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丑是當地的一名混混,所住的小區雖然也是住宅樓,但和貧民窟沒什麼區別,臨近24點,他就打扮得體體面面,準備和兄弟們喝完酒後,再去飆車,今天也一樣,下午剛下過雨,臨近23點了,他換上皮外套,40碼的皮鞋擦得油亮,最後還往黃色的頭髮上塗抹了什麼東西,好了,於是出門。
從自家出門往右拐,會經過兩棟樓,北面是廚房,南面是卧室,卧室對著張三丑的側面,就在這時,從第一個樓道里飛出一把菜刀,差點砸中了他,他蹲下身子,定睛一看,拿起來,摸了摸,嗅了嗅,嶄新乾淨的一把菜刀,一點味道都沒有,他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放下菜刀,繼續向前走,腳步明顯放快,就在此時,從緊挨著的第二個樓道里又飛出一把水果刀,差點砸中了他,他蹲下身子,定睛一看,拿起來,摸了摸,嗅了嗅,嶄新乾淨的一把水果刀,一點味道都沒有,此時的他有點驚慌失色,趕忙加快了步伐,往小區外走。
剛走出小區,左拐,就不知道被誰從後面套了一個罩有黑布的籮筐,然後被好幾個人毆打,打得他口吐白沫,眼冒金星,倒在地上痛苦地嗚咽,只聽見一輛車急駛而去的聲音,他才掙脫籮筐,踉踉蹌蹌地手扶著欄杆,站了起來,重心不穩地追了幾步,車子早就揚長而去,他低下頭,泥水濺得他的褲腿到處都是,他赫然發現現場遺留有四處鞋印,經過比對以後,可以確認,42碼兩雙,41碼一雙,40碼一雙,除了鞋印,還有一粒鈕扣。
張三丑和兄弟們尋思著,這事也只可能是兩個人做的,王二窮和李四矮,王二窮雖說平日里對他倒沒什麼動作,但是他一直覺得他是最陰險的笑面虎,每次張三丑和王二窮他們鬧不愉快,王二窮總是笑臉迎人,一副息事寧人的樣子,說不給別人面子,也得給張爺爺面子,當時他倒也沒什麼想法,但是後來越想越覺得奇怪,而李四矮就一十足的惡霸,仗勢欺人,脾氣火爆,屢次說要找人做了張三丑,每次張三丑只要和李四矮他們鬧得不愉快,自己和身邊的兄弟獨自一人的時候,就會莫名被人套上籮筐,狠揍一頓,他今天又中獎了。
後來那粒鈕扣被證實是王二窮一件鹹菜色外套上的,張三丑氣不打一處來,嘴裡罵罵嚷嚷,我就知道是這個小人,但是王二窮卻說,是李四矮從自己衣服上偷偷扯下來,扔在現場,誣陷自己。
案發全天,王二窮的行程是這樣。
早上起來,和兄弟們喝了早茶,然後去打撞球,吃好午飯後,去買了一件鹹菜色的外套,直接就穿在身上了,晚飯吃的燒烤,然後打麻將打牌玩到凌晨就各自回家了。
案發全天,李四矮的行程是這樣。
睡到中午起來,找了一家館子,吃了一碗面,然後找兄弟們去了,說好去揍一幫小混混,打完人,去了洗浴中心,吃好晚飯,和兄弟們飆車去了,直到凌晨回家。
到底是誰指使手下揍的張三丑?有多少人加害張三丑?算上車裡唯一的一名司機。
某個麻將社團,一共有六人,分別是,社長:劉一,社員:陳二、張三、李四、王五、趙六,劉一和趙六都是老煙鬼家裡煙多,劉一比較好客,大家都在一個公寓內只是樓層不一樣。
一天,劉一回到家中,買了香煙和餅乾,於由是夏天35多度,於是劉一就打了冷空調,家裡有:一個窗戶、一個鐵門、一個電腦、一個電視機、一個冰箱、一個空調、一個桌子、2把椅子、一個床。
晚上19點陳二來到劉一家。
劉一:陳二你到我家做什麼?
陳二:奇怪不是你寫信叫我19點分準時過來到你家一起打麻將還要請客一起吃飯的嗎?,說準時過來有驚,大家人呢
劉一:我沒有呀?不過來了,那就先坐吧。
晚上19點03分,張三到劉一家。
劉一:你也來我家做什麼?
張三:是你寫信叫我19點03分準時過來到你家一起打麻將還要請客一起吃飯的呀,說準時過來有驚喜。
劉一:這是什麼情況?
晚上19點05分,李四到劉一家。
李四:大家都在呀,多謝劉社長,請大家打麻將,請吃飯呀,我收到信了,叫我19點05分要準時過來,有驚喜。
劉一:問題是,我根本沒叫你們過來。
晚上19點07分,王五到劉一家。
王五:大家都在呢,我是收到信,讓我19點07分,準時過來,有驚喜,說是請大家打麻將,請吃飯,我就來了
劉一:得,大家都認為是我請來的,等下不會趙六也過來了吧。
晚上19點11分,趙六來到劉一家。
趙六:不好意思,我收到信叫我19點10分到,我遲到了一分鐘,多謝劉社長請大家打麻將,請吃飯。
劉一:竟然大家都到了,那我就說清楚,我根本沒有叫大家來打麻將,請吃飯,我沒寫過信。
張三:你是說有人冒充你的名義把大家叫過來嗎?
趙六:管他呢,竟然來了大家就一起玩一玩就是了。
李四:也好反正今天晚上無聊,大家玩一玩。
王五:我同意,可以玩一玩。
陳二:我帶了燒餅大家一起一人一片吧,給,【說著每個人除了趙六都拿了一片吃了下去】
趙六:我才不吃燒餅這種東西呢。
趙六:張三你還欠我10萬元人民幣沒還呢,你小子快點幫我拿一下香煙
【這時趙六接過張三給的一支香煙抽了起來】趙六:啊!!!【大叫】
突然趙六一身顫抖,然後到了下去,張三、李四、王五,立即驚嚇呆了一下。
張三:不管我的事啊,這香煙是劉社長家的,我只是拿一下。
陳二:你欠趙六10萬,該不會是還不起,起了殺心吧!
劉一:大家別亂動,我以前是醫生,讓我看看,已經沒救了,他是中毒死的,兇手很有可能有在你們當中,我現在要把你們鎖在我家裡,然後報警!。
說著,劉一快速出來立即用鑰匙把門鎖上,把他們鎖在裡面,直接打電話報警,然後從口袋拿出新買的餅乾,吃幾個冷靜一下,結果突然一身顫抖,然後到了下去,毒發身亡。
本題問題:問殺趙六的兇手是誰?
某年夏天,某司公老闆劉一失蹤一天,經理報了警,警察來到家裡發現死者,劉一死者喜歡養各種花,花是澆過水的正常狀態,家裡是平房,地是土地沒木板,家裡斷電壞了倆天了剛修好,門沒有上鎖,鑰匙只有一把在死者身上,從門口到死者身邊上有幾雙長而且深度的腳印,陳二保安查看監控錄像監控顯示當天進出過死者該小區大門口的人只有張李王趙馮5個人,死者房子和小區門口200米距離中間還有茶館可以休息,張三、趙六、王五,馮七、互為同事認識,知道大家對劉一的仇恨。
相關證據:現場頭髮絲的DNA和血型是張三的,現場在死者身上有張三和李四的指紋,張三和死者前幾天大吵一架,死者手機當天通話記錄顯示和張三、李四、趙六、王五和死者通話過,最後一個通話的是張三,死者的手指邊在地上有一個用血寫了一個[三]字。
李四有當晚沒監控小超市的17點買東西的發票做不在場證明,服務員也認識李四,公司監控顯示趙六接到電話后的時間12點有回公司拿電工工具,表明趙六確實是當天才知道去俢電線的命令,馮七的朋友說18點30左右,一直和馮七打麻將。
法醫驗屍報告:死因在家前胸刀從上朝下脖子上部分刺入一刀身亡,沒有中毒現象,死亡時間下午15點到18點之間左右,有輕傷的打鬥的痕迹和張三身上傷疤符合,沒有移動屍體痕迹。
人物資料:
劉一男35歲身高一米七體重55公斤、血型A職業公司老闆,身體健康,名聲:出名壞蛋
張三男32歲身高:一米六體重53公斤、血型B是死者表弟,職業:工頭—身體健康,名聲:出名壞蛋
李四女24歲身高:一米七體重53公斤、血型O,是死者前女友,職業:老師―身體健康,名聲:出名小三。
趙六男25歲身高:一米八體重60公斤、血型A職業:電工—身體健康,名聲:名譽良好。
王五男30歲身高:一米五體重50公斤、血型B職業:普通員工—身體瘦弱,名聲:名譽良好。
馮七男28歲身高:一米七、體重52公斤、血型B職業:清潔工—酒鬼,名聲:出名小氣。
人物口供:
張三:大概16點半多一點時我只是打電話叫他還錢去,然後就進去要,和他吵了幾分鐘他不給,話不投機於是我倆人打了幾分鐘就走了,但老子就是他媽沒殺人啊
李四:我已經和他分手,他老是打電話煩我,我沒有進去過這個小區,我沒殺人別來煩我,我當晚小超市發票的不在場證證明,是當晚16點到17點小超市買東西,你們可以查去超市證明。
趙六:學生我只是被叫去修電的電工,是他打電話叫我過去的,我12點回公司拿電工工具,然後去修電,我離開老闆時間是13點,老闆確實欠發工資但我沒想殺他。
王五:我打電話是問什麼時候發我工資,欠發工資1年了,叫他不理我,不開門我就走了,時間差不多應該是18點左右吧。
馮七:我沒進去過他房間,我只是回家路過,我回來的時候看到張三出來的時間是好像應該是16多別的不知道,然後我就一直在家裡和朋友打麻將喝酒。
陳二保安:我確定張三和是村裡出名的壞蛋,他犯過盜竊罪,王五為人很老實。
本題問題:請問兇手是誰?
最近,這座城市出現了一種非法的新興職業,人稱「職業說謊者」,專門替偷情的丈夫(或妻子)以及犯罪分子製造虛假的不在場證明。
A警官接手了一樁珍貴文物失竊案,受害者的祖傳古董被盜走的時間推定在上周六的上午,警方把嫌疑最大的張三傳喚到了警局,但張三卻聲稱自己上周六上午一直在陪女朋友玩,有四個證人可以提供不在場證明。於是A警官就向張三所說的四名證人出示了張三及其女友最近拍的大頭照,對這四名證人分別進行了詢問。
證人甲:「我是出租我家四樓給照片上這倆人住的房東。上周六我一直在家打掃衛生,沒出過門。他們倆於上周六上午八點半左右離開我家,下午兩點半左右返回。」
證人乙:「我是一名實習交警,上周六上午我一直在某某路執勤。上周六上午八點四十分我看到照片上這男的騎摩托車載著這女的路過,我見這男的沒戴頭盔,就把他倆攔下罰了款。至於他們下午一點有沒有再次路過我的執勤路段,我沒注意看。」
證人丙:「我是張三的朋友,半個月前剛剛辭了在廣州的工作回來。上周六上午九點張三帶著他對象來我家敘舊,我跟他們聊了一會,看了最近挺火的那個《厲鬼將映》的DVD。張三說他中午想請我在淮海街新開的那家小肥羊搓一頓,我同意了,我們下午兩點分的手。」
證人丁:「我是淮海街小肥羊餐廳的服務員,照片上這倆人確實是在上周六下午一點進我們餐廳吃的飯,跟他們一起的還有一個男的。他們三人是在下午兩點結賬離開的。這三個人中途都沒有離開過餐廳......等等,不對,照片上這男的有離開過五分鐘。菜還沒上的時候,那個女的說她想吃酸的,那男的就去附近的便利店買了兩包酸梅。」
聽完四名證人的敘述,A警官對其中一個證人說道:「我是該說你缺乏常識呢,還是該說和張三一起去小肥羊吃飯的男人並不是你,你其實只見過張三和他女朋友的大頭照呢?或許,你其實是一個蹩腳的「職業說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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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警官說的這個證人是哪一位?
三間房殺人事件
作者:御手洗奎因
某山間林場深處有三間緊連的小房,是六位林場工作人員工作休息的地方,這六位林場工作人員分別是:劉大、趙二、張三、李四、王五、徐六,這六人並不是特別好的朋友,只是單純的同事關係而已。
某天李四值夜班,但白天下起了鵝毛大雪,到傍晚才停止,若此時下山將異常危險,因此剩下五人決定留宿在林間小屋,劉大和趙二住甲房,張三和李四住乙房,王五和徐六住丙房。一條石板路通向三間房中間的甲房,乙房和丙房分別在甲房的西邊和東邊,甲房沒有門,乙房和丙房有門,且門朝南。那麼如何進入甲房呢?甲房和乙房連接的牆上有扇門,甲房和丙房的連接牆上也有道門,也就是說從外面是無法進入甲房的,必須進入乙房或丙房然後從房間里的門進入甲房,因為甲房裡面放著重要物品,所以不設置外門。三間房的高度均為5米,三間房的天花板上,都有一塊木板,有一根細木棍可以將其支起,這樣就可以看到天空了!
夜色降臨,眾人紛紛回到各自房間休息,但傳言一個善於爬樹的殺人魔在林場出沒,所以眾人不敢睡,劉大和徐六便聚集在乙房看北極星,因為乙房有望遠鏡,而且方圓二十米範圍內沒有樹木,視野很開闊。王五和趙二在各自房間用手機看電影。半夜兩點,劉大從乙房出來坐著看月亮,美麗的彎月讓他忘記了殺人魔的存在,兩點半李四背著獵槍去巡邏,全副武裝的他以防殺人惡魔出現,他向西面的林間深處走去,這一巡邏大概就到早晨了,林間還有其他暫時提供休息的小屋,所以巡邏人會在沿途的小屋中定時休息。
過了幾分鐘劉大經過乙房回到自己的房間,看到徐六還在乙房,而張三已經睡了,此時趙二已經在甲房休息了,劉大隨即也躺下休息,快三點的時候,徐六扛著望遠鏡回到丙房繼續觀賞北極星,只不過丙房的這一扇窗戶有點小,觀看效果不好,沒多久徐六便收起望遠鏡放到床下,畢竟不是自己的望遠鏡,放在桌子上太明顯,如果有小偷一眼就看到了,放到床下較為安全,緊接著他倒頭便睡了。
早晨,李四回來了,發現張三死在了乙房,死亡時間為三點半,(不要問我怎麼驗屍的,這是直接告訴你已知條件)身上有多處刀口,深淺不一,致命刀口在腹部,天花板的木板被徹底掀開了,房間很冷,一把刀仍在地上,這就是殺死張三的兇器。李四急忙敲開甲房,黑暗中開門的劉大險些摔倒,劉大和趙二表示回房睡覺后就再也沒有人進來過自己的房間,也不知道隔壁乙房發生了什麼。李四又來到丙房,王五和徐六也被吵醒了,王五表示睡的很熟什麼也不知道,只是在睡夢中感到頭頂有點涼,徐六表示回房后就睡覺了,而且王五也可以給他作證,他們看了看床下,張三的望遠鏡盒子果然在下面放著,裡面放著望遠鏡。李四望著窗外漸漸升起的太陽,目光凝重。
乙房只有一張一米六的上下鋪的床和一張簡單的沒有抽屜的木桌子,丙房是同樣的擺設,甲房除了上下鋪床和桌子外還有一個大鐵箱,裡面放著貴重的電纜,因此甲房也有紅外監控,從監控中看出劉大和趙二回房后就再也沒出去過,而且甲房也沒有再進來人。
隨後眾人走出門看到雪地上的足跡,只有凌晨時分劉大徘徊的足跡,和李四齣去巡邏和返回時的足跡,除此之外三間房前房后乃至方圓幾公里再無其他足跡,並且地上的雪也很均勻自然,沒有用積雪掩蓋腳印的痕迹。而昨天傍晚雪停之後就沒有再下過雪,並且也沒有風。
警方到達后仔細排查現場,除了上述發現外還調查了三間房的房頂,除了平整的積雪以外沒有任何痕迹。兇器上也沒有任何人的指紋。
眾人陷入沉思,到底是誰殺了張三?
請根據題目中的已知線索推導出事件真相。
我剛進門,門口那個小二一樣的人就迎上來「六哥又來玩了?」我點點頭,在小二的帶路下進了幕布後邊的屋子。我左右看看,人真是不少啊,每張桌子都圍滿了打麻將推牌九的人。我走到自己常去的桌子,張三、李四、王五,我的三個牌友已經在等我了。
今晚大夥似乎都顯得心不在焉的,頻頻出現出牌失誤,讓那個張三贏了個爽快。看著他一臉得意的樣子,我暗暗罵了一句「給我等著……」又打了兩盤,大夥似乎都很疲倦了。就是現在了,我輕輕從口袋裡摸出準備好的牌往手裡塞,卻被旁邊的李四一把揪住。
「趙六你竟然耍詐!」王五看到了也大怒,兩個人推推搡搡地把我推出門去,只剩下張三還不知所措地坐在原地……
我坐在大門外邊,聽著屋裡一片喧嘩,暗暗長出了一口氣。太好了,以後終於再也不用來這裡了,可以回家睡個安穩覺了。
一天,天氣很冷,下著大雪。失業的小張在一條小路上被殺害。一個多禮拜后環衛工人發現在垃圾桶發臭的屍體,立即報案。警方經過調查,找到幾位犯罪嫌疑人及他們的口供。
張三,小張債主「這人怎麼就這麼死了,他欠我幾十萬的債將近十年了。本來想今天再找他去催債的,現在錢沒了,真該死」
李四,小張以前同事,跟死者有仇「我那天在事發地附近一家餐廳吃飯,那餐廳開著暖空調,真暖和,我就坐在窗戶旁邊,看見小張和其他人打架,那人把小張打死了,我看得一清二楚。」
王五,小張曾酒後把他打傷,還恨在心「傷好了,還打算打探打探他的消息,找幾個人把他弄死。」
趙六「這事不是王五乾的」孫七「這事也不是張三乾的」
其中有一人說謊。問:誰是兇手?
被盜的埃及古幣
著名收藏家張三家中警鈴大作,有人闖進了他的家。巡警趕到時,有兩個人已在了現場,兩人都相互指正對方是小偷。
A說:我抓住了他,他剛才已經闖進去了,想偷那枚古幣。
B說:是他才對!
A說:張三去旅遊了,他把鑰匙給了我讓我幫他的花澆水,今天我來得時候,開前門時,看到B在拿那枚古幣,我從房子跑出,在後院抓住了他。
B說:他撒謊,我聽到玻璃砸碎的聲音,從我家窗戶往下看,看到A拿著那枚古幣。他肯定用鑰匙開了門,后又將玻璃打碎創造假象。
院子里有一串腳印,他們中有一個是說謊了,請問誰說謊誰是小偷?
張三死於自己的書房內,躺在地上,死於硫酸潑面,慘不忍睹。死亡時間是當天12點。屍體旁有一台台式電腦,上面打有遺書,最後的修改時間是當天12點。現場很空,硫酸瓶倒在屍體旁,地上有少許玻璃渣(不是硫酸瓶的)。JC鎖定3名犯罪嫌疑人:
【李四】:我9點左右來拜訪張三。10點左右離開了。可以看出他有點沮喪。
【小紅】:10點多我下班回來,進屋拿東西,見書房門反鎖以為張三出去了,我就去買東西了,進屋期間不到3分鐘。
【王五】:11點半我去敲門沒人應,在門口抽了兩根香煙就回去了,也就15分鐘這樣。
小區唯一路口的監控錄像證實了以上的來往記錄。
張三的電腦從10點多開始一直在玩一款網路遊戲(不能託管),直到12點。電腦遺書寫著:「受不了這種成天擔心受怕的日子。生活就是一場遊戲,該結束就結束吧,遺產依法分配。」遺書的最後修改時間是當天12點。
張三生前每天都新建一個txt文檔寫日記,JC調取了電腦日記,發現在案發前三天的日記很特別。用字特殊字體寫著:那個人偷窺狂竟敢揚言要殺我!我絕不放過他!
該日記的最後修改時間是案發三天前。
據探查:張三暗地裡與李四搶一個叫小芳的女人。小紅是張三的妻子。王五和張三其實不太認識,但是王五貌似對張三很了解。
3名嫌疑人互不熟識,不使用冰。請推理兇手和手法。
張三和李四是好朋友,他們分別住在一條河的兩邊,河非常寬、水流特別湍急,要是掉進去一般人基本上沒有生還的希望,要過河必須要坐船夫的船擺渡過去,李四和張三常往來,一次李四坐船去看望張三,要到河邊的時候,李四發現岸邊有個漂亮的姑娘好象在看著他,而且是含情脈脈的看著他,他就告訴了張三這件事,想讓張三打聽下姑娘是誰,張三聽了臉色就變了,說道:你不要去打她的主意。
李四覺得張三肯定有他的道理就沒有再追問。
可是後來幾次都看見姑娘站在岸邊含情脈脈的看著他,他更加堅信姑娘對他有意思,於是回家對他媽(李母)說了,李母聽了非常高興(李家是當地的大戶,李四是李家的長子,眼光高,李母多次給他介紹對象,他都瞧不上),李母就派人去說媒,送去了彩禮,姑娘家(比較窮)一看當即就答應了,根本沒有和姑娘商量。
一天,鄭五(算命先生)站在李家門口不走,李母(特別相信迷信)派人去把鄭五請了進來,把李四和姑娘的生辰八字給了鄭五,鄭五一看就說他們要是結婚,必然有血光之災,李母一聽嚇壞了,當即就派人去退婚,可是姑娘家怎麼可能同意呢,說他們女兒以後還怎麼嫁人啊,堅決不同意。
事情就陷入了僵局。
李母問鄭五有什麼高招沒,鄭五說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將李四和姑娘關在一個房間里三天,門用鎖鎖著,誰都不能見,飯菜遞進去,三天後開門,萬事大吉。李母一聽也沒有其他辦法,只好同意,並讓鄭五全權代理這件事。
等到三天後,大家都在外面等著,鄭五拿著鑰匙去開鎖,剛開鎖,門就被推開跑出一人,穿新郎衣服,但是他用衣袖掩著臉直往外跑,大家都被這個事情驚呆了,還沒有反應過來,只有李四的弟弟李五反應過來就跟著往外跑。大家看見一前一後兩個人跑到河邊,只見前面那個一下就跳到河裡去了,沒有了蹤影。姑娘還在房間里。
五天後,在河的下遊河邊發現一具屍體,只能從新郎衣著推斷出是李四,因為身體和面容完全泡變形了,沒法辨認。
張三這段時間正好在外地出遊,回家后要來找李四玩,到李家才聽說李四已經死了,李五將事情的前因後果告訴了張三,張三隻是嘆了口氣就說回家。李五送張三回家。李五回家的時候已是旁晚,正好路過一片小樹林,突然一陣風刮過,聽見一個聲音,說他是李四,他死得好冤,說他不孝,沒有盡到孝道就死了,說前幾年做生意賺了些錢放在一個箱子里埋在他們家,讓李五去挖出來孝敬爹媽。李五聽了魂都沒了,以為遇見了鬼,跑回家后告訴了家人,大家就去到處找,結果在關李四的房間里挖出了一個箱子,但是裡面裝的不是錢,而是一塊一塊的人肉……
問:是誰在背後痛下殺手?
張三、李四、王二3個是好朋友
張三和李四2個住在一個宿舍,國慶他們3個商量著要去旅遊,而張三因為老家有事去不了,最後李四和王二約定第二天10點去車站集合。
第二天,李四9點就起床出發了。差不多10點的時候,張三剛起床就聽到樓下傳來王二的聲音:「張三,張三,都快10點了,李四怎麼到車站啊。」張三回道:「不可能吧,他9點的時候就出去叫你了啊。」然後他就跟王二一起出去找李四。
過了沒多久,他們就接到JC的電話,說在郊區發現了李四的屍體,要他們去錄口供。
當他們2將事情的經過說完時,JC馬上就對王二說:「兇手就是你。」
張三和李四是同事。一天,兩人扭打著到了公安局。
張三對警官說:「昨天晚上,家裡的燈都熄了,我突然聽到扭打聲。於是,跳下床出去看個究竟,正撞上一個人從我女兒的房間里跑出來,竄下樓梯去了。我跟早後面猛追,當那人跑到街口時,我借著路燈看清他是李四。他跑了大約50米遠,仍掉了一個什麼東西。那東西在路面彈了幾下后掉進了陰溝,在黑暗中撞擊出一串火花。我沒追上他,回到家一看,女兒被鈍器擊中,倒在地上。」
警方按照張三說的地點,找到了一尊青銅像,青銅像底部沾的血跡和頭髮是張三的女兒的,而且青銅像上有李四的指紋。
李四辯解說:「指紋可能是我前幾天在張三家玩是留下的。」
我聽了他們兩人的述說和現場所見,沉思片刻,對著張三說:「你在誣陷李四。」
為什麼?
小木屋藏屍案
登山家張三的屍體於2月23日下午5點30分在雪山上的一間小木屋裡被人發現。趕到小木屋的警察,一面勘驗屍體,一面搜查兇手的行蹤。
根據屍體的解剖,其死亡時間在當日1點30分至2點30分。而山莊的老闆表示2點整曾和張三通過電話,這樣一來,其死亡時間範圍更縮小了!
經過調查,涉嫌者有三名。他們也都是登山好手,和張三同在一家登山協會,聽說最近為了遠征喜馬拉雅山的人選及女人、借款的關係,分別和張三發生過激烈的衝突。為了避免正面衝突,三人都換到山莊去住,只留張三一人在木屋裡。老趙服務於證券公司,正午時離開小屋,沿著山路下山,5點多到達旅館。走路比較快的人走這段路也要花5小時20分鐘,最快的紀錄是4小時40分。另外服務於雜誌社的老黃和貿易公司工作的老陳1點30分一同離開小木屋。到一條分岔路時,老黃坐上纜車,4點整到達山莊。
老陳也做了一段纜車,本打算再滑雪下去,怎奈滑雪工具不全,只好走下山,到達山莊已經8點多了。他在上一次登山中,弄傷了腿,所以從滑雪處走到山莊行動不便,全程計算起來至少要花6小時!
老陳說遺失的滑板後來在山莊附近的樹林中發現。
他們都和死者一起來登山,而且都有作案的動機,所以這三個人必定有一個是兇手,到底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