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因鄰居李某常把車停在自家門口堵住出路而對李某懷恨在心,張某有聽力但不會說話,因此請自己的親戚與李某爭論,然而李某多次口出惡言,張某氣急之下用磚頭將李某頭部砸傷,經鑒定為輕微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張某應該如何處理?
張某與某客運出租公司簽訂車輛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1年,租金每月3000元。在租賃期內,張某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分以外的由張某承擔。雙方同時約定,在1年內不得終止合同,違約金5000元。合同簽訂后,張某繳納了第1個月的租金,客運出租公司亦將出租經營所需行駛證、道路運輸證、車輛購置稅證明、計價器檔案、公路運輸管理費發票各一份,車鑰匙三把交給了張某。合同簽訂后1個月,張某將車鑰匙歸還,客運出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嗎?
張某和李某達成收養協議,約定由李某收養張某6歲的孩子小張;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辦理了登記手續,張某依約向李某支付了10萬元。李某收養小張1年後,因小張毆打他人賠償了1萬元,李某要求解除收養協議並要求張某賠償該1萬元。張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還10萬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張某在工作中因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公司設備受損,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張某的月工資為900元,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700元。現公司決定從張某的月工資中扣除設備損失賠償金,直到公司損失收回。下列扣款方案中,哪一項符合勞動法規定?
一天張某與妻子吳某發生爭執,兩人越吵越凶,最後商議去離婚。
在前往離婚的路上,張某和吳某又吵了起來。
張某大喊道:「我娶了你這個媳婦真的是倒了八輩子霉了!」
吳某聽到了這句話,十分傷心,叫喊著要去尋死。
張某十分煩躁,脫口而出:「你要去尋死就尋死吧!沒人攔著你!」
吳某萬念俱灰,隨即解開安全帶,降下車窗他,跳了出去。張某看到妻子的行為並沒有下車處理,認為妻子並沒有什麼危險。
後面的車主陳某因為避讓不及撞到了吳某,最終導致吳某重傷死亡。
後來警察逮捕了張某和陳某。在法庭上,張某的律師辯解道:「張某並沒有叫妻子去尋死,而是妻子自發跳車,意在尋死。張某的行為應該構成不作為故意殺人罪。」
應該?
張某與李某共有一台機器,各佔50%份額。雙方共同將機器轉賣獲得10萬元,約定張某和李某分別享有6萬元和4萬元。同時約定該10萬元暫存李某賬戶,由其在3個月後返還給張某6萬元。后該賬戶全部款項均被李某債權人王某申請法院查封並執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還張某款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張某是某公司會計,某一天他將裝有公司重要證件和支票本的皮包丟失,無奈之下在當地的報紙上發布了一則懸賞廣告,聲稱:若好心人將皮包還回,本公司願意支付酬金2000元。第二天,劉某拿著張某丟失的皮包和懸賞廣告來到公司,要求張某支付2000元報酬。張某認為覺得2000元太高,不願意支付。張某的懸賞廣告是否是要約?劉某能否要求張某按廣告上約定的支付?
1997年6月,劉某與張某離婚,法院判決2歲的兒子由劉某撫養,張某每月給付200元撫養費。2005年8月,劉某覺得每月200元的撫養費根本無法維持兒子的基本生活與學習,在與張某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劉某應當通過怎樣的程序加以解決?
張某訴美國人海斯買賣合同一案,由於海斯在我國無住所,法院無法與其聯繫,遂要求張某提供雙方的電子郵件地址,電子送達了訴訟文書,並在電子郵件中告知雙方當事人在收到訴訟文書後予以回復,但開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張某的回復,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復。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況下,對案件作出判決,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並同樣以電子送達的方式送達判決書。關於本案訴訟文書的電子送達,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