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用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某一具体行为,但明确指出了准许适用某一法律文件中的某个规范的法律规范。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属于准用性规范的是?
A.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B.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D.我国《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的根本宗旨在于通过法律的参与使社会财富达到极大化的效益目标,也就是以价值极大化的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因此,不但所有法律现象都是以一定的经济关系为基础的,所有法律法规都有其经济根源,而且一切法律问题归结起来都是经济问题。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学者的观点中,属于经济分析法学派的选项是?
A.对于罪犯而言,由于犯罪对他的预期收益超过其预期成本,所以,某人才实施犯罪。
B.法律进化的根本性动力是社会不断增进的复杂性,随着社会复杂性的进化,法律也会相应发生改变。
C.法律作为社会工程或社会控制的手段,任务就在于满足人们的各种要求和愿望。
D.法律是人类有意识地创造以达到一定目的的手段,其目的就是利益,包括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近年来,高空坠物事件屡有发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不可否认,法律层面的规定,避免了高空坠物发生后出现索赔难的情形,确保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然而,侵权责任法律的规定,明显具有滞后性。也就是说只有发生侵害行为后,法律才会介入。那么,当侵权行为发生后,伤害或死亡悲剧已经发生,根本无法实现亡羊补牢的效果。因此,如何强化法律的前置性功能,让法律成为高空坠物的安全防护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下列说法与这段文字的主旨无关的选项是?
非我所创综合症或NIH综合症,是社会、公司和组织中的一种文化现象,人们不愿意使用、购买或者接受某种产品、研究成果或者知识,不是出于技术或者法律等因素,而只是因为它源自其他地方。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涉及非我所创综合症的一项是?
①现在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一批成文法典,如《汉谟拉比法典》就是对习惯规范进行或多或少的有系统的汇编。
②因而法律从基于起源于“偶然情形的个人间关系”的习惯性规范转变为“政治力量的一部分”。
③然而,正如通常所指出的那样,这种成文习惯法早已失去了习惯的特性,并可解释为“规则”。
④法律的发展经历了早期的不成文习惯的阶段,随后把习惯作为规则记录下来。
⑤按照萨维尼的分析,从历史发展的这个阶段开始,法的社会学特征显得更加疑难纷纭了。
⑥法降格为成文形式反映了政治势力的兴起。
将以上6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一项是?
虽然没有法律强制力作支撑的道德是虚妄的,但是法律在面对道德问题时,也总是会显得________,这种力不从心的根本原因还是由于法律的外在属性与道德的内在属性之间的矛盾,社会秩序的大厦是法理与道德共同支撑的,如果道德不立,人心善变,法律终会________。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用法律管道德问题,旨在利用法律对不道德行为的约束力,即通过规定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来惩恶扬善。但是道德问题无法量化,这就令道德立法常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不让座”的是全车的有座之人,还是与老弱病残孕距离最近的个别人?“常回家看看”的频率是什么,看的程度有哪些?如果道德立法缺乏必要标准和裁决程序,就会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境地。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长期以来,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屡打屡犯,层出不穷,以至于民众人心惶惶,甚至惊呼 “找不到可以放心吃的东西”,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法律发力不够,惩处力度偏轻,涉案人员所付出的代价.和其造假、掺假所获得的利益不成比例,高举轻放般的惩处非但不能起到应有的法律震慑作用。反倒在客观上令其他造假者有恃无恐,令社会食品安全问题久治不愈。
最适合做这段文字标题的一项是?
①回顾人类法律发展史,我们也能看到法律的发展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官不断补充完善法律规则、填补法律漏洞的过程。
②即使法律再完备也不能包罗万象,总是会给法官留下大量的解释空间。
③法律只有借助法官的解释才能实现对社会生活的有效规范。
④法典由法律语言构成,法律语言描述功能和信息载体功能十分有限,无法涵盖与描述全部的社会生活。
⑤有的立法者希望通过立法本身的高度完善去消除法律解释活动的必要性,但事实证明是徒劳的。
将以上5个句子重新排序,语序正确的一项是?
立法者希望通过法律文本语言向社会传递其价值立场。而要准确理解和严格遵守法律语言背后的价值立场,就需要对法律文本语言进行解释。以一般的、抽象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法条最终需要适用于特殊的具体个案。法官需要解决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就在于,该具体情形是否属于一般性规定所涵摄的范围,而回答这一问题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解释的过程。
这段文字着重强调的是?
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是原物的所有权人进行租赁、投资等特定的民事法律活动而应当获得的合法收益。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一项是?
虽然没有法律强制力做支撑的道德是虚妄的,但是法律在面对道德问题时,也总是会显得________,这种力不从心的根本原因还是由于法律的外在属性与道德的内在属性之间的矛盾。社会秩序的大厦是法律与道德共同支撑的,如果道德不立,人心善变,那法律终会________。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根据定义,下列符合可撤销婚姻的一项是?
A.已经结婚的王总跟公司女秘书公开同居。
B.小丽外出打工时被拐卖到山区卖于张某做妻子,并生有一子。
C.小李(女)二十周岁和小张(男)二十一周岁结婚。
D.孙某与周某结婚后因性格不合而决定离婚。分居半年后,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孙某又与另一外地女子结婚。
2014年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将________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官员介绍,“重典治乱”成为本次修法的主导思想,将设立最严格的程序________法律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政府失职将被________。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没有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是?
A.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应当与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B.1997年刑法修订取消投机倒把罪,则刑法修正以后实施的投机倒把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C.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的受害人不包括男性。
D.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部门规章设置的考试中组织作弊不受刑法处罚。
法律的当然解释是指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该事项应当被解释为适用这一法律规定。其解释方法有举重以明轻和举轻以明重。前者是指对于某一应当被允许的行为,举一个情节比其严重而被允许的规定,以说明其应当被允许。后者是指对于某一应当被禁止的行为,举一个情节比其轻微而被禁止的规定,以说明其应当被禁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法律规定禁止在公园采摘树叶,依据举轻以明重,在公园攀折树枝的行为应当被禁止。
B.唐律规定主人打死夜无故入人家者无罪,依据举轻以明重,主人打伤夜无故入人家者无罪。
C.法律规定禁止携带小型动物,依据举重以明轻,携带大型动物的行为应当被禁止。
D.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举重以明轻,15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是否能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合法。
与以上论述等值的是?(题干中的1234里共有两个选项与上论述等值)
1.如果双方事人的行为都是自愿的,就会收到法律的保护
2.如果双方事人的行为都是自愿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3.只有双方事人的行为合法,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受到法律的保护
4.如果双方事人的行为不合法,就不会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涉及行政许可的是?
A.伦理审查委员会在详细查阅王教授进行人体试验的研究计划之后,认为符合伦理规范,批准该项研究。
B.临近春节,小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并获得批准。
C.小张从医学院本科毕业之后,参加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之后开始行医。
D.国家工商总局在对某进口企业的资质实行了审核之后,给予其进口认证。
某企业拟开设4门培训课程:《企业文化培训》《劳动法培训》《商务礼仪培训》《销售培训》。员工甲乙丙丁4人各选修了其中一门课程。已知:
①他们4人选修的课程各不相同;
②法律专业毕业的丙选修的是非法律类课程;
③甲选修的不是《企业文化培训》就是《商务礼仪培训》。
补充以下哪个条件,能确定丙选修的是《销售培训》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包括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行为人约定的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现代社会中对人权最大威胁来自公权力,其中行政权由于具有扩张性、主动性等特征,尤其容易造成对行政相对人人权的侵犯。行政诉讼作为一种对人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在人权的法律保障中起着重要作用。
从这段文字可以推出: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或规定赋予的权限,根据法律或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违反规章制度或犯有轻微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者的一种制裁。
下列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