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化公司与某电子科技公司签订电脑及电脑软件购买合同,电子科技公司按时交付了10台电脑和两套排版软件。文化公司在使用软件的过程中,发现该软件有许多其他同类软件没有的优点,效率高,错误率低。于是,文化公司总经理不仅在自己公司的电脑上安装了这两套软件,还在另一文化公司里安装了这两套软件。电子科技公司在回访时得知这一情况,立即要求文化公司撤销另一文化公司的安装。文化公司辩称:“我们买了软件,就拥有了软件的所有权,当然就拥有其知识产权,怎么用都可以”软件的知识产权真的归文化公司所有吗?
钟某是某文化公司总经理,也是该文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一次文化下乡宣传中,钟某当着某小学全体师生的面宣称文化公司将赠送5万元的图书。1个月后,小学校长致电要求钟某履行赠与合同,钟某称文化公司已经转让他人,自己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赠与合同不成立,当然也不能履行。经调查得知,钟某在许诺以前已经策划转让该文化公司,在许诺后的第2天该文化公司就被转让。文化公司已经易主,钟某所达成的赠与合同还成立吗?
某文化公司委托一家中介公司为其联系办公用房,双方约定租赁合同成立后以一个月房租作为中介费用。双方签订合同前,房屋中介公司向文化公司提供多处房屋信息,文化公司对一处商住两用型公寓比较满意。文化公司有一员工就在该公寓附近居住,他打听到该公寓因为地皮产权不明,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不能上市交易。但是房屋中介公司从来没有讲过这一情况。最后,文化公司没有再购买房屋中介公司的这一公寓。房屋中介公司隐瞒了房产的重要信息,文化公司能否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