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9年11月1日起,對個人在中國境內儲蓄機構取得的人民幣、外幣儲蓄存款利息,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某居民2003年4月1日在我國境內某儲蓄機構取得1998年4月1日存入的5年期儲蓄存款利息5000元,若該居民被徵收了1000元的個人所得稅,則這種處理違背了下列哪一項法的效力原則?
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夥依法註冊成立的公司,以鋼材批發零售為營業範圍。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資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諾向X公司支付高於銀行利息五個百分點的利息,並另給甲、乙個人好處費。甲、乙見有利可圖,即以購買鋼材為由,以X公司的名義向某銀行貸款1000萬元,貸期半年。甲、乙將貸款按約定的利息標準借與丙,丙給甲、乙各10萬元的好處費。半年後,丙將借款及利息還給X公司,甲、乙即向銀行歸還本息。關於甲、乙、丙行為的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