」余瘋從椅子上站起,走到窗戶邊,看著窗外藍天白雲,疑惑之色卻布滿臉頰。鄧林沒有打斷,一副十分認真的樣子。「流浪漢已經失蹤,查無對症,所以我著重去盤問了周思超。法醫鑒定死者死亡時間大約在前天晚上7點到10點左右,我就問了他在這個時間段內幹了什麼,結果他說他從6點鐘開始就一直和朋友在KTV唱歌,唱到11點半才回家,他的6個朋友都可以證明,KTV的消費記錄和監控錄像也都說明他沒有說謊,但他的好幾個朋友都表示周思超平時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卻在那天突然邀請他們去KTV,讓他們感覺很詫異,不過礙於面子,他們都去了。」
「嗯,這一點可疑的很啊。」鄧林回道。「沒錯,我感覺這個周思超像是在故意製造不在場證明,但又說不出來哪裡不對勁。」余瘋抓了抓腦袋,隨機沉思起來。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呢?
1.前奏
昏黃的路燈將這個小巷子渲染的一片凄然,黑影緩緩的走在水泥路上。我面無表情,只是這樣走著,像是被困在汪洋大海中的孤船。突然,我條件反射般的抬起了手腕。「8點半了,」我喃喃自語,「其實這也怪不得你,要怪只能怪你太天真,嘿嘿。」一抹猙獰在我臉上一閃即逝。
2.華爾茲
「噗」地一聲,鋒利的刀刃刺入他的胸口,看著他不可置信的驚恐表情,我實在是忍不住放聲狂笑,這麼多年來壓抑在心中的仇恨終於得以釋放!那個我無時無刻不想殺死的人如今被我手刃,世上還有比這更讓人興奮的事?他虛弱的掙扎著,想要擺脫。「張振華!如果這世間誰最該下地獄,那個人一定是你!」我大吼,雙眼布滿血絲,瘋狂的刺出了一刀又一刀。許久,我才恢復一絲理智。「剩下的按照計劃,就都交給你了!」我冷笑一聲。
3.終響
看著眼前的這具屍體,想著自己背負的仇恨,我已經不能再忍了!血債還要血來償!你本來就是個該死的人!沒什麼好猶豫的,我麻利的用手中的刀,將屍體切成了碎片。
半晌后,余瘋突然一拍腦袋,「我靠,原來是這麼回事兒!走,趕快!」「去哪兒?」鄧林問道。「去找周醫生!不快點就來不及了!」說完,他沖了出去。
試分析整個事件(周思超在機緣巧合下認識了流浪漢,兩人一拍即合,決定殺死張振華)
今天在朋友家吃了頓飯,主菜的滷肉很好吃,朋友的手藝又長進了呢。飯後我和朋友在街上散步,蓉花街頭坐著一名流浪漢。那流浪漢時不時望著路人的臉然後說著什麼。走近了,我看到一個肥胖的人從流浪漢前走過,流浪漢輕吐一句:「豬!」什麼嘛,只是用這種方法罵人罷。而後一個強壯的人走過,流浪漢同樣輕吐一句:「雞!」不應該是牛嗎?我汗顏。可當我們經過時,他臉上略顯幾分驚訝,有些顫抖的說:「人…」這是什麼意思嘛?我好奇地俯下身問了那流浪漢一句:「為什麼你說我們是人,卻說其他人是豬啊雞啊的呢?」
猛然間,我知道了什麼,打了個激靈。我回頭對朋友說:我今天還有事,你自己逛吧,我先走了……」說完便走過轉角,當朋友看不見我時便撒腿就跑。
問:主人公為什麼撒腿就跑?
有一天中午,警方接到報案,一位年輕人自稱自己被一個流浪漢搶劫了,流浪漢已經被年輕人制止住,兩人喋喋不休的爭吵起來。年輕人大叫著:「我剛才路過這裡,拿著錢包,你趁我不注意時,就把錢包奪走了!我看的清清楚楚的!就是你!」「我才沒有!那個時候我一直在旁邊的海鮮店乞討,我還看見老闆娘把一隻紅色的龍蝦放進了鍋里,好香啊。」警方並沒有找到目擊者,也沒有在流浪漢身上發現錢包,可警方已經知道誰在說謊了,你知道誰在說謊嗎?
」這些天可不太平啊「一位男士唯唯諾諾的對一位女士說道,因這個月已經遭遇了幾次連續重大盜竊案,據說是同一人所為,警方還沒抓到犯罪者,已經人心惶惶了,可亞歷山大博物館內依然熱鬧。
這一天正是周末,亞歷山大博物館里人山人海,突然一聲槍響,人群開始慌亂,在一陣混亂之後約過15分鐘警察趕到了,博物館已寂寥無人,這時博物館的管理員發現博物館之寶—海洋之心不見了(這是一枚重達80克拉的的寶石),警方隨即封鎖了現場,可是在角落裡面發現了蹲著一位中年已婚男子,像是一位紳士,頭戴禮帽,手持拐杖,但是臉上的面容極為恐懼,腿不時發抖,卡特探長很奇怪地問他為何不逃走而留在這裡,先生匆忙回答道:「我有心臟病,受不了刺激,剛槍擊發生時快把我給嚇暈了。」「噢先生您真不幸」探長回答道,跟著探長就幫這位先生叫了救護車。
警方在地上發現了強化玻璃留下的碎片,上面各種腳印,口香糖中間斷開粘著玻璃,還有地上來來回回的腳印,看來場面相當混亂,可是這並不足以說明什麼。旁邊還發現一個釘鎚,可以博物館管理員卻說這種玻璃槍也打不破,不可能釘鎚就敲破,可以現場並沒有找到其他的作案工具,警方陷入困境中。此時,「探長,在外面發現了一名可疑的人,故將他帶來了。」這是一位和前面先生截然相反的形象,衣衫襤褸,背有些駝,看來像個流浪漢,可披著一件略微華麗的大衣。探長詢問道:「你在附近鬼鬼祟祟的幹嘛?」流浪漢吞吞吐吐地回答道:」我...我...並不是什麼可疑的人,我才這裡拿煙的,剛剛到10分鐘。「又一位警察來了,說在剛才流浪漢呆的地方旁邊垃圾桶里發現了槍,上面發現有磨擦過的痕迹,探長仔細勘察了附近,上面是一個通風口,垃圾桶旁邊有幾隻煙嘴,可是全是不同牌子的,沒一個相同,於是警察認定了流浪漢就是兇手。
遂帶回了警局審問,沒想到流浪漢拒不承認,並說你們沒有證據。在流浪漢的家中垃圾桶里搜到了兩封奇怪的信,是用打字機列印出來的,上面提到的這次和上一次被盜案件的事發地點,並且回報還很高,於是警方再次審問,流浪漢承認了信中所說,的確每次偷盜案發生都在那個地方出現過,可是並沒有偷盜。警察懷疑這是一個集團團伙犯罪作案,毫無疑問警察將此事呈報檢察官,要正式控告他,並說有人證物證,那位紳士先生願意出庭作證,還有前幾次在場的人都看見了流浪漢,並對他說你有什麼話和法官去說吧,流浪漢此時開始胡言亂語,手舞足蹈,警察見此情形不妙找來了醫生,醫生卻說此人已瘋了。
此後也沒有這種盜竊案了。
請試著推理一下事實的真相,犯罪者是誰,贓物在哪裡?
我是個常搭紐約地鐵的通勤族,每天早上通勤時都會在地鐵內看到一個口中不知喃喃念著甚麼的流浪漢。因為好奇,我偷偷的靠在距離他很近的牆壁上偷聽到了他言語的內容。
歐巴桑從他眼前通過,流浪漢悄聲說道:"豬!", 這是甚麼啊?單純把對方比喻成動物的壞話嗎? 接下來經過的是一名尋常的上班族男士, "羊!",他又這麼說。嗯...難道是因為他看上去很溫順嗎?隔幾天自己閑著沒事,又到地鐵站去偷聽那個流浪漢的碎碎念內容,他眼前經過了一位消瘦落魄的男人,"牛!",他這麼說。牛?怎麼看都是像只消瘦的鳥吧?接下來是個超肥胖的男人從他眼前經過,他說:"蔬菜!",菜?不是應該是豬嗎?
回家后,我仔細思考了其中的邏輯關係,或許他說的......是那個人的前世,或者他將轉世投胎變的東西? 但之後幾天我再度觀察他的言行,總覺得要說是好像也不是,終於有一天我按捺不住好奇心,直接去跟那流浪漢詢問他的能力到底是甚麼,也向他請求獲得他的能力的方法,流浪漢看了我堅決的眼神后,沒說甚麼,只是把他的手掌放在我的頭上。說了一句」人!「
從那天起,那名流浪漢便從地鐵消失了,他是神嗎?還是仙人?總而言之,我終於知道那項能力是什麼了。
請推測以下選項最不可能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