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題涉及靈異;膽小者請先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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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情纏繞著宇很久了。在白天,他總會看到自家的窗帘有人影經過,而且只有那一扇窗會發生那樣的事情。
但「人影」只是一個人的肩膀上面的部分;看的出是女生。
有一次他實在受不了;想查查看究竟怎麼回事,
於是他拿著手機,照樣在白天的一個時間,
宇守在距離窗戶遠一點的地方錄像,想拍到這一段視頻,順便研究到底是怎麼回事。
等了一會兒,果然,人影出現了!宇拿著手機錄像著,人影「經過」后,宇飛快的跑到窗帘那拉開窗帘,一看,空空如也。並且,他們家明明在4樓,也沒有陽台,窗戶外只是一個小小的防盜窗,有人惡作劇也不可能;百思不得其解。
可是宇他在那想了一下之後,匆匆的帶好了自己重要的行李,連忙搬家了。
Q:宇為什麼要搬家?他想到了什麼?(PS:先前,宇他曾經談過戀愛,後來劈腿。目前單身)
今天下班去探望我的好朋友Soso。他開了一家商店,叫soso商店。
建在二樓,商店名稱被他印在玻璃窗上,要不然沒人會注意的。賣很多日常用品,商品琳琅滿目。就算是這樣,生意還是一般般。
平時他關門都會把裡面的窗帘拉起來,天黑裡面關了燈再拉上窗帘,根本看不見商店名字,我這是第一次去,天都黑了,所以得用眼睛細細看。
咦,奇怪,關門了,但是店內的窗帘只拉上了一半,這可不是他的風格。
看來他今天沒在,我改天再來吧。
我有一個癖好,就是喜歡拿望遠鏡偷窺別人家裡。住在我對面的是一性感美女,我每天晚上都偷看她下班回家脫衣服鞋襪等等。這天,她回家后就把窗帘拉上,使我看不見,我覺得很奇怪,過了一會,窗帘被一陣大風吹起一半,我從 吹起的一半看到一個男人拿著刀狂砍那女人,濺得床上、牆上都是血,然後風不吹了,窗帘也就合上,久久都沒有動靜。我丟掉望遠鏡,想回頭拿手機報警,可我在回頭的那一瞬間,看見眼前的一幕,嚇得馬上暈倒在地上。看到這個,我下意識的向後看了一眼……結果…………
[黑眼睛原創推理系列 Ⅱ 屋裡空無一人]
前情回顧 Ⅰ 這只是個開始
托馬斯松來到了這家旅館的二樓。二樓的盡頭還有一個樓梯。
他用鑰匙打開了204號房的房門,屋裡沒有開燈。
他走進去,推開了門。
屋裡空無一人。
這是一個很正常的屋子:左邊先是一個衣架,衣架旁是一個空柜子,柜子旁是一張床,然後又是一個同樣大小、顏色的柜子;正對著門的是兩扇關著的窗,窗帘被拉在了一邊;窗戶旁是一個大衣櫃,衣櫃旁是一張桌子,桌子旁是一個書櫃。
床上,有一個人坐過的凹印。
他打開燈,按照紙條上的指示,找到了第二張紙條。上面寫著:
「喝掉桌子上的那杯水」
可是桌子上沒有杯子,也沒有水。
托馬斯松正盯這張紙看,忽然聽見好像有人在敲窗。
「那這個人只能藏在窗帘里了。」
托馬斯松慢慢的走向窗帘,手伸到衣兜里,抓住了刀把。就在托馬斯松抓住窗帘就要拉開的一剎那,門突然被關死。托馬斯松向門邊衝去,門被鎖死了,他試了試,從裡面打不開這扇門;他又跑到窗戶旁,揭起窗帘來看,裡面什麼都沒有。
「該死……」托馬斯松喃喃地說道。
他看到在門後有一行字。
「你逃不掉的」
「那你也太小看我了。」
托馬斯松的目光回到了桌子上。他把桌子上的三個抽屜翻了個遍,沒有找到什麼有用的東西。
「那隻能在這了……」
他心裡想:「能把它粘在桌底,也真是醉了。」
托馬斯松用刀把杯子撬了下來。
杯子里有一個小箱子,不過浸沒在水裡。托馬斯松倒了一半出來,這些液體灑在木地板上,地板變黑了。
「還是濃的……這個人到底是誰……」
托馬斯松用大量的水稀釋掉了濃硫酸,這樣他拿到了箱子。
「鑰匙在哪呢?」托馬斯松心想,然後他注意到了一個地方。
丁博士在自己家被人開槍打死。獨自住在郊外的丁博士屍 體是在第二天早上幫工趙媽發現的。屍體倒在書房正中央,胸 前中了一槍。帶著燈罩的電燈從天花板垂下,80瓦的白熾燈 還亮著。丁博士穿著禮服,恰恰倒在燈下。
窗戶關著,窗帘也拉著。在窗帘和玻璃上有一個彈孔,死 亡時間推定為昨晚9點左右。偵查科長老趙和助手小王奉命趕 到,環視整個房間。當地治安隊長把情況作了簡略介紹:"犯 人是從院子對面的雜樹林里開槍的,距離約40米,一槍命 中,槍法確定不錯。根據這點,不久就可找出犯人。"
老趙卻提出疑問:"黑色窗帘的布料很厚,即使屋內開著 燈,室內的人影也映不到外面去,而且,丁博士是在電燈下方 被擊中的,他的影子更不會映到窗上。那麼,犯人究竟怎麼瞄 准射擊的呢?難道是偶然被打中的嗎?
趙科長的疑問,治安隊長無法解答,只得答應天黑時做一 下試驗。這時,趙科長看見房門旁的電燈開關,便試著按了 兩、三下,書房的電燈一亮一滅沒什麼異常。
經過試驗,證實了趙科長的疑問。"從窗帘縫隙處,仍 可知室內是否開燈,然而,罪犯只一槍便命中了他,的確是 個神槍手,也許罪犯非常自信瞄準了。"治安隊長感到有些奇怪。
"已大致知道犯人是誰了嗎?"老趙單刀直人地間。 "有兩名重大嫌疑犯,即丁博士的兩個侄子,利明和利 祥。博士現在是獨身,又沒留遺囑,遺產將由他們兩人各自繼 承一半。博士有相當一筆遺產。"
接著便詢問了利明和利祥。由於沒有確鑿證據,無法定 案。實際上,案發的當晚,兩人在叔父家共進晚餐。之後,3 人在書房隔壁的起居室里談話。據說8點30分的時候,利明 和利祥回家去了,而幫工趙媽已於7點30分先走。此間,兩 個侄兒分別都進去過書房一次。先是利明在閑談中,博士的煙 抽完了,他迸書房去取。臨走之前,利祥從書房裡借了書後回 去的。其間,丁博士一次也沒迸過書房。這些,剛才利明和利 祥都作了證詞,而且丁博士一直把他們送到門口,然後關上 門。不料進入書房后被射殺。第二天早上案發時,他家門還緊 關著,呈密室狀態。
再說,兩個侄兒住在各自的公寓里。據他們說,在叔父家 前告別後,一個向左,一個往右各自回去了。趙科長想到這 里,閉目沉思著。片刻后,趙科長突然睜開眼睛,對治安隊長 說:"據趙媽講,發現屍體時,書房裡的電燈還亮著?" "是的,電燈亮著。" "那我知道誰是兇手了。犯人是巧妙地利用電燈狙擊博士 的。"
那麼,根據趙科長的推理,真正的犯人是兩個侄子中的哪 一個?
在一個白雪紛飛的冬夜,京西路68號的房間里有一位單身女郎被人殺害,行兇時間大約為當夜8點左右。
警方一到現場就展開了深入的調查,發現現場的房間中,瓦斯爐被火烘的紅紅的,室內熱的直流熱汗,電燈依然亮著,然而緊閉的窗子卻只掩上了半邊的窗帘。
這時被害人住所附近的居民,一個年輕人向警方提供的目擊證據如下:
昨晚11點左右,我曾目擊兇案發生,雖然我的房間離現場有20米,但發現兇手是個金髮男子,戴著黑邊眼鏡,並且還蓄著鬍子。
警方根據他提供的線索,逮捕了一位死者的金髮男朋友。
在法庭上,這位金髮嫌疑人的律師很有把握的為他辯護,並詢問了目擊者:「年輕人,案發當時你是偶然在窗子旁看到了這個兇手,是嗎?」
「是的,因為對面的窗子是透明的,而且那天晚上她的窗帘又是半掩的,所以我才能從20米外清楚的看見兇手的臉。」
這時,律師很肯定的說:「法官大人,這位年輕人所說的都是謊話,也就是犯了偽證罪。以我的判斷,他的嫌疑最大,因為他在行兇後,才把被害人家裡的窗帘拉開逃走的。還給警方提供假口供,企圖掩蓋自己的罪行。」
結果,經過審查,證明了律師的推斷是正確的,你知道律師是怎樣推斷的嗎?
他不太喜歡這淡紫色的窗帘, 顏色固然很雅緻,質地也沒說的,但是窗帘上那三個扭曲的人形圖案實在是太礙眼了。每次和她偷情之際,他總覺得那三個人形在偷窺他們,忍不住要扭頭看看那窗帘。但是她總是吃吃笑著,把他的腦袋扳回來告訴他這是抽象藝術。
她說:「我丈夫也不喜歡這窗帘,看都不想看一眼,所以若有一天他找到這裡,你倒是可以躲在窗帘後邊。」
這一晚,情到濃時,敲門聲忽然驚雷般響起。她神色驚慌地去開門,而他兔子一般從床上跳起,抓起衣服躲到了窗帘後面。隨後他聽到了丈夫的咆哮,妻子的解釋,耳光聲,哭泣聲,男人的道歉聲……
有風吹過,窗帘卷了起來,剛好把他裹了起來。裹得,太緊了,他有點不舒服。輕輕的掙扎著,他不敢驚動卧室外面的那一對。窗帘越裹越緊了,好象是有知覺的生物一般,慢慢纏繞到全身。他呼吸開始困難了,忍不住大口喘息,象落進蜘蛛網的小蟲子一般掙扎著。然而窗帘還在裹緊、裹緊……最終,他被淡紫色的窗帘裹得嚴嚴實實,好象一頭木乃伊。
幾天之後,她和另個一個人走進了卧室。一個男人的聲音說道:「我不喜歡這窗帘。」 她輕輕抖開了裹緊的窗帘,淡紫色的窗帘舒展而開,上面四個扭曲的人形隨風輕揚。她說:「可是我很喜歡,這是抽象藝術。」
你敢試著推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