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酒店裡發生了一場兇殺案。
警察趕到現場發現一男子倒在血泊中,經過法醫診斷男子死亡時間為一個小時前,死因為:胸腔被利器刺穿,失血性休克致死。作案工具為酒店客房內配備的水果刀,刀上沒有指紋,有被擦拭的痕迹。
經現場勘察發現有打鬥的痕迹,並且在死者手掌下發現一部手機,手機此時正在信息發送界面,在收件人欄里有三個字『響馬山』,響馬山是本市一地名。
在死者手指甲殘留物里發現一種纖維,經過化驗發現和本酒店員工工作服吻合,經過調查取證和不在場證明,最終鎖定了五個嫌疑人,這五個嫌疑人曾經都去過響馬山,他們分別叫:
李思玉,三天前去過響馬山,在死者經營的民宿里住了兩天。
王雲峰,三天前去過響馬山,和李思玉同行,並在死者經營的民宿里住了一天。
張娜倩,一個月前去過響馬山,在死者經營的民宿里住了一夜。
侯飛,一天前去過響馬山,在死者經營的民宿里吃了一頓飯。
黃文儒,兩個星期前去過響馬山,沒有住過死者經營的民宿。
請問是誰殺了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