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殺人事件
程先生被毒殺於自己公寓中現場很明顯的發現了一出機關設計,毒針鏈接在一處設置上,相當於遙控的機關,應該是兇手調整了角度以後看到死者出現在毒針的範圍內就射殺了死者。不久,就捉到了嫌疑人趙某,但趙某有證據證明當時的趙某正在自己家招待客人,警察來到趙某家查看。發現即使趙某家是在程先生的對面但由於高度問題,從趙某家只能看見程先生家的天花板,根本不可能看見程先生什麼時候會出現在毒針的範圍內。難道兇手不是趙某?
警察再一次查看現場;
程先生倒在地上手上還拿著梳子和噴霧,看樣子死時應該正在對著牆上的鏡子打理頭髮。桌上有一份早報。毒針是放置在電視機頂,上面還有一個類似於照明的紅點。噴霧?難道毒針只是障眼法?但經過檢驗,噴霧並沒有毒。聰明的讀者,你知道程先生是怎麼死的么,兇手是趙某嗎?
某縣公安局刑事警察趙某下班期間發現有人鬥毆,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馬某與趙某有隙,便對趙某出言不遜。趙某大怒,拔槍將馬某擊傷。下列關於賠償的說法哪一項是正確的?()
某商貿公司業務員趙某因為挪用公款被公司除名,但是他手中仍有大量公司的空白合同書(蓋有公司公章)。此後不久,趙某利用手中的空白合同書與某物資公司簽訂了購貨合同,並且按照通常做法提走了貨物,隨後就聯繫不到人。對於趙某被商貿公司除名一事,物資公司並不知情。后物資公司要求商貿公司履行付款義務,才知道趙某已被除名。商貿公司拒絕付款,物資公司多次催要無果,只能將商貿公司告到法院,此時,商貿公司應當承擔責任嗎?
趙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將一祖傳古董交由鄰居錢某保管。錢某因結婚用錢,情急之下謊稱該古董為自己所有.賣給了古董收藏商孫某,得款10000元。孫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雙方約定將該古董押給李某,如孫某到期不回贖,古董歸李某所有。在趙某外出打工期間.其住房有倒塌危險,因此房與錢某的房屋相鄰,如該房屋倒塌,有危及錢某房屋之虞。錢某遂請施工隊修繕趙某的房屋,並約定,施工費用待趙某回來後由趙某付款。房屋修繕以後.因遇百年不遇的颱風而倒塌。年末.趙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繕款與錢某發生糾紛。
錢某與孫某之間的買賣合同效力如何?
劉某受人雇傭去刺殺某集團董事長趙某,接到任務以後,劉某隻身來到趙某經常前去的滑雪場,並發現趙某,幾天以後,劉某已經熟悉了趙某的滑雪路線,並制定好了刺殺趙某的詳細計劃。一天,貼上假鬍子的劉某埋伏在趙某的必經之路上,待趙某出現以後,劉某用無聲手槍打死趙某,然後迅速逃跑。其他遊客趕緊報警,不久后,警方來到滑雪場以後迅速封鎖了滑雪場,一位目擊證人向警方透露,兇手是個留著鬍子戴著墨鏡的高個子。於是警方對滑雪場的遊客一一展開排查,而劉某在藏好槍支摘下墨鏡和假鬍子以後也準備離開滑雪場,但讓劉某沒想到的是,刑警隊長一眼就認出了他是兇手,劉某不明白,自己既沒有帶槍也沒有戴著墨鏡和假鬍子,為何被警方認了出來?
某物流公司長年在某汽修廠做汽車保養和修理,欠下修車費5萬元。雙方約定2005年10月歸還,但是到期后物流公司稱資金不足沒有歸還。物流公司從來沒有拖欠過汽修廠任何費用,汽修廠於是稱不著急並不急於要求其還錢。2006年底,物流公司遷移到外地,經汽修廠同意,物流公司將5萬元債務轉移給了原物流公司負責人趙某。2010年2月,汽修廠要求趙某還錢,趙某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稱自己已沒有還款義務。
請問,趙某的說法正確嗎?
景蕭然和劉國峰都在一個乒乓球俱樂部里學習乒乓球。一天,他們結伴去學習乒乓球,教練要檢查昨天留的作業,可是劉國峰從來都不練習,所以教練很生氣,所以說是要給劉國峰的家裡打電話向他媽媽告狀。劉國峰說:「打吧,反正我媽也沒在家」。景蕭然對劉國峰說:「你真是沒皮沒臉。咦?教練換了一部手機」。劉國峰說:「我管他呢。」正在這時,只聽見廁所里發出了一聲慘叫,所有的人都跑過去看了。發現慘叫聲是從一個掛著「正在修理」牌子的衛生間。大家把門打開后發現有一個男人的屍體。他腹部上插著一把水果刀。當時隔壁衛生間的趙某大叫「怎麼了」說著就提著褲子跑了過來,正在這時剛才在衛生間洗手的王某也來了。看到了這個情景后馬上要打電話,王某對趙某說:「快報警」可趙某說:「誰打乒乓球還帶著手機呀,換衣服的時候給鎖在柜子里了」王某說:「我也是,誰有手機呀?」「我有」景蕭然和劉國峰異口同聲道,不過這時教練已經把警察叫來了。警察詢問了景蕭然,景蕭然正和教練和劉國峰在一起,而王某在洗手時大家都看到了,他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跑到大廳去洗手,趙某一直在隔壁衛生間因為趙某和王某是好朋友,可以作證。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那兇手是誰,又是如何作案的呢?註:兇手沒有共犯,而且王某和趙某一直在聊天
趙某與陳女訂婚,付其5000元彩禮,趙母另付其1000元「見面禮」。雙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約,趙某訴請陳女返還該6000元費用。法官根據《婚姻法》和最高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相關規定,認定該現金屬彩禮範疇,按照習俗要求返還不違反法律規定,遂判決陳女返還。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一個周末,史前文明攝影展在市歷史博物館開幕,市公安局長趙某也應邀參加,展覽期間,一個自稱留美博士的女士對著指著自己拍攝的照片對參觀人士繪聲繪色地講解著,趙某走近看到,這位女生拍攝的照片都是史前壁畫,其中一張是人在追殺恐龍,趙某看到以後,乾笑一聲,走到這個女士跟前,冷冷地說道:「這位女士,我勸你還是儘快離開這裡,別再胡說八道了!」該女士漲紅了臉,說道:「你憑什麼這麼說我,啊!」趙某講了番道理,該女士收起照片悻悻地走了,不過,她不明白,趙某是如何識破她的?
梁某、趙某、汪某3人是某公司的工程師,3人共同負責公司的機械研製任務,汪某主要負責風機部分,趙某主要負責變速控制器部分,梁某負責全面研製工作。研製工作需要的資金、場地等物質條件均由公司提供,研製期間3人吃住在公司,並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研製。公司決定以梁某、趙某、汪某3人名義申請專利,同年該技術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專利權人為梁某、趙某和汪某。1年後,3人陸續離開公司,公司要求將專利權歸還時,被3人拒絕。該「職務技術成果」應該歸誰?
富商趙某接到勒索電話,一名男子要求趙某在24小時之內將30萬打到指定賬號,否則就炸死趙某,趙某遂找來自己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商量對策,但不曾想,傳來劇烈的爆炸聲,趙某二兒子的停在院子的摩托車被炸毀。趙某立刻報警。不一會,刑警隊長帶人來到趙某家,正當刑警們準備進趙某家時,一隻狼狗從院子里沖了出來朝刑警們大喊大叫,趙某二兒子見狀喝住狼狗。刑警隊長問趙某,案發之前有什麼陌生人來過。趙某說道:"我二兒子的狼狗沒叫,所以沒有人來"這時,一個刑警準備走到摩托車前勘察,但那隻狼狗又一次沖向那個刑警,趙某的二兒子見狀再次喝住狼狗。趙某的大兒子對那名刑警說道:「對不起,警察大哥。這是我弟弟最喜歡的摩托車,別說是您,就連我和爸爸媽媽靠近,狼狗都會這樣。」刑警隊長聽后,走到趙某二兒子跟前說道:你這個渾帳,你連你爸爸的錢都敢騙。說罷帶走了趙某的二兒子。請問,刑警隊長為何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