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儀器廠與某無線電廠簽訂加工承攬合同,儀器廠為無線電廠加工一批專業稜鏡,儀器廠收取加工費共計5萬元,2009年12月30日前交貨。由於製作此專業稜鏡的原料特殊,雙方約定由無線電廠提供原材料。交貨時,無線電廠對儀器廠所加工的專業稜鏡進行了質量檢驗,發現有1/4不合乎合同要求。無線電廠要求儀器廠承擔賠償責任,儀器廠以無線電廠提供的原材料質量等級不一致,不完全符合標準為由,拒絕承擔責任,並要求無線電廠支付加工費。
無線電廠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儀器廠可以不承擔責任嗎?
A、可以
B、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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