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識死者的證人
"不對,王泥喜,你還是有可能殺人的,在你的委託人唧唧歪歪的時候,你可以趁機去把女人殺死!「空城說道。
」啊!「王泥喜大叫一聲,」怎麼會這樣,我是不可能殺死那個人的啊,誰會去殺死一個血友病患者!「
空城繼續說:「我還是希望你繼續作證吧,關於你所謂的不可能殺死她的理由。證言開始(關於不可能殺死被害人的理由):
1.啊,對了,我想起來了,其實當時我還在看柯南,是最新的集數,而且我也能給你說出來。
2.而且,我根本就不認識死者,怎麼可能去殺死他呢?
真的不認識嗎??
如何證明
偵探空城正走在大街上,忽然聽到從一棟樓上傳來一聲慘叫, 空城立刻跑了過去,發現門並沒有鎖,打開門后發現一具女性的屍體,初步鑒定是被利器所殺,屍體旁有一把水果刀,不過上面的指紋和血跡已經被擦乾淨了。經過偵查,嫌疑人有三個,分別是:住在隔壁的律師王泥喜,住在樓下的學生小汐,住在樓上的白領西樓。正當空城想要進行詢問時,王泥喜就說了:」喂,我說空城,身為律師我也是略懂一些偵探技巧,你說水果刀就是兇器,你有證據嗎?「聽了王泥喜的話,其他兩人也開始起鬨,根本沒有辦法詢問,空城心想看來不把兇器的問題解決,是沒辦法詢問了。不過這個水果刀上面沒有指紋也沒有血跡,怎麼才能證明他是兇器呢?空城正想著忽然看到了那邊正在偵查的警長道爾,露出了一副高深莫測的笑。請問:已經知道這把刀肯定是兇器,可是如何才能證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