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號某B市的張某被殺害,死亡時間是晚上凌晨3:30分左右,兇手在現場留下指紋,警方經調查,指紋是A市李某的,隨後立即到李某家。 警方對李某進行了詢問。李某:昨天我2:30分起床,再拿照相機拍攝到小院里月季花,因為這花是每年每月每日定時開花的,今天晚上2點35分就是月季花的開花時間,我就把開花的過程拍下每3分鐘拍一次,這些就是照相機拍攝花的照片。警方經調查得知,李某說的都屬於事實,但李某的指紋卻在案發現場,從A市到B市最快也要1小時,照片的情景和環境都與李某家的院子一樣。
請推理:兇手是不是李某,如果是,那麼他怎樣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呢?
李某與吳某在同一條街市相隔不遠處各自開了一家鞋店,且門面大小、店堂裝潢、鞋的種類相差無幾。同行競爭,勢在必然。李某為了讓顧客買鞋放心,靈機一動計上心來。一日,在店門口貼出告示——「凡本店出售的各類鞋,如有質量問題,包修3月!」頓時李某鞋店顧客盈門,生意興隆。吳某一時沒了主意,他知道如寫出同類告示,不僅會受到李某奚落,而且已無新鮮感,自然缺乏競爭力。於是請來眾友商量對策,一時議論紛紛,其中一位朋友緩緩說道:「只須改動一字,即可扭轉乾坤!」吳某大喜,即向那位朋友請教,如法炮製,果然沒幾天生意蓋過了李某,特別是一些購買高檔鞋的顧客,大多到吳某鞋店選購。
試問,吳某改動了哪一個字呢?
一天,王某去找沈某,邀請她參加化裝舞會,卻發現她的門開著,沈某躺在地板上,死了。
屍體狀況如下:
屍體沒有任何外傷,也沒有發現任何毒藥成分,沈某家中也沒有發現任何大量的魯米諾反應,沈某的心肌細胞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心肌中夾雜著許多紅玫瑰色的血斑,面部表情惶恐
調查的嫌疑人如下:
李某,與沈某是夫妻關係,嫌疑原因是沈某的保險單受益人是李某,且最近都在和沈某鬧離婚,但沒成功
楊某,與李某是情人關係,一度希望沈某與李某離婚,但始終都沒有
黎某,與沈某朋友關係,但不知什麼原因與沈某吵架,後來因為故意傷人(沈某)入獄
此外,在調查中還查到沈某曾與一雙胞胎兄弟合作,經營毒品,但是哥哥在一次車禍中身亡
線索給出,請找出兇手。
某富豪李某的兒子李小某被殺,現場除了李小某的A型血的血跡,還有一個不知所屬的AB型血的血跡,警方認為,這個血跡應該是兇手留下的。經過一番排查,一下幾人進入警方視線:李小某的親弟弟李二某,在李小某被殺后失蹤,因其正與李小某爭奪李某的繼承權,有殺人動機。李小某的妻子安某,因其是B型血,可排除現場作案的可能,但是她的哥哥安大某在案發第二天也失蹤了。已知李某是O型血,而李某的夫人為AB型血。諸位偵探,這道毫無懸念的血型測試題,你知道答案了么?
李某為公司倉庫保管員。某日,兩歹徒為逼李某交出倉庫鑰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傷,無奈之中李某搶了路邊正在停車的黃某的摩托車逃走。
問:李某搶走摩托車的行為?
A.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他人車輛,屬於搶劫行為,侵犯他人利益。
B.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他人車輛,屬於盜竊行為,侵犯他人利益。
C.不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摩托車屬於正當防衛,保護了公司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D.不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摩托車屬於緊急避險,損害了他人合法權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權益。
肖某被李某打成重傷,支付醫藥費5萬元。肖某與李某達成如下協議:「李某向肖某賠償醫藥費5萬元,肖某不得告發李某。」肖某獲得5萬元賠償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后李某被判刑。以下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張某因鄰居李某常把車停在自家門口堵住出路而對李某懷恨在心,張某有聽力但不會說話,因此請自己的親戚與李某爭論,然而李某多次口出惡言,張某氣急之下用磚頭將李某頭部砸傷,經鑒定為輕微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張某應該如何處理?
朱某因婚外戀產生殺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給李某炸油餅時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強」。朱某為防止其6歲的兒子吃餅中毒,將其子送到幼兒園,並囑咐其子等他來接。不料李某當日提前下班后將其子接回,並與其子一起吃油餅。朱某得知后,趕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關於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