祐司恐怖案錄(之十五)食人房屋密室分屍案
(零)
20XX年3月9日凌晨四時許,神川市郊區一處不知名住宅區,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打斷了街坊鄰里的平靜生活。住戶之一的小羊罵罵咧咧地出門查看,發現是市內唯一的搬家公司的員工陳短袖正急促地敲打著惡霸祐司的房門,遂上前詢問情況。陳短袖見到小羊上前,便詢問有關祐司是否在家的事情。
祐司是這附近出了名的惡霸,小羊不敢多說些什麼,但考慮到自己也不應該將短袖獨自一人丟在惡霸家門前,於是便提出了一個方法:由於祐司家院子雖大但從不圍牆,因此路邊的行人只要穿過房屋兩側的樹林便可直達祐司家後院。小羊曾經還小的時候曾經以這種方式偷偷摸摸地溜進祐司家的後院看過,並記得可以從那裡很清楚地看到祐司的卧室情況。於是,短袖便壯著膽子穿過樹林來到了後院。然而,剛踏入後院的短袖首先感覺到的竟是一股濃烈的血腥味。雖感大事不妙,短袖依舊來到了祐司的卧室窗前查看。豈料,映入眼帘的竟是卧室床上一堆血肉模糊的屍塊。伴隨著一陣驚聲尖叫,短袖慌不擇路地逃回了大門的位置。
逃回大門的短袖此時發現小羊和另外一位住戶殘燈無焰正在已經打開的大門附近徘徊。面對短袖的疑惑,殘燈無焰解釋說他起初在聽到短袖的敲門聲時也想出來,不過小羊的出現讓他打消了這個念頭。然而隨後短袖爆發的尖叫驚動了他,他出門詢問小羊發生了什麼並在簡單了解情況后決定破門而入。小羊雖然不想進去,但是考慮到情況特殊也還是決定一起進去。兩人進去后在屋內發現血跡,並在卧室內看到了短袖所說的屍塊,於是迅速退了出來開始商量該怎麼辦。
「雖然死的是惡霸,不過發生這種事還是報警比較好吧!」小羊說罷便拿起手機但卻遭到短袖的制止。「我不反對報警!不過在尚不清楚情況的時候貿然呆在現場太危險了!殺人兇手可能還在附近,依我看你們兩個暫時先回家把門鎖上然後再報警。至於我自己,可以躲在自己開來的貨車上面。我的車在大門附近,只要兇手來到大馬路上我就一定能看到!」殘燈無焰和小羊認為短袖說的在理,於是便照做了。
(壹)
十分鐘后,神川市警方的警車包圍了案發的住宅區。警長跟隨著警員來到祐司家中查看情況:死者名為祐司,是附近這片地區出了名的惡霸。二十年前這片住宅區剛開始動工的時候,負責這裡的開發商因為貪污資金的問題跑路了,當時唯一還沒完成的爛尾房就是現在的案發現場。殊不知,祐司不知在何時闖進了那棟房子並成為了釘子戶,並藉由各種見不得光的生意迅速地累積了一筆財富,不僅將爛尾樓裝修一新,原本身為卑微流浪漢的他甚至開始擺出一副地痞流氓的姿態,平日里專挑周圍的鄰居騷擾,周圍的鄰居都受不了他。不過,這片開發區很早就被荒廢了,政府懶得管這片土地,非法佔用這塊土地為非作歹的祐司自然也不會受到什麼法律的制裁。老實說,要不是因為沒得選,大家都希望能離開這裡。
案件相關方面,死者的死因尚不明確,死亡時間判定為過去24小時左右。不過唯一能肯定的是,從屋內的血跡量,人體組織殘餘和脂肪的殘留量來看,死者的住宅並非第一案發現場,至少分屍應該不是在這棟屋子裡進行的。現場大多數門窗均為緊鎖狀態,死者卧室的窗戶雖然開著,但是是安裝著窗框的格子窗,任何人都無法通過。換言之,在殘燈無焰破門而入之前,這棟屋子是一間密室。不過,由於死者所持有的那邊鑰匙還沒被找到,因此對於密室的推論尚不能完全確定。
敏銳的警長趕緊安排所有人進行搜身,而法醫在這個時候報告了另外一件令人在意的事情:在試圖拼湊收集得到的屍塊后,法醫發現現場的屍塊遺失了右手的部分。
「右手部分?這有點奇怪啊,難不成是兇手將屍塊轉移的時候把右手給忘了?」警長剛陷入沉思,身後卻突然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回頭一看,原來警員已經將整個住宅區僅存的最後一位住戶Cherry給帶來了。此人和前面的幾人不同,因常年在外打工生活所以平日里並不居住在這裡,而是與幾位工友一同合租。最重要的是,此人正是二十年前爛尾房的最後一名住戶,她的手裡現在還握有能夠打開死者家大門的鑰匙。至於為什麼她二十年前的鑰匙現在還能打開那扇門,據說是死者荒淫成性,所以一直想占對方的便宜,還跟她說只要她想通了隨時都能開門進他家裡找他。至於Cherry為什麼不丟掉這把鑰匙,也純屬只是為了未來某天能從死者手裡搶回屬於自己的房子。
不過,雖然Cherry掌握著能夠隨意進出案發現場的鑰匙,在被警員傳喚來到案發現場之前她因為加班的事情一直都在外地和工友共事。而從外地到案發地點最快也要12個小時,如果考慮到殺人所需的時間那麼Cherry幾乎不可能是殺人兇手。這讓警長有點犯了難。
如果鑰匙不是兇手進出案發現場的手段,那麼肯定有別的線索。警長再度回到短袖發現祐司屍體的卧室,如果要說可能入侵的地方肯定就是這個沒鎖上的窗戶,雖然安裝了鐵柵欄但是只要花些時間拆下來說不定可以……嗯?
警長靠近格子窗仔細觀察,卻發現上面有一抹不自然的紅色,一股熟悉的味道撲鼻而來。「哦~原來是這樣,那我明白了。」警長嘴角泛起一絲微笑。
(貳)
「兇手分屍后將屍塊通過格子窗送入室內?!」面對警長的推理,眾人紛紛表示難以置信。
「沒錯!兇手是藉由分屍殺人的恐怖氛圍作障眼法,以此掩蓋自己通過格子窗向室內拋屍的作案手法。不過這個過程中肯定會有血和人體組織粘在窗戶上,所以兇手應該是有用抹布之類的東西擦拭過窗戶。不過縱使他清理得再小心,還是讓我才窗框的一個不自然的角落發現了血跡。那個位置面向室外,如果兇手是在室內潑灑血液拋棄屍塊,那麼那個地方絕不可能有血。因此這就是最好的證據!」
向眾人闡述完自己的推理后,警長仍然意猶未盡。不過Cherry仍然感到有些奇怪,「推理得是很不錯,可是兇手為啥非得那麼做啊?要知道這篇住宅區後面就是河,直接丟河裡不就完事了?幹嘛要丟我家裡啊?」
「這同樣很簡單」,警長不慌不忙地回答道,「兇手估計是知道你和死者的關係,所以想著與其往外面拋屍倒不如丟到這個你有鑰匙的密室裡面,這樣一來如果我剛剛沒看穿兇手的把戲,你可就要代替他被捕了。」
看著頻頻點頭的眾人,警長露出了滿意的笑容,並打算對自己的推理秀做最後的收場,「也就是說,兇手其實是一名沒有這間密室的鑰匙的人。雖然現在還沒找到原本屬於死者的鑰匙,但是只要將短袖,小羊和殘燈無焰帶回去審訊一下估計就能立馬水落石出了。」說罷,便安排警員帶著三人準備搭警車回去。然而就在這時,迎面走來的一人卻堵住了警長的去路。來人聲稱是祐司的兒子,今日前來尋找祐司是有事情,但是卻發現周邊地區全是警車,於是上來查看情況。
在經過簡單的調查后,警長確認了兒子的信息如下:兒子名為神川祐希,系祐司二十幾年前在外面意外留下的私生子,但此後祐司殘忍地拋棄了母子二人後杳無音訊。幾年前他好不容易找到祐司,因為聽說父親掌握著不少錢,於是急著求錢給重病的母親求醫。幾年間祐司多次推脫此事但他仍不死心,於是一直定期上門催促。他不住在這裡自然是沒有鑰匙,今天也只是慣例來跟祐司談這件事,沒想到會是這個樣子。
看著眼前的祐希,警長思索片刻認為他同樣也有嫌疑,正準備讓他跟自己回警局時,豈料祐希竟徑直走入屋內,並在客廳中不停翻找著什麼。不配合的態度外加破壞現場的行為讓警長頗為惱火,他立刻上前抓住對方,然而換來的確實更加猛烈的抵抗。
「警長先生!你讓我好好找找那傢伙的保險箱在哪裡!我記得我父親以前有個保險箱裡面全是錢,我母親真的急著治病,我已經不能再拖啦!」祐希苦苦地哀求並沒有換來警長的同情,「保險箱什麼的我會好好搜查,你再這樣破壞現場我立刻就把你抓起來!」面對仍不死心的祐希,警長聯合幾人好不容易制服了他,並立刻安排了所有人回警局接受進一步調查。
整件事情折騰結束已是臨近傍晚,審訊無果的警長偶然想起來了關於保險箱的事情,正想詢問同事便剛好遇到了前來彙報的警員。然而,接下來聽到的消息對於警長來說卻如同晴天霹靂。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好消息是,祐希所說的保險箱確實存在,而且警員們花了些功夫已經打了開來。壞消息則是,保險箱里根本沒有什麼錢財,裡面發現了屬於死者的那把大門鑰匙,一張A3大小帶著血字的紙條,以及……早些時候被法醫發現缺失的右手………………
(叄)
此時的警長是萬萬沒有想到,眼前的物證居然會讓案情出現新的轉機,但是是對自己不利的轉機。然而,隨著調查的進一步進展,警長是越來越坐不住了。
首先,保險箱內發現的鑰匙確實為死者所屬,且上面除了死者以外沒有發現任何其他指紋。其次,保險箱內的右手經DNA檢驗確實為死者神川祐司缺失的右手部分,切口的位置沒有活體反應因此是在人死後才切下來的。而保險箱內的紙條是用祐司的血所寫的一段話「你這罪惡的手,是時候該停下來了」。最後,三個物件在保險箱內的擺放位置是這樣的:手掌在最下面,A3的血字字條則平穩地蓋在手上,至於鑰匙則在靠裡面的一個角落附近。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字條還是死者的右手都沒有發現任何可以供釣魚線傳過的位置,物體本身也沒有任何勒痕,因此可以猜測兇手是親自將字條,手和鑰匙放入保險箱內而非採用了什麼不為人知的釣魚線詭計。
不過,最讓警長束手無策的,還是整個保險箱的設計。案發現場發現的這個保險箱本身特別好,重量為10公斤左右而已,但是由於本身不好抓握因此普通人也許能搬得動但是遠距離搬運應該是不可能的。箱子上面的鎖很早就已經壞掉了,而整個柜子的防鏽塗層也剝落了很多,現在光是要打開和關閉櫃門就已經需要不小的力氣,更別提那離譜至極的上鎖方式。
由於保險箱的鎖很早就壞掉了,因此整個保險箱目前是由一連串的鐵鏈和一把掛鎖勉強鎖著。由於鐵鏈本身纏得很緊外加生鏽,這就導致開鎖的人不得不同時抓著鐵鏈的兩端將繃緊的掛鎖稍稍放下,接著在維持這個姿勢的同時利用其他手指將鑰匙插入鎖孔內將掛鎖打開。這樣的事情聽起來簡單,但實際操作時由於不熟練和疲憊,絕大多數人需要整整30分鐘才能將保險箱打開並重新關閉。
這樣的案件讓警長一籌莫展:按照他之前的推理,兇手就是因為無法進入密室才會選擇分屍並將屍塊通過窗戶拋入屋內來擺脫嫌疑。然而,如果要在保險箱中放入斷手和其他東西的話,兇手當時必然身處密室之內。可是這樣就自相矛盾了,如果兇手沒有鑰匙,他自然是有動機分屍並拋屍屋中陷害他人,但是他絕不可能在保險箱里放入斷手;可是如果兇手有鑰匙,他雖然可以通過從屋外向屋內拋屍的方法擺脫嫌疑,但是他為什麼要在屋內的保險箱里放一隻斷手?這樣難道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亦或者是說?兇手不是一個人,而是多人作案?不對,就算是多人犯案,如果要擺脫嫌疑的話依然繞不過上面的問題,兇手明明只要進行其中一種手法就好,為什麼偏偏要做出那麼自相矛盾的事情?又或者?這其實是一個案中案?兇手之間互不知情所以才會出現這種矛盾?還是不對勁,右手切口沒有活體反應說明手是在人死後才切下來的。考慮到分屍場所需要的隱蔽性,這也就意味著殺死祐司,砍下右手和分屍其他部位的兇手大概率是同一個人,這樣的話就不存在多人作案或者案中案的可能性了……
那麼,還有最後一種可能性……密室的大門是殘燈無焰打開來的,也就是說在警方到來之前密室並不完整,至少兇手是有機會在這段時間重新回到密室的。所以,是在那個時候把斷手放進保險箱?……還是不對啊,殘燈無焰和小羊報警到警察抵達現場不過十分鐘,但是之前實驗保險箱開關的時候就已經知道必須得花30分鐘的時間,那10分鐘的空白時間是不足以讓兇手把斷手塞進保險箱裡面的!
啊啊啊啊啊啊!頭痛啊啊啊!!警長坐在椅子上無能狂怒,不過就在這時一名警員走了進來。原來,歇斯底里的祐希在聽說了保險箱里沒有錢只有斷手之後反而安靜了下來,並表示自己好像有線索能夠提供。
嗯?是這樣嗎?警長嘆了口氣,算了現在也不知道他想幹什麼,反正也查不出什麼東西,我現在就去會會他吧。
(肆)
「警長先生!請您一定要聽我說!」祐希還沒說完,就被警長粗暴的打斷。「請直奔主題,謝謝,既然你那麼在意那個保險箱的話。」
「是,我知道了……」在穩定情緒之後,祐希慢慢地向警長闡述了前不久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原來,祐希前段時間像往常一樣前往祐司家中索要錢財時曾被祐司狠狠地揍過一頓。整件事的起因是祐司曾收到來源不明的恐嚇信,寫信的人在心中表示已經看不慣祐司很久了,所以盯上了他家的保險箱。起初祐司沒太在意,但是後來似乎有人嘗試撬開他家的門鎖,於是祐司就懷疑上了經常上門討錢的祐希,並狠狠地揍了他一頓。至於門鎖本身,由於損傷並不大所以身為吝嗇鬼的祐司壓根不屑於去換。不過在那之後撬鎖的事情據說還是沒停下來,所以最近一次上門的時候祐希又差點和祐司爆發衝突。他今天重新回來也是為了就這件事向他重新說明自己是清白的。
「話說回來,我之前沒注意到這個問題啊。不過,既然你每次都上門無果,為什麼你會知道祐司家裡面有個保險箱?」
「關於這一點,其實我幾年前第一次找到他的時候,是跟在他身後一起進的家門。之後我跟他對峙了很久才走,期間我曾賴在他家客廳不走,並注意到他一直盯著那個綁滿鐵鏈的鐵箱子看。他看我一直看著他,吼了一句『離我的保險箱遠點!』,之後就徹底把我轟出去了。我後面找他也主要是談關於保險箱的事情。而且,說句實在話。那老傢伙雖然是個吝嗇鬼,但是藏錢這方面確實不咋樣。我想得如果沒錯的話,其實很多人應該都知道那個保險箱的存在。不然也不會有其他人做出發恐嚇信這種事情來。而且這傢伙平日幾乎閉門不出,所以有心的人想摸清他的生活作息估計挺正常。啊說起來,短袖,小羊應該也是知道這玩意兒。」
「等等?你是怎麼認識短袖,小羊的?」
「哦,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來這裡多了自然就認識他們多了。小羊和殘燈無焰住在這裡,所以最開始為了了解祐司所以去問過他們,短袖雖然不住這邊但是作為搬家工人倒是經常來這邊免費幫我們做些跑腿的業務,見的次數多了也就熟悉了。不過你們說的那個叫Cherry的女士我就不知道了,除了我到案發現場看到你們那天外我就從來沒見過她。不過,認識的這幾個人我都挺相處得來,大家玩得都挺好的。啊糟了,我是不是跑題了……」
「不,沒事,你說的這些對我都很有用。謝謝你,我會儘快破案的。」警長跟祐希做了道別後又立刻找到了短袖。
「聽說你在案發的住宅區附近還幫忙接一些跑腿的單子,主要是幫助你的朋友們是吧?那我想問問,死者祐司是否有使用過你的業務?」
「不,並沒有。即便是他叫了我也不太想接。」
「那麼,為什麼發現案發現場的早晨你會去敲死者家的門?」
「哦,因為我在前一天接到了一通奇怪的匿名電話,電話中的聲音非常沙啞無法辨識,說是有需求不過具體情況等早上我到了之後再說。我覺得這事有蹊蹺,所以耐不住好奇心就去了。」
「哦原來是這樣……」警長拍了拍短袖的肩膀,隨即便離開重新前往了案發現場。在緩慢地挪開了沉重的保險柜后,警長盯著地上幾道重疊在一起的鐵鏽印記若有所思:虧你能想出這種東西來……要不是看穿了你的心理陷阱,這層密室詭計我還真不好推理呢……只不過太可惜了,作為警察的我不能對此視而不見。我,必須揭發真相!
現在,請回答問題:在已知兇手只有一人的情況下(即不存在多人作案或者案中案的可能性),推理出兇手的身份,其完成密室殺人的全過程和製造這樣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密室的動機。(PS:本體密室不涉及複雜機關,考慮到示意圖本身幫助不大,因此為了降低難度不附帶示意圖)
一個偵探在一座直上直下的山崖上做跳傘運動,那座大山上有一條盤山公路,山腰處有一個村鎮。偵探不經意間看到了驚險的一幕:
一輛敞篷跑車從山腰的村鎮中沖了出來,直直地沖向了懸崖。要不是撞到了路邊的圍欄,連人帶車一定會摔個粉碎。只見車子怒吼著猛烈地撞在公路另一邊的圍欄上,發出「轟」的一聲巨響,堅固的圍欄立時被撞出一個缺口,碎片紛紛散落下山崖,車子才停了下來。一個人從車裡面像是紙紮的一樣呈拋物線被彈射了出來,重重地跌落在山崖路旁上。
一切發生得太快了!偵探直看得目瞪口呆,但他意識到有嚴重的事故發生了,便立刻用無線電話報了警。之後,他迅速跑向那動也不動的受害者看能否給予幫助。但經過詳細的檢查后,他發現那受害者渾身是血,已經死掉了。於是,他在警方趕到前,大概地檢查了那部撞得不像樣的車子。車子的擋風玻璃被震碎,散落了一地。駕駛座上以及方向盤上都血跡斑斑,駕駛座下有幾塊石頭散落著,前座放著幾張音樂CD和幾隻空的酒瓶,後座則零散地放著一些雜誌。
20分鐘后,警長帶著手下趕到現場。偵探和警長是老朋友了,他們曾一起合作過很多次。警方立刻展開了調查工作,發現死者A是一家名為軟軟的軟體公司的四個創辦人之一。而這家公司就位於山腰的那個村鎮里。
雖然A的死看起來像是意外,但偵探和警長經過明察暗訪,很快就鎖定了三個疑兇,他們都是軟軟的創辦人,並且查到了一個極為可能的動機,那就是一家敵對公司曾極力想收購軟軟,但由於A是四個創辦人中唯一極力反對此收購的人,因此涉及五億美元的交易一直沒能完成。偵探和警長決定不動聲色地對三個疑兇B、C、D分別錄取口供。
「A當時的心情非常差,發著脾氣,」會計師B說道,「整個早上他都在喝酒,他一拿起車鑰匙就走出了門口。我在後面對著他喊不要喝酒開車,我沒聽到他的回答,我以為他聽了我的勸告。但是幾分鐘后,我卻聽到車子引擎的響聲。如果我當時不是忙著趕做一份表單,我一定會追他回來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會弄到連自己的命都丟了。」
C的供詞證實了B的描述,「當時我在車庫裡,也就是我現在的辦公室。我聽到前門被重重地關上。當我從車庫裡的窗口望出去時,我見到A正向他的車搖搖晃晃地走去。我沒在意,便繼續工作著,直到我聽到車子引擎的響聲。我望出去,看見A正開著他的跑車離去。我當時有點擔心,但也沒想太多,直到警方帶來了噩耗后,我才後悔當時我就應該阻止他離去。」
D是C的妻子,「我當時在樓上的辦公室聽著電話。我不記得前門曾被大力地關上,但我的確聽到一些聲音,A好像跟誰在爭吵著,我不知道他們是在裡面還是在外面吵。我想我記得像是聽到車輪摩擦地的響聲,但是我不太肯定。」
聽完了所有的口供后,偵探和警長立刻集中精力調查其中一個創辦人,很快,那人便認了所有的罪。那麼,B、C、D誰才是兇手呢?
一天,警長查理接到報案,說在當地的一條河上發現一具屍體,警長立刻趕到現場。
報案者是一個漁民,撒網捕魚時撈到了屍體。
查理仔細檢查了屍體,發現死者胸前橫七豎八的有很多傷痕。警長說死因需要等待法醫前來確認。
發現屍體的漁民說:「這個人可能是淹死的,這段時間已經發生了好幾起淹死人事件了。」
查理警長:「淹死的?那屍體上怎麼會有這麼多傷痕呢?」
「這片水域常會有一些遊艇,屍體上的傷痕大概是人淹死後被遊艇的螺旋槳划的,誰知道水底有死人呢!」漁民很無奈的說。
查理略微思考了一陣說:「不,這人不是淹死的,而是被人用刀之類砍死又扔到河裡的。」
請問:警長查理為什麼這麼說呢?
[故事敘述]:公元2001年,1月2日,在A國A省A市A區,早上六點,公安局接到報警,清潔工李某說,本區的第一單元街上,一個下店上家,一樓開店二樓住宿平房小型餐廳內, 老闆和老闆娘死了,名字叫張大哥餐廳。
周警長,帶領十名警員與相關人員,立案偵查,來到現場勘察,張某死在二樓1號房間的床上,1號房間的是關閉著沒鎖的, 王某死在房間外的走廊上,這是一個24小時營業的店,但是老闆和老闆娘,晚上到時間就睡覺或者在二樓休息。
由錢經理,帶領其他員工繼續值夜班,今天早上清潔工李某去二樓打掃衛生,才發現人死了,於是立刻報警。
[相關物證]:警察發現二樓死者張某隔壁2號房間的門是開著的,夫妻生的兩歲半的孩子,在床上發燒,餐廳門口監控錄像顯示,昨晚只有1月1日早上八點,來應聘夜班的,趙某,昨天進去過二樓,找老闆應聘廚師,死者現場留下的帶血殺人刀,經鑒定就是這把刀殺的兩名死者,刀把子上,檢測出趙某的指紋,死者手機上,最後一通電話,通話記錄是,與趙某的通話,時間是1月1日,晚上21點。
[法醫驗屍報告]:死者張某與死者王某,兩人的死因是,被菜刀砍脖子至死,死亡時間是,1月2日凌晨一點到凌晨三點之間,胃中沒有食物,沒有中毒現象,沒有別的疾病。
[房間結構]:下店上家,一樓是餐廳,帶窗戶就是那種讓光進來白天省的開燈的設計,與廚房帶窗戶,一個側所帶窗戶、所有窗戶沒上鎖,十個桌子、20個椅子,2個冰箱、3個物品櫃,2個灶具,大量食材,二樓一個側所帶窗戶,1號房間和2號房間。
監控只能看到門外和直到一樓到上二樓那個樓梯。
[人物資料]:
張某40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6公斤,B型血廳的老闆,和老婆關係非要好
王某35歲女,身高一米七,體重54公斤,血型A,是張某的老婆,與老公關係非要好。
趙某26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3公斤,血型B,趙某有盜竊前科自首,1千多個,追回98個,被判六年,盜竊金銀器品,出獄1個月,沒工作,有暴力傾向。
錢某34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2公斤,血型B,餐廳的經理。
孫某30歲女,身高一米七,體重50公斤,血型B,餐廳的收銀員。
馮某30歲男,身高一米八,體重60公斤,血型O,餐廳的服務員。
李某31歲男,身高一米八,體重60公斤,血型AB,餐廳的清潔工。
[人物口供]:
李某:今天早上六點,我去二層打掃衛生,發現人死了,所以立即報警,昨天凌晨左右忘記幾點,好像是聽到上面有一點動靜,問了一問有事情嗎,聽到上面回復了一聲沒事,就沒管了,沒注意是不是老闆的聲音。
錢某:您好警察同志,坐下喝口茶,是這樣昨天趙某應聘確實用過一把刀,現在不見了,所以應該兇器就是這把刀,當時比較忙,我就忘了把刀叫人收回去了,趙某可能直接給順走了。
趙某:刀上有我的指紋是因為,我昨天應聘廚師時用的就是這把刀,昨天21點的電話是,張某說我休息一天之後,明天來上班,警察條子,老子他媽的沒殺人呀,你他媽的不要認為我以前偷過東西,又來殺人了。
孫某:我是收銀員,案發當時,我很忙什麼也不知道,這事服務員馮某應該可以證明,小馮呀快過來和警察說說。
馮某:這事我能證明,孫某和我當時很忙的,孫某全程應該沒時間去殺人,還有老闆說下個月就要把這家餐廳給賣掉了。
A區公安局14天後,將案卷移交給A巿中級人民檢查院複核,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決定不起訴趙某,無罪推定,趙某釋放回家。
一起失竊案,抓捕六位嫌疑人,以下是六人的供詞:
甲:「不是乙,不是丁,不是戊。」
乙:「不是甲,不是丙,不是戊。」
丙:「不是乙,不是己,不是戊。」
丁:「不是甲,不是己,不是丙。」
戊:「不是丙,不是丁,不是己。」
己:「不是丙,不是了,不是甲。」
破案之後,警長發現他們中有四人撒了一次謊,其它的證詞都是真的,那麼這個竊賊是?
星期天的下午,警方接到報案,一位企業家死在院子里一棵大樹下的椅子上,地上丟著兩個空啤酒罐和一些報紙。
警長伯德立即趕到現場。報案的是這裡的管家,他指著屍體對警長說:「主人是在涼爽的樹蔭下一邊喝著啤酒,一邊看報紙,不巧被毒蜂蜇了。看這兒,他胸部還有被毒蜂蜇過的痕迹哩。」
經調查,這種毒蜂是非洲的一種蜜蜂,它的產蜜量是普通蜜蜂的3倍,但它的毒性很大,一旦被這種蜜蜂蜇了,再強壯的漢子也會受不了,所以稱它為殺人蜂。
「就算是被毒蜂蜇了,從他沒來得及逃進屋裡的狀況看,大概是喝了啤酒醉醺醺地昏睡過去了。這附近有毒蜂窩嗎?」當警長伯德對周圍一帶調查了一番之後,發現鄰居的一家空房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洋槐樹,樹上有個很大的毒蜂窩,掛在樹葉遮掩的樹枝上。
當時已經是夕陽西下的時候,毒蜂都鑽進了蜂窩裡。警長伯德輕手輕腳地走到眼前一看,發現另一個樹枝上掛著一架微型錄音機。
「這種地方,誰會把錄音機丟在這兒?」警長伯德取下錄音機,把磁帶倒回后一放,是盤音樂帶。警長伯德聽了一會兒,突然想到什麼,馬上斷定說:「這個人不是在院子午睡時偶然被毒蜂蜇死的,這是有人巧妙地利用毒蜂作的案。」
說完,他把錄音機依舊放回原處,並隱藏在院子里的樹叢中耐心地監視著。夜裡9點多鐘,閃出一個身影,接近洋槐樹,試圖取下錄音機。
「喂!不許動,你因殺人嫌疑被逮捕了。」警長伯德迅速跳出來追上欲逃跑的罪犯並將其抓獲。這個罪犯是在被害人手下工作的當地人,因貪污貸款行為將敗露而作案殺人。
你知道警長伯德為什麼聽了會兒音樂,便判斷出這是有人故意作案的呢?
炎炎夏日,酷熱難耐,光天下日之下,S市發生了一起兇殺案,B警長聽完慌慌張張的掃地婆婆的敘述,馬上趕往了事發地點。
案發現場在S市小有名氣的5星級酒店的一個房間內,正午剛過,但陽光依然很大,警長一進門,便被刺眼的陽光晃了一下狗眼,「哼,這房間倒是光亮的很。」警長不滿道,「可還不是發生了這樣黑暗的事。」一旁的勘察員回道。
「初步判斷死者是一名白人,國籍不明,被一條粗繩從背後勒住,窒息死亡,死者臨死前奮力掙扎,指甲上還殘留著血跡和一些皮上組織,不知道是兇手還是自己的,血跡已經凝固,無法判斷死亡時間。」法醫說完,開始叫幾個小啰嘍把屍體往擔架上抬。
「現場除了受害者,沒有別人的腳印,真是個狡猾的傢伙。。。。」警長略微一看就得出了結論,「警長,我發現一個不對勁的地方。」勘察員指向窗邊的一個桌子,桌子上有個裝滿水的球形金魚缸,可是裡面的魚不知道去哪了,但是還能清楚看見裡面的幾棵水藻,旁邊還有個未燃盡的雪茄,「雪茄?這上面有指紋嗎?」「沒有,警長,但是我看出一點,魚這類生物受不了尼古丁,養魚的人一般是不抽煙的,所以這雪茄一定是兇手留下的!也就是說,兇手磨掉了指紋或者戴著手套!」「嗯,你分析的對,但有個重要信息你沒有看出來,這雪茄正好告訴了我們案發時間!」警長說。「對哦,警長你好厲害,那麼案發時間就在正午左右咯!」勘察員說道:「我這就去查監控錄像!」
但是,在這段時間裡,監控里並沒有任何人進入這個房間,也沒有任何人出去過,調查進入了死胡同。
「難道是掃地阿婆做的案,讓后自曝混淆視聽?不對,看她也沒有殺人的勇氣,動機。。。。」
突然,警官想起了什麼:「對!就是那個,案發時間在上午之前!」
警察憑什麼斷定案子發生在上午之前?
化學研究所里今天來了兩位新人Carl和Joy,成為研究所的第四第五位成員。可是沒想到,他們才來了幾天,Joy就被發現死在了研究所的實驗室里。
發現Joy死亡時是下午一點。一般研究所里不便警方大規模勘察,所以警長只好當場詢問研究所里的人。
「Joy自打來了研究所,我一直很喜歡他,因為他對研究非常感興趣,每天中午只有他留到很晚才去吃飯,這個實驗的操作員我特意換了他,就是為了實驗儘快完成。」所長Jeff說。
研究員Burt說:「中午的時候我去吃飯了,開飯時間是十二點二十,我早就餓了,所以先走了。臨走前還看見Carl和Joy在實驗室看資料呢。」
「當時實驗室裡面就你們三個嗎?」警長問。
「是啊,其他人不參與這個實驗。」Burt答道。
「我跟Joy看了一會兒資料,但是我實在太餓了,就先去吃飯了,之後只有Joy在實驗室里,說什麼要把資料看完才肯走,那麼多資料,他看得完嗎?當時我還看了看手錶,已經十二點五十五分了。他可真是個瘋子!天天都這樣,現在好了吧。」Carl說。
「那他的屍體呢?」警長問。
「慘不忍睹,胸口處都是血,像是一把刀刺進去似的,我們誰也不敢去碰。不過所長剛才已經讓人把屍體拖過來了。」Carl說。
果然,一個身影出現在警長面前,那人(Karl)彎著腰正拖著一個人。拖過來了。經確認,的確是Joy的屍體。
「長官……嘿,累死我了。他可真沉。」Karl氣喘吁吁的說。
「謝謝你了。」
「可不是。我去拖他的時候他全身都是血,你看,連我的衣服都被染紅了。要是今天我參與實驗,這死的可就是我啦。」Karl指著自己的衣服給眾人看。果然,深深淺淺的血跡到處都是。
警長思考了一下他們剛才說的話。他知道Joy為什麼死了。
那麼兇手是誰呢?
在一次漫展上,有許多扮演成漫畫人物的人。本是一場歡樂的漫展但是不幸的事情發生了。本來這次漫展邀請來一位有名的鋼琴家來彈奏音樂,但是還沒彈奏之前他被發現死於房間里。但是因為有人聽到慘叫聲后馬上破門而入並報警,又請警衛封鎖現場。所以沒人逃出漫展。警長馬上去調查現場,一進門就嚇了一跳,那位死者蒼白的臉朝著警長並看到地上用血寫的91,警長心想這應該是死前訊息了吧。經過調查發現有四位嫌疑人分別是扮演成鳴人,金木,死神,哆啦A夢的人。問兇手是誰?
帶隊趕到現場,見那件展廳里的玻璃窗被打碎,窗前撒了一地的碎玻璃,看樣子是小偷從這裡鑽進了博物館。
--。保安約翰告訴警長:「昨晚12點左右,我把8個展廳全部巡視過一遍,當時門窗都已上鎖,小偷應該是在後半夜破窗而入。」警長仔細察看了一遍室內,問道:「你確定全部上鎖了?」「當然」約翰回答:「我還把這間展廳的窗帘拉上了呢。」警長指著滿地的碎玻璃渣,又問:「這傢伙能砸出這麼大面積的碎玻璃渣,看來費了很大勁,你當時就沒聽到一點聲音?」約翰說:「博物館後面有條鐵路,經常有火車經過,可能小偷瞅准了火車經過時才砸的窗戶,那樣一來就什麼也聽不見了。」警長聽到這裡,臉色突變,厲聲喝道:「別再狡辯了,我看你就是那個小偷!」
----。警長為何會出此言,他從哪裡發現了破綻?
「滴嘟滴嘟。。」這是警車的聲音。警車來幹嗎?噢,原來是貝殼街212b號房的一個人被謀殺死了。
下了警車,名偵探夏塵與牧暮警長來到了死者的房間里。
「嗯?這是什麼?」眼尖的夏塵看到了牆上有幾個符號「。-。。 。。 。-。。 。。」牧暮警長也發現了,說「死亡訊息?密碼?」夏塵笑了笑,說「我覺得你都說對了。」
這時,一個警員跑來說「警長,死者叫陳至,32歲,男,一名老師。還有,我們找到了以下嫌疑人。陳誠,死者的弟弟,最近借了死者很多錢沒有還,為此,他們還大吵了很多次。李力,死者學生,死者生前曾多次在課堂公然羞辱他,家長會上也經常批評他家長,也看得出來李力很討厭這個老師。歐陽凱撒,死者朋友,不過最近他們關係似乎很不和睦。好了,就是上面這些人了,警長。」
牧暮警長開始低著頭沉思起來,他剛想問夏塵有沒有思路,夏塵就笑著說:「我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
請問,兇手是誰?
警長到來時這一家已經死亡很久了,女主人仰躺在床上胸口中了一刀,醫檢死因因為中毒。男主人倒在門口胸前插了一把刀醫檢死因還是中毒。小女孩死在床下隱藏地很好死因也是中毒,男主人表情憤怒,女主人很平靜,小女孩表情驚恐。窗戶開著電視停在少兒頻道上,警長問到:中的什麼毒,警員:煤氣中毒,警長又問到:這家人和別人有木有恩怨?警員:男主人在外面是黑幫的經常得罪人。警長想了想:或許這家人也在提示著我們什麼……
動物王國,警局人事部面試大廳,偵探實習生小粉貓懷著忐忑的心情準備面試,坐在他一旁的是他的學姐——警局著名女警花白鴿警探。
「不用那麼緊張,你自身條件那麼出色,又是偵探,有內部消息說你很快就能被提到班長的位置,更不用說通過面試了。」白鴿警探對小粉貓說道。
「是嗎?」小粉貓有些激動,「我聽說自剿滅吃貓鼠犯罪團伙時黃貓班長犧牲后班長的位置一直都是空缺的,我一個剛剛畢業的警校學生能做到黃貓班長的那個地步么?」黃貓班長可是動物王國的大英雄,也是小粉貓的偶像。
「我看過你的資料,你可是我介紹的這麼多人中最出色的一個了,讓警長面試的人除了當年的黃貓就是你了,甚至警長更重視你呢,小神探!」白鴿警探望著小粉貓那張連女人都會羨慕的俊臉毫不掩飾眼中的嫉妒。
「學姐,聽說你倒追警長大人好多年了,雖然一直沒有成功,但你是最了解警長大人的,警長大人也最信任你,你跟我說說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呢?」聽到精明能幹的學姐叫著自己的外號小粉貓有些得意。
「他啊……他就是個工作狂,整天住在辦公室,當年黃貓當了班長之後也跟他一樣,兩個人總是徹夜研究案情,吃住都在一起,反正他的辦公室夠大,洗浴室什麼的都有……」不知為什麼白鴿警探有些失落,「恐怕將來你也要這樣了,要注意身體啊,別像他那麼大公無私的顧國不顧家,自己的感情都沒個著落」,白鴿警探的神情更加黯然了。
「我會努力的,我一定要超過黃貓班長!」小粉貓握拳發誓。
「你比黃貓還要俊俏啊,真不知道你們兩個怎麼會選擇來這裡,黃貓最後可是連命都沒了……」白鴿警探的眼中露出一種莫名的神色。
「黃貓班長能夠做到的,我會比他做得更好」一提到自己的偶像小粉貓就來勁。
「小粉啊,進來吧」對面的面試大門中傳來了黑貓警長的聲音。
「學姐,我會給警長一個難忘的好印象」小粉貓邁著大步精神抖擻的進去了。
白鴿警探搖搖頭,望著小粉貓的背影沒有說話,天色已晚,也到了她應該離開的時候了。
「小粉啊,不錯,不錯,非常不錯」,小粉貓一進門就被黑貓警長用力的握住了手,警長上下的打量著他,贊口不絕。
小粉貓好奇的看著這件超大的辦公室,室內光線很強,窗帘拉得緊緊的,不知是什麼材料做的,一點都不透光,一個豪華的辦公桌上擺放著一個大相框,他的偶像黃貓班長英俊的面孔上的笑容十分的燦爛,相框鏡片非常的透明,想來是經常擦拭的緣故。
「沒想到小黃英年早逝,他可是我最得力的助手啊……」注意到小粉貓的視線,黑貓警長的神情十分的非常傷心,那是真正的悲傷,而不是在他這個初出茅廬的小子面前的做作。
「沒想到警長和班長之間的感情如此的真摯,這是真正的戰友之情啊!」小粉貓心裡暖暖的。
「警長,你也不要太激動了,逝者已矣,我一定會做得比黃貓班長更好!」小粉貓拍了拍警長仍然握著自己的手。
「好,你有這個決心就好,我就知道沒有看錯你。」黑貓警長更加激動了,「你的面試就免了,接下來就做我的助理,工作經驗積累到一定的程度馬上就讓你就任班長職位。你的起點比較高,或許會有很多人不服氣,業務上我會讓白鴿帶你,但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爭氣,只要你按照我說的去做,班長的職位只能是你的。」黑貓警長說,「小粉你吃過晚飯了吧?」
「吃過了。」見到警長這麼關心自己,小粉貓也有點感動。
「好,那從今天開始你就住在這裡,跟我同吃同住吧。你先去洗澡吧,這個給你」黑貓警長遞給了小粉貓一個品紅色長橢球形好像小蛋蕉一樣的東西,「這是動物王國的珍寶,作用類似於香皂,有提神去乏的功效,作用十分的明顯,整個王國只有我跟小黃用過。你可別小看它,我跟小黃能這麼精力旺盛的工作全靠它,這可是真正的寶貝,它會分泌一種液體,將這種液體塗抹在全身會讓你感覺萬分的舒爽順滑,它會讓你馬上進入深度睡眠,別人怎麼叫都叫不醒,作用四個小時以後你會自然醒過來,睡醒后精力無比旺盛,並且毫無副作用。只是用起來需要技巧,你要不斷的摩擦它才會產生這種液體,它自身特別的滑,你用的時候恐怕經常會拿不穩,不過這也可以鍛煉你對身體的掌控程度和反應速度,你拿著試試看。」黑貓警長笑眯眯的說道。
小粉貓迷迷糊糊地接過這小東西,沒想到輕輕一握它就滑了出去,掉在了地上。小粉貓急忙去撿,這是偶像用過的東西啊,還是寶貝,警長交給了自己卻被自己弄掉了,小粉貓不禁有些惱怒,可是越著急越撿不起來,看著小粉貓慌亂的樣子黑貓警長哈哈大笑起來。
「終於撿到了!」不知道經過了多少次的嘗試,小粉貓小心翼翼的控制著自己手上的力度,把那東西夾了起來,想到自己竟然在警長面前出了這麼大的丑,小粉貓有些臉紅。
「不錯啊,竟然這麼快就撿起來了」黑貓警長的聲音從後面傳來,聲音中有著一絲驚奇。
「警、警長」小粉貓嚇了一大跳,趕快站了起來。黑貓警長不知道什麼時候悄無聲息的站在了自己的後面。
「小粉啊,我看你不只是儀錶堂堂,身體也很靈活嘛。你可比小黃強多了,他第一次撿這個東西可是撿了整整一個晚上,第二天都累得爬不起來了。」黑貓警長對小粉貓毫不吝嗇自己的誇獎。
「我經常練瑜伽。」小粉貓低著頭小聲的說。
「好,好,好!」黑貓警長大讚了三聲,「看來我得給你加點難度,走,我們倆一起洗澡,不過還是由你拿著這東西,我要看著你用它成功洗澡一次就算完成任務。」說罷黑貓警長就拉著小粉貓就往浴室里走去。這時小粉貓的電話突然響了,小粉貓臉色一紅,沒想到自己竟然緊張的連面試時關手機都忘了,「是我媽媽」,小粉貓朝著警長歉意的笑了一下,想必是媽媽不知道今天他不準備回家了。媽媽可是著名的大偵探,在整個警界影響力十分巨大,跟黑貓警長是多年的老朋友,有著深厚的交情。他來警局面試就是媽媽一手贊成的,現在聽到他面試成功的消息一定很高興。小粉貓往回走了幾步,抬頭看到了對面的書櫃的玻璃中反射出黑貓警長的失望的神色。小粉貓有些疑惑,正準備接電話告訴媽媽他面試的事情,但突然想起警長的神色居然和學姐那落寞的神情是那麼的相似,剎那間小粉貓想起來了什麼……小粉貓該如何做才最好呢?
這是不久前的一樁案子。警方接到一個自稱是張文妻子的報案,並迅速趕到了案發現場。張文的妻子對警長哭訴著說:"我老公張文最近很忙,大約在3個小時以前,他讓我給他倒一杯加冰塊的威士忌送去卧室。還對我說他喝完酒之後需要休息一會,2個小時以後再叫醒他繼續工作。我看他最近確實很累,就讓他多休息了1個小時。剛才我去叫他,推開門一看,發現他滿嘴都是白沫倒在地上,我走近一摸才發現他已經死了。"
警長在檢查現場的時候,發現張文所飲的酒杯內除了有冰塊外,還發現裡面有安眠藥的成分。從表面上看,張文屬於自殺身亡,但警長卻認為這是一樁蓄謀已久的謀殺案,兇手極有可能就是他的妻子。
警長根據什麼懷疑張文的妻子就是兇手?
邦德警長來到一個風景秀麗的度假村,打算利用一周的時間好好休養。
可是,無論他走到哪裡都有破不完的案子。這天,從度假村的走廊里突然傳來呼救聲。邦德警長聽到聲音后馬上衝到走廊,只見有一位少婦坐在216的房間門口撕心裂肺的哭喊著。邦德警長從216的房間門口往裡看,看見有一位男子死在沙發上面。邦德警長對屍體和現場作了簡單的檢查,確認男子是因為子彈射入胸部而剛剛死亡。而子彈殼就落在屍體旁邊不遠的地毯上。
很快,警察趕來封鎖現場。他們看到邦德后感到很驚訝,也很親切,向他敬禮之後,開始了解事情的經過。
少婦邊哭邊說:「十幾分鐘前有人敲門,我剛一開門,一個戴面具的男子二話不說就朝我丈夫開了一槍,然後逃之夭夭。」
邦德警長問少婦:「那個人是在門口開的槍嗎?」
少婦答道:「是的。」
邦德警長立刻告訴站在旁邊的警務人員:「把這位年輕的少婦帶回警署審訊,我希望她能說出事情的真相。」
邦德警長為什麼懷疑年輕的少婦在說謊?
A警長接到了一個匿名的恐怖簡訊,上面表示三天內如果不向某卡匯20萬就會殺死他全家。警長想可能是惡作劇便沒有匯款,兩天後警長死在家中,死前留下信息:族字愛。第四天警長全家慘遭滅門,其女兒留下字條:挽愛。警方通過取證鎖定5名犯罪嫌疑人:
1婉愛,警長前妻:我前幾天手頭緊管他借錢,但他沒借我,反正不是我殺的。
2邊禹,警長女兒的前男友,自稱是愛新覺羅的子孫,最近因警長不滿意而被甩。
3萬安,警長女兒的前男友,兩人感情不和,加之經常賭博輸錢而被警長拒絕,但警長女兒一直挽留說合。
4劉暗,一直追求警長女兒,最近剛剛領了工資。
5愛沿,警長女兒的追求者,是富家公子。。。。
問是誰殺了人?
警長丹尼爾發現警方內部的情報一直被人竊取並源源不斷的提供給某黑社會組織,據秘密調查,警長終於知道了內奸是誰。
根據提供的線索,某天,該黑社會組織的頭目要和這個叛變的警察在某酒吧會面。為了查清誰是叛變的警察,警長找人易容改頭換面,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也來到了酒吧。
進入酒店環顧四周后,他便看到了了一張熟悉的面孔——警長局的秘書保羅斯小姐。只見她面前放著一杯威士忌,時不時的抬起左手腕看看手錶。警長猜想:她在等那個黑社會頭目。
然而,從洗手間走出來了另一位警察羅伯特。他抬起右手把領帶整理了一下,他的大拇指上戴著一枚骷髏頭形狀的指環。警長突然想起,黑社會組織頭目的大拇指上也帶著同樣一枚。
接著,更出乎意料的是有一個警察走進了酒吧,是巡警凱爾。只見他快速走到了一張空桌子旁,打開一個信封,掏出紙寫著什麼。然後,舉起左手招呼服務員過來,這時,警長看到了他左手裡握著一隻昂貴的鋼筆。
酒吧里的人越來越多,警長躲在角落裡緊張的監視著這三個人。然而,一個小時多后,直到三人先後依次離開,黑社會頭目依然沒有出現。
緊張失望的離開酒吧,走過一個紅色的公用電話亭,一個藍色的垃圾桶,突然,她發現垃圾桶里有一盒紙板火柴。他打開火柴盒,發現裡面躺著四根已經劃過的火柴都偏向左邊。拿起一看,發現火柴盒底竟然有一個電話號碼。——那個黑社會頭目的號碼。
警長突然明白了,這三個警察中有人給黑社會頭目打了電話,通知他不要來酒吧了。緊張思索片刻后,猜出這個人是誰了。
那麼警長猜出的那個人是誰?誰是警察局裡的內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