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晚,我正在家裡看電視,無聊地換著台。
「開門,開門!」
「誰啊,大晚上的來鬧!」我小聲抱怨道,但還是開了門。
「你們弄的什麼!自從你們這一對陰魂不散的夫妻搬來以後我們就沒好日子過!」鄰居LIEK一看見我就又叫又嚷。
「幹什麼?我們鬧了嗎?你自己不也半夜三更的擾民嗎?」
「喲,瞧瞧這嘴,今天我不殺了你,我就不活!」
LIEK砸起了東西,幾分鐘沒有減弱的意思,我看形勢不對,和她打了起來。
「小青衣,門怎麼開著——啊,你來幹什麼?出去!」
小葉子回來了,幸好來得早,要不我就沒命了。我體質本來就弱,不是這女鄰居的對手。
吵架驚動了樓上樓下的住戶,LIEK一看人多,氣得臉色發白,出去了。
「別跟她置氣,這種人不用理。」
才剛剛結婚幾天,這事就出來掃興,不管了,去睡吧。
第二天一早,又有人來敲門。
「快去看看吧,死人了!」是樓下的瘋神。
死者正是LIEK,兇手很殘忍,對她連開十槍,槍丟在一邊,上面裝了消聲器,警察驗了指紋,但上面的指紋已經被清除掉了。
樓道里沒有監控,警察就鎖定了我們幾位嫌疑人,都是和LIEK平時有仇的:
201住戶,瘋神。
證詞:「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你們讓我去通知其他人我就去了。」
202住戶,官人。
證詞:「你們說她是昨天深夜死的,我昨天一直在公司啊!那人嘛,死了活該!」
401住戶,就是我和小葉子。
502住戶,水鏡。
證詞:「我們好久都沒有來往了,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嘛!」
601住戶,暗寂。
證詞:「沒事別煩我,我有事!找我幹什麼!」
死者死前在手邊寫下了一行字:へび たまご はくちょう
「這是什麼意思?」警察問道。
「誰知道!」瘋神氣得要死,「她出了事找我們!冤枉人!」
那麼問題來了,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