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習慣每晚將垃圾袋放在家門口,鄰居王某認為會招引蒼蠅並影響自己出入家門。王某為此與劉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劉某不得將垃圾袋放在家門口,以保證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維護環境衛生。關於本案的訴訟標的,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劉某從事家禽養殖已經5年了,現在隨著產品的增多,需要增加冷庫。劉某與當地某冷庫協商,希望租用對方一個冷庫。雙方在電話中協商得很好,劉某提出冷庫更新製冷設備就合作。簽訂合同時劉某還是不放心,附加了一句:「如果甲方更新設備,我們就合作。」2個月後,冷庫方通知劉某,冷庫已經更新完畢,劉某可以使用了。劉某到冷庫實地查看,發現冷庫製作粗劣,設備不精,所謂更新設備只不過是將舊設備清洗了一遍,達不到希望的冷藏目的。請問,合同有效嗎?
某農機公司是個標準的債權人,有好幾家公司欠農機公司貨款,共計100多萬元,為了能及時回款,農機公司與其員工劉某約定,劉某專職催款,不論收回多少,都按回款額的10%獲得提成。劉某與欠下貨款的那幾家公司多次交涉,可謂費盡心機,但沒有一家回款。劉某看到自己努力了大半年也沒有結果。只能提出辭職。誰知,劉某離職1個月後,欠款最多的農場主動還款50萬元。劉某回公司要求支付其5萬元的提成。這筆提成應該支付嗎?
1997年6月,劉某與張某離婚,法院判決2歲的兒子由劉某撫養,張某每月給付200元撫養費。2005年8月,劉某覺得每月200元的撫養費根本無法維持兒子的基本生活與學習,在與張某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劉某應當通過怎樣的程序加以解決?
在基層人大代表換屆選舉中,村民劉某發現選舉委員會公布的選民名單中遺漏了同村村民張某的名字,遂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選舉委員會認為,劉某不是本案的利害關係人無權提起申訴,故駁回了劉某的申訴,劉某不服訴至法院。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劉某受人雇傭去刺殺某集團董事長趙某,接到任務以後,劉某隻身來到趙某經常前去的滑雪場,並發現趙某,幾天以後,劉某已經熟悉了趙某的滑雪路線,並制定好了刺殺趙某的詳細計劃。一天,貼上假鬍子的劉某埋伏在趙某的必經之路上,待趙某出現以後,劉某用無聲手槍打死趙某,然後迅速逃跑。其他遊客趕緊報警,不久后,警方來到滑雪場以後迅速封鎖了滑雪場,一位目擊證人向警方透露,兇手是個留著鬍子戴著墨鏡的高個子。於是警方對滑雪場的遊客一一展開排查,而劉某在藏好槍支摘下墨鏡和假鬍子以後也準備離開滑雪場,但讓劉某沒想到的是,刑警隊長一眼就認出了他是兇手,劉某不明白,自己既沒有帶槍也沒有戴著墨鏡和假鬍子,為何被警方認了出來?
劉某從某國際品牌中國官網購買了一雙549元的藍色復古鞋。他收到包裹后發現,該鞋做工特別粗糙,肯定是假貨。劉某沒有簽收,而是選擇「因質量問題退回」。此後,劉某多次撥打商家電話,對方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狀態。跟劉某一樣,目前全國每年有數千萬網民遭遇到網路詐騙。這告訴我們:
劉某利用到國外旅遊的機會,購買了手槍1支、子彈若干發自用,並經過偽裝將其郵寄回國內。後來劉某得知丁某欲搞一支槍搶銀行,即與丁某協商,以1萬元將其手槍出租給丁某。丁某使用該手槍搶劫銀行時被抓獲。對劉某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經審理,一審法院判決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劉某欠款本息共計22萬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中,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約定:王某在3個月內向劉某分期償付20萬元,劉某放棄利息請求。案件經王某申請撤回上訴而終結。約定的期限屆滿后,王某隻支付了15萬元。劉某欲尋求法律救濟。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公安局附近的公寓住進兩個年輕人,一個姓李一個姓劉。一天晚上,劉某急匆匆地來到公安局刑警隊,找到刑警隊長馬某。劉某焦急地說:「馬隊長,請您跟我來一趟,小李可能出事了」。馬某遂跟著劉某朝公寓方向走去,路上,劉某說李某是個賭棍,欠下一筆賭債,這段時間債主經常找他要債。說話間,二人走到公寓門前,公寓們虛掩著,裡面一片漆黑,劉某遂走進公寓,準備打開客廳的燈,但客廳的等沒有亮,見此情景,劉某對馬某說:「馬隊長,我們卧室里還有燈,你等會我,我去打開它,說罷劉某便摸黑走到卧室,打開了燈,站在門口的馬某這才發現,李某的屍體就橫在卧室門口,而且屋子十分凌亂,似乎確實發生一場惡鬥。劉某見此情景,說道:「一定是那幫債主,是他們乾的」。馬某略一沉思,對劉某斬釘截鐵地說:「小劉,你有心靈感應嗎?如果沒有,你就是兇手」!劉某疑惑地說道:「馬隊長,你這是什麼意思,人怎會是我殺的呢」?馬某說了番道理,劉某乖乖認罪,承認自己是和李某打鬥過程中失手打死李某,請問,馬某如何識破劉某的謊言?
韓某與劉某婚後購買住房一套,並簽訂協議:「劉某應忠誠於韓某,如因其婚外情離婚,該住房歸韓某所有。」后韓某以劉某與第三者的QQ聊天記錄為證據,訴其違反忠誠協議。法官認為,該協議系雙方自願簽訂,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故合法有效。經調解,兩人離婚,住房歸韓某。關於此案,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 )
我國《刑法》規定,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他人人身採取暴力、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獲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行為不構成搶劫罪的是?
A.王某趁張某不備,搶走其價值10000元的背包。
B.洪某在火車上將安眠藥注入飲料罐讓張某喝下,然後趁其昏睡時盜走現金10000元。
C.李某夜晚入戶盜竊,取走張某衣服中的5000元現金。張某被驚醒,李某持刀威脅后攜財物逃走。
D.張某欠劉某5000元不還,劉某將張某騙至家中,威逼張某交出其銀行卡並說出密碼。劉某到銀行取走10000元后,將張某放走。
一場家庭宴會正在影星劉某家的庭院里舉行,宴會上,受邀的親朋好友都很高興地和劉某夫婦攀談,頻頻舉杯,氣氛十分熱烈。儘管劉某每次都只喝一點,也還是覺得有些頭重腳輕了。
劉某的同事李某也過來與劉某說笑,兩個人十分開心地談論著工作當中的趣事,李某似乎也喝了不少酒,晃晃悠悠地不小心將手中的吃食碰到了劉某的領帶上。
「哎呀,真是對不起!」李某立刻抱歉地說。
「沒什麼,一條領帶而已……」劉某毫不介意,拿出紙巾就要擦上面的污漬。
這時,劉某的夫人走了過來,說:「用紙巾會留下痕迹的,洗手間里有洗潔劑,我去給你洗洗。」
「不用了,親愛的,我自己去吧,你留下應酬客人。」劉某說完朝洗手間走去。過了一會劉某從洗手間出來,領帶果然已經乾淨了。他繼續和客人們談笑風生,但是只過了一會,他突然身子一晃便倒下了。
庭院里頓時一片嘩然,救護車很快趕來,但是為時已晚,劉某已經死亡,死因為酒精中毒。
警察這時也到了,調查了詳情后,認為這是一起計劃殺人案。
那麼,這個案子的手法和過程是怎麼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