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dying message。
死者是大學教授,名字叫布斯,三十三歲,是這個學校最年輕的教授,和學生於小小有曖昧不清的關係,終身未娶,據說是為了一個叫歐陽菲菲的女人。歐陽菲菲和布斯在美國留學的時候談戀愛六年,可是因為當時很落俗套的門當戶對思想,歐陽菲菲的父母死活不肯答應這一門親事。兩人像所有情侶一樣,約定了海誓山盟,非君不嫁的誓言以後,被迫分開,從此,也失去了消息。
昨天,布斯被人用藥毒死了,這種葯,要在體內三個小時,才能分解,三個小時一到,毒素立刻分解,五分鐘內,立馬死人,可是很奇怪的是,死者的表情很安詳,旁邊有一張紙,上面寫著:兩隻蝴蝶,來世再見。經驗證,這確實是教授的字。
據大廈管理員回憶,共有三個人來拜訪他。
A:於小小。:「好,我也不怕你們怎麼看待我的,我昨天去找他,是因為我要逼婚!和我在一起一年了,我陪喝陪吃陪睡,一點好處都沒有撈著。看著他客廳里我們兩個的合照,我就覺得諷刺,況且,我懷孕了,怎麼?我不該為我自己的幸福爭取?我是不可能殺他的,殺了他,我找誰負責?「
B:教授的助理。「我去找教授是因為我想問問我什麼時候才可以轉正,我一直很敬愛教授,是不可能殺他的。他是我最好的老師。」
C:是一個大約三十左右的婦女,大廈管理員從來沒有見過她。經警方的調查,最終找到了這個女人的地址,而這個女人居然就是歐陽菲菲。「對啊,我是歐陽菲菲,我上個月才從美國回來,我只是想找教授敘敘舊。」
偵探們,你們知道兇手是誰了么?
一天,偵探堯堯接到一個案子,在一個酒店內,女演員菲菲死在房間浴缸內(不巧的是,酒店內沒安裝監控器),酒店只有4層,菲菲住在304,而在她的房間下面204,住著他的同學阿飛,房間內有一分已經簽字的合同,她的經紀人是萌萌(女),與菲菲一起來到酒店,住在隔壁305。法醫鑒定,菲菲死於溺水,血液中有酒精,3根肋骨斷裂,手腕和腳腕有兩處長方條粉紅色痕迹,堯堯還發現了一步手機(經紀人說是菲菲的),在眾人注視下,堯堯看了手機內容,奇怪的是手機內什麼都沒有,聯繫人,簡訊,微信,qq號都是空的。經過詢問菲菲家人,發現在案發前一個月,只有萌萌和他的男朋友張力和她有過語音交流,萬幸,酒店那天只有11個人開房,其中8個人開了2間房打麻將,並且互相證明從未離開,萌萌說從未聽見隔壁屋子內有吵鬧聲,所以排除這8個人同時動手的可能性。(至此,沒有一個人說謊)
床上是潮濕的,死者穿著睡衣光著腳,房屋內除了喝酒的杯子擺放整齊,合同上有菲菲和萌萌兩個人的指紋,簽字的筆記很亂且模糊,而經詢問,菲菲字跡很美,且和男友感情一直很好,只是最近鬧了些矛盾,浴室內的地上有水,死者生前有掙扎。酒瓶也倒落在地上。鞋子雜亂的放著,拖鞋,旅遊鞋。
堯堯對四人(萌萌,阿飛,張力,經理)進行了詢問
堯堯:「大家說一說今天各自幹了什麼吧!」
萌萌:「幾天早上七點,我和菲菲討論合同的事情,菲菲簽了字,我很高興,就去買酒慶祝這第一桶金,我們兩個大概喝了24瓶,由於菲菲太激動了,一口氣喝了3瓶,我陪她喝了兩瓶,後來看著電視,在9點,我們除了剩下的一點底,她又喝了大概10多瓶,就喝完了,然後我回去睡覺了,直到警察來說出事了。」
張力「我......我在家看電視,然後被警察押運來,我什麼都不知道,她不是我殺的!菲菲,菲菲...........!!!」
阿飛:「我.....我暗戀菲菲,大學畢業后就一直在關注她,她每去一個地方,我都會尾隨!這次就像當她的面表白,她1個月拒絕了我,我想最後嘗試一下!」
經理:「我一直在大廳內!我看見了他(張力)來酒店,大概15分鐘后就急匆匆的走了!」
堯堯給影視公司打了電話,電話那頭聲稱,1個月前給了菲菲一分合同,但並未接到她們答覆,菲菲似乎沒有合作意向,,我們給她1個半月的時間考慮。而菲菲的家人卻說從未聽菲菲談論過此事。
堯堯說,你們四個人有兩人說了謊!兇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