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解剖学讲师,许诺青,三十二岁,被发现死在其所在学校的解剖实验室,并被泡在福尔马林内。死者面色安祥,但手腕部有些许淤痕,死因是由于窒息(淹溺)。死亡时间大约是在2月13日晚上22点。可疑的是:警方在2月15日早上接到被害人打来的求救电话,经核实,电话号码、打电话人的声音也为被害人。在找到尸体时却发现死者的手机也被一起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与其同住的室友皆言于15日早晨六点左右见过被害人。那么被害人是怎么死的呢?
某日晨,漂亮的歌手丽莎死在公寓自己房里。最先发现尸体的是她的经纪人。见她房门没上锁,心想她太粗心了,便走进房间里,却不见丽莎人影。只有卫生间的门是从里面拴着的,打不开,门缝底下流出的鲜血已经凝固,使经纪人大吃一惊。他马上叫来公寓管理员,一起撞开卫生间的门,见丽莎穿着睡衣坐在便池上已经死了。是被匕首状的凶器刺中了背部。看起来像是在卧室遭到袭击后逃进卫生间,从里面插上门,以防凶手追击时断气的。警察勘查了现场,但没发现任何可成为线索的证据。事后,警长邀好友福尔侦探查看了被害人死去的卫生间,谁知碰巧肚子不太舒服,便苦笑着关上了卫生间的门。几分钟后,他才表情轻松地走了出来。“警长,凶手是大写字头A.K的人。”警长大吃一惊。“真的吗?在哪儿找到什么暗示了吗?”“是拉肚子的功劳,的确被害人留下了线索。”福尔侦探笑着说。那么,福尔侦探是从哪儿发现凶手名字缩写字头的呢?
神偷从芝加哥美术馆轻而易举地盗出一张世界名画,驱车上了高速公路向东逃往纽约。进了纽约州后,没想到却在那儿碰上了福尔。“哟,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呀,没想到又在这儿相见了,是驾车旅行吧?”福尔凑上搭讪。“是的。刚好……呀,怎么都这个时间啦!对不起,我失陪了。”神偷看了看手表,慌忙起身要走。福尔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拦住了他。“那件事不是已经干完了吗,还是不必那么急着走吧?”“啊,你指什么?”神偷心里惦记着放在汽车后备箱里盗来的画,可表面依然故作镇静。“刚刚电视新闻里说,昨天夜里芝加哥美术馆的一张名画被盗,难道那不是你的拿手好戏吗?”福尔盯着神偷的脸,笑呵呵地说。“你这是什么话?我这一个星期根本就没离开过纽约。”“装傻也没用,你去过芝加哥,你手上的表已经告我了。”福尔直截了当地挑明了。那么,理由何在?
丽莎小姐跟胡克船长在酒店订完婚后,船长就出海走了。次日丽莎在酒店被杀。案发现场,警察告诉福尔摩伍,丽莎在市郊有一套公寓,平时都住在那里。有个叫杰克的小伙子,一直在追求丽莎。福尔摩伍听完,把金笔一搁就去找杰克,他问杰克:“你知道丽莎小姐被杀的事吗?”
杰克惊讶地说:“不,不知道!”
“你不知道就好。”福尔摩伍边说边下意识地到口袋里掏笔。“糟糕,我的金笔丢丽莎桌上了,麻烦你帮我取回来好吗?”杰克答应一声迅速离开。
半个小时后,把金笔送给福尔摩伍的杰克,立即被逮捕了,福尔摩伍认定他就是凶手。
请推理:这是为什么?
约翰在客厅里忽然听到枪声,看到沙士死在了房间里,于是沙士的老公约翰就马上报了警。警察来到看见地上有一大摊血迹,旁边有个子弹壳,还有一些烟灰,还有一封遗书,字迹是沙士的,上面写着:我活的很辛苦,我不想再活下去了。约翰,6月3号时,你送我的11朵玫瑰证明了我们的爱,请你保留着,虽然我要死了,但你一定要好好保留它,那是我们相爱的证明!约翰永别了。福尔摩伍的思绪停留在这封遗书里,但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福尔摩伍问:“沙士有什么经常做的事吗?”约翰说:“是的,沙士很注重孩子的语言,所以自己经常念字母的,是胎教吧。”福尔摩伍再看了看地面的烟灰后说:“约翰,沙士她有吸烟的习惯吗?”约翰说:“没有,沙士她不吸烟的”福尔摩伍又说:“这个凶手是女的。”约翰说:“啊?这不是自杀吗?难道,这是件谋杀案!”
于是,福尔摩伍找到了三位女嫌疑犯。
丽丝,以前和沙士一起争约翰,但约翰喜欢沙士,所以很恨沙士。(一位餐厅里的Waitress)
菲丝,沙士的朋友,但是,因为最近沙士很幸福,所以妒忌沙士。(一位妇产科医生)
多妮, 沙士的妹妹,两个一直不和,关系很不好,很少说话。(自己开店卖化妆品)
1.请推理,谁是凶手,为什么?2.为什么福尔摩伍知道凶手是女的?
一天,皮特被皮特的老婆发现他死在房间里,皮特的老婆马上就报警了。福尔摩伍来后看到一把刀插在皮特的心脏,没有被拔出来。身上流了很多血。身体旁边有些水,大部分水都干了,还沾上了血。窗口都是关着的,要行凶,只能够从门口进来。
福尔摩伍问了皮特老婆一些问题后,得知:皮特发高烧了,烧的昏迷不醒。在皮特还没死到到死亡的一段时间,只有三个人进过房间。分别是皮特的邻居、面包师和一个卖冰块的老板。很明显,这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凶手。
A:皮特的邻居。我只是来看望皮特,送些水果
B:面包师。皮特生病了,可是什么也不吃。所以我送了一些他最爱吃的面包
C:卖冰块的老板。他因为发烧,之后我就拿一些冰给他降温
但是他们三个离开时,皮特都还没死。
福尔摩伍想了一会儿,说:你就是凶手,我看穿你的手法了!
请推理,谁是凶手,是用什么手法的?
邮件车厢上,一箱托运的黄金饰品别人抢了。福尔摩伍刚巧在这列火车上,他赶到现场,却只发现了两个抽剩下的烟头。
福尔摩伍让值班员回忆一下当时的情景。皮特说:“上午,我们组长送来一个邮包,说里面有贵重的物品,让我重点看管。火车开了一段时间,我听见有人敲门,先是两下轻的,之后是三下重的。我以为是列车员,便将门打开,结果闯进来两个人,他们都戴着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将我打倒后,每人叼着一支烟,还说了些什么,但火车声音太大了,我没听清楚……”
福尔摩伍听到这里摆摆手说:“皮特先生,我认为你有很大的嫌疑,你刚才编的这段话里漏洞实在太多了……”
请推理,皮特的话里到底有哪些漏洞呢?
这天凌晨,福尔摩伍接到报案,在收藏家的花园洋房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福尔摩伍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只见二楼的书房里,两扇落地窗敞开着,桌子上有两支点了一大半的蜡烛,烛液流了一大堆;桌下散落了好多文件,现场似乎发生打斗;另外,地上还有一截绳子。收藏家告诉福尔摩伍:“昨晚,房间突然停电了,于是我点了蜡烛,打算看看到手的珍贵手稿。谁知蜡烛刚点亮,门突然被风吹开了,我就去关门,不想从窗外爬进来一个蒙面人。他把我摁倒在地,捆住我的手脚,堵住我的嘴。然后他抢走了手稿,又从窗口爬了出去。我好不容易挣脱绳子报了警。”福尔摩伍听完,环顾了一下四周,哈哈大笑起来:“先生,虽然您制造假现场的本事很大,但是您还是忽略了关键的细节。看来,以后还要更细心一些才是!”请推理,福尔摩伍是如何发现破绽呢?
某旅馆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丽莎小姐。警察告诉福尔摩伍,丽莎刚跟胡克船长订了婚,而船长昨天出海去了。丽莎在市郊有一套豪华公寓,平时都住在那里。
尔摩伍问:“有其他嫌疑对象吗?”在场的警员道:“有个叫杰克小伙子,是丽莎的狂热追求者。”
福尔摩伍把笔一搁,立起身说:“噢,那我去拜访一下杰克。”
在一所旧公寓里,福尔摩伍找到了杰克,他问杰克:“你知道丽莎被杀了吗?”
杰克听了,神情惊讶地说:“不,不知道!”
“不知道就好。”福尔摩伍一边说,一边下意识地到口袋里拿笔,“糟糕。我把金笔丢在丽莎那里了。一会儿我还要去办其他案子,能不能帮我把笔取回来送到警察局?”杰克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半个小时后,杰克把金笔送回了警察局,但他立即就被逮捕了,福尔摩伍认定他就是凶手,请推理这是为什么?
一家著名的公司的总经理死在五星级的宾馆客房里,福尔摩伍被请去协助调查,他看到客房布置得非常豪华,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羊毛地毯,四周的墙上挂着不少世界名画,从现场情况分析,总经理是在接电话时被人从背后开枪打死的。
报案人是总经理的女秘书丽娜小姐,她说:“出事时我正在街上和总经理通电话,突然听见话筒里传来枪声,忙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但只听到总经理临死时的呻吟声和凶手逃走时慌乱的脚步声,我意识到情况不妙,就赶紧打电话报警了。”
福尔摩伍听完她的述说,冷笑着说:“秘书小姐,你的谎话编得可不太圆满啊,还是老实交代你是怎么杀死总经理的吧!”
请推理:你知道福尔摩伍是从哪里看出破绽的吗?
一天,卡特给福尔摩伍打来电话,说自己珍藏的“黑便士”邮票被盗走了。 福尔摩伍立即赶到卡特家里。卡特告诉福尔摩伍,自己把“黑便士”邮票和其他珍贵邮票都放在收藏室的矮玻璃柜里。 今天上午家里来了个叫桑格的客人卡特陪他去参观邮票。没想到,桑格突然从后面打昏了卡特,并撬开柜子,盗走了“黑便士”邮票。等卡特醒来时,桑格已经逃之夭夭了。 福尔摩伍仔细察看了矮柜,看到里面放了很多珍贵的邮票,只有一块地方是空的,估计是原来放“黑便士”的地方。而在柜子上还有好几处被撬的痕迹,看来这个窃贼花了不少工夫。 福尔摩伍直起身子,问道:“你为‘黑便士’投过保吗?” “当然,这可是世界上第一枚邮票,价值连城,所以我为它投了30万的保险,有什么问题吗?” 福尔摩伍打了个响指,说:“我说你是打算骗取巨额保险金,你不会反对吧?”
你来推理福尔摩伍是怎么判断的吗?
名探福尔拜访一位女画家,看到房间里开着灯,敲门却听不到一点儿声音,就感到情况有些不妙,急忙找到公寓管理员,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进去一看,只见女画家浸在浴盆中死去了,据推断,死亡的时间大约是前一天夜里8点到12点之间,经过调查得知,前一天夜里9点左右,住在同一公寓的人曾看到,已同女画家分居的她的丈夫拉姆,偷偷摸摸地从发案现场的房间里出来,于是,福尔开始搜寻拉姆的住所,后得知他和他的情妇宿于郊区一个旅馆。
福尔来到那家旅馆,励声问道:“是您杀死了您的夫人吧?”可是拉姆说道:“这是从何说起,昨晚我10点半来这里,11点我想给妻子打电话,可是因为对方正在讲话,电话没有接通,这就是说,那时我的妻子还活着呢,电话是通过交换台要的,旅馆接线员可以作证。”旅馆接线员证实,拉姆没有说谎,接线员记下的电话号码,也确实是被害者的。
“和拉姆住在一起的他的情妇,当时在什么地方?”为慎重起见,福尔又询问了旅馆服务员,服务员回答说:“你说的那个女人吗,我看见她11点左右在走廊上的公用电话附近。”
福尔立即识破了拉姆的诡计,说道:“说了半天,凶手还是你啊,你把尸体浸泡在水中,企图使人难以推断死亡的时间,然后和你的情妇狼狈为奸,妄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相。”
那么,拉姆和他的情妇身在旅馆,是怎样制造出被害者正在打电话的假相,并迷惑了交换台的接线员为其诡计作证的呢?
美国德克萨斯州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小阿姆斯特朗被指控犯了谋财害命罪。证人福尔逊说,在10月18日晚12点以后,他亲眼看见小阿姆斯特朗开枪击毙了被害人。福尔逊更进一步地证实道:“我当时正躲在一个草堆后边,正好看见在离草堆西边30米处的大树旁,小阿姆斯特朗开枪射击,因为那天月光很好,我确信我看见的是小阿姆斯特朗作的案,我看清楚了他的脸,这绝不会有错。”可是,小阿姆斯特朗说他是冤枉的,他根本没有杀过人。林肯知道这一情况后,经过一番思索,他基本掌握了案情,决定为小阿姆斯特朗作辩护。结果,林肯经过一番辩护证实了小阿姆斯特朗无罪而证人福尔逊纯属诬陷。你知道林肯是怎样辩护的吗?
在一所公寓里发生了凶杀案,一个画家在卧室里被人用到刺死了。卧室的墙壁上清晰地印着一个鲜红的手印,五个手指的指纹都清晰可辩,连手掌的纹路也很清楚。看起来是凶手逃跑时,不小心把沾满血的右手按到墙壁上。
福尔摩伍赶到现场时,见到老熟人巴特警官正在小心的收集上面的指纹。福尔摩伍仔细观察了一下,笑着对巴特说:“你还是看看有没有其他线索吧!”
巴特依然小心翼翼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头也不台的说:“这些指纹难道不是重要的线索吗?”
福尔摩伍耸了耸肩:“但这个血手印很可能是罪犯伪造的,目的就是要误导警察。”
巴特转过脸,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福尔摩伍说道:“你试着用右手在墙上印个手印,就知道了。”
你知道福尔摩伍是怎么看出手印有问题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