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還能享有的權利是
A、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B、集會、結社、遊行自由的權利
C、出版著作的權利
D、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A、丙
B、乙
C、甲、乙
D、三人都可以
E、甲、丙
F、甲
G、三人都不可以
H、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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