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第二個月的第二個星期一早上,偵探弗里曼先生接到了巴頓小姐的電話,那是他兒時的朋友,她為某事而苦惱。在她的男裝精英服裝精品店內,一位叫馬克·格林貝里山的年輕服裝推銷員遇害了,在後面的房間被發現。他只有25歲,沒有不良的習慣,與一隻名叫Goggy的狗住在一起,在這裡工作了大約一年。
商店負責人表示,當時發生停電事故,此時所有攝像機都斷開了連接。弗里曼先生(灰發西服者)趕到了犯罪現場,看到了圖中的景象。
而存在嫌疑的人有:收營員,阿索斯小姐;帶著手提箱的格林奇先生;有一隻胳膊上戴著繃帶的黑莓先生。
請問誰的嫌疑是最大的呢?
某服裝店曾加盟某服裝公司,經過3年的合作,該服裝店掌握服裝公司在該省的銷售渠道、客戶名單等重要商業信息。第3年時,服裝店解除與服裝公司的加盟合同,更名為服裝銷售公司。服裝銷售公司利用所掌握的服裝銷售渠道以及客戶名單等信息,使公司的業務規模不斷擴大。而服裝公司的主要客戶被服裝銷售公司挖走,業務量日漸縮小。服裝公司認為服裝店違背保密義務,其能要求服裝銷售公司承擔責任嗎?
警員阿三戴上塑料手套,很小心地避免摸到任何東西。他蹲低身子,輕輕地從梳妝台上捧起受害女子的腦門,由下往上看著死者臉孔。他首先注意到的事情,是她的前額中央有個鮮紅色的圓點。
「死者是印度人嗎?」他不加思索地問道,但下一秒鐘就不禁暗罵自己笨蛋。她是近六尺高、動過硅膠植入手術的金髮歌舞女郎--金髮當然也是染色的。
黃羅探長瞥了一眼,輕笑了一聲。
「那是金屬小圓片。看看你四周。」
阿三環顧周遭,頓時感到窘迫。他們現在所在的位置,是星辰酒店歌舞廳後台舞群們的化妝室。放眼望去,地上雖掉落了些小亮片、羽毛和假珍珠,但每件戲服上仍是貼滿了不少上述配件。
額頭上有顆亮片的受害女子身穿浴衣,後腦傷口上的血漬和從椅凳上滴落地氈的血液相符。這個小隔間裡頭儘是打鬥過的痕迹--摔碎的面霜罐、破裂的鏡子、被扔到地上的發刷。
「張曉蕾是有名的壞脾氣,」酒店經理慢吞吞地說。「雖然沒人聽到任何噪音,但是她一定和某人狠狠打了一架。」
「這地方由誰負責?」黃羅問道。
「舞台總監洪浩明,」酒店經理朝著一個拖著腳走路的矮瘦男子點頭。「就是他。」
洪浩明看見眾人往他走來,隨即迎向前去。
「星辰酒店將會是台北最豪華氣派的大飯店,」他低聲解釋道。「發生這種醜聞真是惡夢啊。況且,我們再過四天就要開幕了,預演排練還是一團糟。有曉蕾這種對規章凡事挑剔的人一點忙也幫不上。」
「什麼規章?」阿三問道。
「曉蕾曾經是工會代表。一般人做事通常都很好商量,你進一步我退一步就行啦。可是曉蕾清楚每一項法條。你們看到這個隔間沒?」洪浩明指著犯罪現場,亦即和整個化妝室隔開來的小房間。「曉蕾是掛頭牌演出的歌舞女郎,所以她要求有私人更衣室。我幹了這麼多年舞台總監,還從未遇過哪個演員對這點如此堅持--直到碰上曉蕾。我們最不願意麵對的情況,就是把時間浪費在這些大家都不太重視的規章上。現在的狀況就很麻煩了。」
「你的狀況也不輕鬆吧?」黃羅問道。「今天下午你人在哪兒?」
「嗯,我想想……我進來的時候大約三點鐘。事情真是一團混亂,液壓升降機不曉得出了什麼問題,更甭提跳水中脫衣舞時所需要的鯊魚奄奄一息,牠們一定有點消化不良。」
「這麼說,你是來來去去到處走動啰。你和張曉蕾有不和嗎?」
「曉蕾跟任何人都鬧不愉快。你去問姚綵衣就知道。她們倆吵起來,就像兩隻野貓在打架。」
姚綵衣是另一位打扮像埃及艷后的歌舞女郎,容貌酷似張曉蕾,唯一不同的是頭髮是黑色的。
「我和夢娜到這裡的時候大概五點鐘吧,」姚綵衣指著另一個紅髮女郎。「今晚有兩段綵排,不過現在看起來大概有得等了,這都要感謝曉蕾姊啊。」她的聲音聽來毫無悲傷之意。「我本來以為我們是最早到的。我猜她一直待在後台,所以才沒人看見她進來。」
說到這裡,姚綵衣突然拉低貼滿紅色亮片的戲服肩帶,露出一條褐色斑痕。
「我想趁大家抵達前先來這裡,把這條曬痕用撲粉掩蓋起來。」姚綵衣邊說邊拉回肩帶。「曉蕾八成會跟導演說的,到時候我一定會因為這些曬痕而被罰錢。」
「為什麼?」阿三獃獃地發問。
「你沒看過脫衣舞啊?」姚綵衣瞪他一眼。「你看過哪個上空舞娘身上有一條條的曬痕?」
黃羅探長把話題延續下去:
「導演對張曉蕾的話一向言聽計從?」
「那可不,」姚綵衣輕嘆了一聲。「他可是為她神魂顛倒啊,警官。」
「屍體是你發現的嗎?」
「不是我。是服裝設計師汪屏裕。」
黃羅找到汪屏裕時,這位服裝設計師正在走廊牆上釘一件上空婚紗。
「我不會假裝很震驚,」汪屏裕說道。「老實說,曉蕾樹敵可不少。她會跑到我的工作室去找幾個配件。如果看不到什麼中意的小玩藝兒,她還會去跟導演打小報告;她就是想看我被開除。」
黃羅探長點點頭,隨手做了紀錄。
「你是幾點鐘到達這裡的?」
「三點半左右吧。」汪屏裕答道。「戲服是今天送到的。滿滿的兩卡車。舞台工作人員把所有戲服搬到化妝室前的衣架上,舞娘進來時就可以找到並取走自己的服裝。」他指著地上一罐可樂。「戲服全搬下車之後,我來到門廊檢視衣架。然後我看見角落邊有一台飲料販賣機,就投幣買了一罐可樂去休息一下。等我再回到衣架前,這時發現戲服多半都被拿走了,但是曉蕾的服裝卻還在衣架上。這很不尋常,因為通常她是第一位取走戲服的人。所以我就走進舞娘的化妝室……」他頓了一下,露出得意的笑容。「大家都很喜歡我設計的服裝。」
「然後呢?」探長催促道。
「總之,我敲了曉蕾的更衣室門,探頭往裡瞧,然後就看見她……這時候差不多是五點四十五分吧,我可以確定沒有人碰過屍體。」
「五點四十五分,」黃羅邊說邊抄在筆記本上。「嗯,所以……」
酒店經理跨步正要帶眾人去見導演,這時若有所思的黃羅探長走了幾步突然停下來,重新翻閱筆記本。他心裡暗忖:看來只有某個人可能殺了張曉蕾,而且這個兇手正是剛才面談過的某人。
某服裝公司與某貨倉簽訂倉儲合同,合同約定貨倉為服裝公司儲存10萬件皮衣,服裝公司交納1萬元倉儲費,倉儲期間至11月底。合同中,服裝公司指明了皮衣的質量、包裝、標記等。合同簽訂以後,服裝公司將皮衣運至貨倉並交納了倉儲費,貨倉收貨驗收后,向服裝公司簽發了倉單。11月初,某百貨商場向服裝公司訂購10萬件皮衣,服裝公司將倉單背書交給百貨商場,並在事後通知了倉庫。當百貨商場持倉單向貨倉取貨時,貨倉以百貨商場不是合法的倉單持有人為由,拒絕交付皮衣。倉單轉讓需要其他手續嗎?
某服裝廠與某外貿公司簽訂服裝購銷合同,雙方約定服裝廠提供男式西服500套,女式西服500套,合同對產品的規格、型號和質量也作了規定,交貨日期約定為2009年12月20日。合同簽訂后,外貿公司以服裝在國外銷售得不太理想為由,函告將所訂購的服裝數量減半,服裝廠以書面形式回復表示願意。交貨時,外貿公司發現貨物為男服300套,女服200套,認為合同變更內容貨物數量減半是指男女服裝各減半同為250套,並以此為由拒付貨款。服裝廠認為,服裝訂購數量減半,並未說是男、女各減半,當然可以理解為總訂購數量減半。
請問,該合同推定為變更還是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