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天的深夜,珠宝店发生一起抢劫案。警方找到一名目击证人,该证人是一位退役的跳水运动员,他说当时他正站在自家临街的阳台上(阳台距离街面约60米),看到一名男子拎着一个大袋子从珠宝店出来,马上迅速逃跑。在月光下,他还看到那个人是个长头发,左眼眼角处有一道轻微的刀疤。根据这名证人提供的证词,警方很快找到附近一个叫派克的男子,其外貌特征与证人所说证词相似,更重要的是他最近发了一笔横财,钱财来路不明。可是,派克坚称自己是冤枉的。因为迟迟不能结案,警方不得不重翻退役跳水运动员的证词,这才发现破绽,原来那个证人提供了假证词。破绽在哪里?
一日,林先生被曝死于家中,警方和木侦探接到消息后立刻前往林先生的住所。林先生家中混乱不堪,门没有反锁,在现场还找到了打火机。死者的脖颈上有多处试探性的致命伤,死因是被割喉而且一刀致命。身上并无其他伤口,死者的旁边还有血红的王字。据警方调查,打火机上只有小王的指纹,且王字是用油漆写的。近日跟林先生走在一起的有三个人,分别是: 死者的同事小明 证词:当时我正在工作,突然有警察来找我说我的同事林先生死了,我就赶过来了,林先生不是我杀的。小明证词属实。小明与林先生并无任何纠纷。 死者的女友小芳 证词:我从昨天晚上就在闺蜜家里住,平时他对我很好,我们生活的很有趣,他很爱我,可是最近他对我很冷淡,我也不想惹他生气,所以我就闺蜜家里了。闺蜜证言:嗯,确实是,今天早上我们还在一起玩QQ炫舞。 小芳与林先生只是平时关系有些不好,并无任何杀人动机。死者的兄弟小王 证词:我当时在家中玩游戏,我没去过他家。 小王证词无人能证明。 小王因几天前非礼了小芳被林先生看到打了小王几巴掌后怀恨在心。 警长说:我觉得有蹊跷,恐怕案件的结果绝不是死亡讯息能解决的。木:看来警方脑子还没坏嘛,这是嫁祸。 请问林先生是怎么死的?
年代:十九世纪初的欧洲乡村
周四,A君的仆人报了警,他发现主人的尸体在花园中。
根据法医验尸报告,A君是一个年龄将近八十岁的老人,死于周三的下午八点。
丹尼警官录取仆人的证词如下:
仆人紧张的说道:“这不可能啊,每周三下午Z君都会来跟主人聊天。昨晚八点钟Z君来到家中与主人聊天,在后院一直聊到晚上九点呢!我在大厅里一直听到他们的谈话声。他临走时说主人让我不要去打扰他,所以我一直到今早才发现主人的尸体。”
丹尼警官根据仆人的证词,前往Z君的豪宅居所,Z君是镇里的土财主,中年丧偶,膝下无子,过着单身生活。丹尼警官来到豪宅却发现Z君并不在家,他的邻居是一名马场主,每天早上很早起来给马喂饲料,他说道:“Z君这两天以来都很神秘,今天一大早就面色苍白步履蹒跚的匆忙出门了,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丹尼警官回到警署便急忙的签发了人生中第一封通缉令,但是不一会,听说了案件经过并匆匆从医院赶来的莫斯警长就进来把他臭骂了一顿,原来跟着莫斯警长一起来的还有Z君。
Z君的证词坦言自己昨日确实是跟A君聊天,并且是从下午八点到九点,如此仆人与Z君的证词便互相应征了。
法医可以肯定自己对于死亡时间的推测为准确的,误差不大于半个小时。
那么难道Z君是在跟鬼魂说话么?
谁是凶手呢?
A的证词的问题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即:哪一项没有问题)
冬日的一天,我愛斑叶要到亲戚家做客。临走的时候,他请邻居照看一下他的房子,因为附近不太平,经常有盗窃案发生。
半个月后,我愛斑叶回来了,他走上台阶,把门打开时,大吃一惊,只见里面被翻动得乱七八糟。
“看来是我家被盗了,我得赶快报警。”我愛斑叶急忙跑到警局。
警察经过调查,得知了以下三人有作案嫌疑:
知行合一69,我愛斑叶的冤家,经常和我愛斑叶闹翻天。证词:“我又不缺钱,尽管我恨他,但我还没有恨到这种地步。”
玖拾玖零,我愛斑叶的挚友,喜欢到我愛斑叶家里去做客。证词:“我早就知道他已经走了,所以我一整天都待在家里,没出去过。”
易秋酱,照看我愛斑叶房子的邻居,据他讲,他是第一个发现我愛斑叶家被盗的人。证词:“那天,因为天气很冷,窗户上都结了冰,我擦了一小块玻璃后,结果就是那个样子。”
谁是小偷的可能性最大?
已经凌晨2点了,好困,一个案子弄得我焦头烂额的。隔壁还传来接电话的声音,特别大。
我叫青衣,是日本东京的一位私家侦探,本来就很忙,邻居LIEK总是深更半夜打电话,弄得我睡不着觉。不管了,破罐子破摔吧,本来身体就不好。
“桥呢?桥去哪儿了?”
“在这!”
“给我!就用这个!”
隔壁传来两个陌生的声音,好像在谈论地图,说到了“桥”。从LIEK的人品来看,估计是附近的混混找到她家去骚扰她了吧。我没怎么在意,决定先在桌子上打一会儿盹。
第二天,楼下聚集了一堆警车,据说是死了人,死者就是LIEK,死者是被人击晕后灌下安眠药致死的。带头破案的是一位菜鸟,但是出了名的笨警察官人。
“昨天凌晨你在做什么!”官人找到了我。
“你什么意思?我是侦探,凌晨2点我忙完以后就睡觉了,难道也需要人证明?”我很生气。
官人见我这样,就先去查死者的资料。死者家是大阪的,原先是一位公司职员,但因为经常旷工乱逛被开了,之后就在街头混日子。结识了几个混混。
死亡时间确实是在凌晨2点左右,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有以下几人:
大手,原本是京都人,死者借了他的钱一直没有还。
证词:“我不知道啊,死了就死了嘛!谁让她欠了我的钱不还的啦!”
水镜,土生土长的东京人,和死者是情敌。
证词:“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快让我回去!”
疯神,我们楼下的邻居,大阪人,经常和死者吵得呼天抢地的。
证词:“快放我回去啊,我怎么知道是谁杀了她呢?当时我在睡觉的啊!”
语风,死者的仇敌,东京人,多次想杀死者。
此人以沉默面对审讯。
第五位,就是我。
“你说凌晨2点左右说话的那两个人提到了‘桥’不是吗?那么凶手可能已经跑了。而且,屋里也没有地图。”官人说道。
“不,不是,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最有可能是谁?
我是官人,今天我们这里可出了一件大事!关系糟透了的几个住户,都是和我合租房子的,死了3个!不知道是谁杀的,被发现时都已经没救了。
警方已经确定了死亡时间等,凶手很狡猾,什么指纹脚印之类的都没有留下,而且,也很变态:
第一位死者是大手,是被碎尸的,砍下了头,碎好的尸体放在了一口铁锅里。表情恐怖,墙上写了一排血字:12356,据警方断定,是在死前挣扎着写下的。
第二位死者是疯神,死者被从后面活活掐死,凶手的指甲印完好地留在了他的脖子上,但事后没有人的指甲对上号,死者气绝身亡前并没有写下什么。
第三位死者是LIEK,凶手对她最狠,两人的打斗也是最严重的,她的头发被揪掉了不少,头被砍了下来,身体不知道去了哪里。
警方锁定了我们这几位嫌疑人:
叶子,学生,前几天和大手狠狠地大吵一架,疯神也讨厌他,他更讨厌LIEK。
证词:“我怎么知道凶手是谁?照你们说的案发时间,我在烧废纸好不好!小青衣可以作证,我每天都是这么干!”
青衣,古筝老师,对LIEK恨彻入骨,曾经多次想杀她,叶子和大手发生争执时帮的是叶子,和疯神关系却相对好一点。
证词:“我不知道,谁替我杀了那个该死的家伙,解恨!”
蜀黍,以前和我在一个公司上班,现在跳槽了,我们的邻居,和任何一个人都吵得呼天抢地过,而且最为心狠手辣,杀个人不成问题。
证词:“我不记得案发时我在干什么了,都是被气得忘了!你们找我干什么!”
语风,混混,我的好基友,但也是嫌疑人,大家看他老实经常欺负他,他心里的积怨肯定很深,毕竟和我说过。
证词:“我不知道凶手是谁,但肯定不是我,案发时我好像在客厅里看电视。”
水镜,富家女,我的前女友,非常爱打扮,整天穿金戴银,浓妆艳抹,爱管闲事,经常被大家骂,而且心狠手辣,这三人是和她积怨最深的。
证词:“我什么都不知道,别来烦我!”
“证词都没什么用啊。”警方陷入了沉思。
“呵呵,我早已看破了,”一个黑发男孩走了进来,“记得,门要关好!案子都是同一人所为!”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是谁?
(注意:本题没有死循环)
大提琴手张凤萍躺在一辆黑色的小轿车里,身中两弹:第一颗子弹从右大腿穿过,在黑色的紧身裙上留下了一大块血迹;第二颗子弹是致命伤,射穿了她的胸部。车子就停在她的住宅门口,车内还有一把大提琴。
据曹大生探长推断,她遇害的时候应该是晚上8点左右,离她在国家音乐厅的演出时间仅差了半个小时。
曹探长分别取得了三个人的证词。
第一份证词来自发现张凤萍尸体的房东太太,她说:“张凤萍打算出席音乐会但不参加演出,因为她与李显——乐队里的一个同事闹翻了。为此,她一个星期都没有练琴,那把琴一直搁在车上没动过。”
第二份证词来自张凤萍的同事李显,李显坚持说与张凤萍已和好,而且张凤萍已经答应参加演出,并和她约定像以往那样8点10分驾车去接她然后一起去音乐厅。但他空等了一场。
第三份证词来自乐队指挥王森,他说张凤萍完全可以在不排练的情况下出色地演奏,因为音乐会的曲目已反复上演过多次。
听完三份证词后,曹探长立即判断出三个人中有一个人在撒谎,你知道是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