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阿里望島上的法庭開庭審理一起發生在島上的搶劫案。法庭上的關鍵人物有三個:被告A和被告的辯護律師B和原告C。
以下斷定可靠的線索:
(1)A,B,C三人中,一個是牧師,一個是無賴,一個是外來居民,但不知道每個人的對應身份;
(2)如果被告A無罪,那麼搶劫犯是被告的律師B或者是原告C
(3)搶劫犯不是無賴
在法庭上,A,B,C三個人分別作了以下的陳述--
被告A說:「我是無辜的。」
被告的辯護律師B說:「我的委託人確實是無辜的。」
原告C說:「他們都在說謊,被告是搶劫犯。」
這三個人的陳述確實是再正常不過了。法官經過認真考慮,發覺上述信息還不足以確定誰是搶劫犯,於是請來了當地有名的大偵探洛奇。
了解了全部有關信息后,洛奇決心把此案弄個水落石出,既不但要弄清誰是搶劫犯,還要弄清誰是牧師,誰是無賴,誰是外來居民。
洛奇首先問原告:「你是這一搶劫案的搶劫犯嗎?」原告做了回答。
洛奇考慮了一會兒,然後問被告:「原告是搶劫犯嗎?」被告也做了回答。
這時,洛奇對法官說:「我已經把事情都弄清楚了。」
提示:阿里望島上的土著居民分為牧師和無賴倆部分,牧師只講真話,無賴只講假話。
請問:誰是外來居民,誰是無賴,誰是牧師,誰是搶劫犯?
A、被告是外來居民,原告是牧師,被告律師是無賴。外來居民是搶劫犯
B、被告是牧師,原告是無賴,被告律師是外來居民。外來居民是搶劫犯
C、被告是外來居民,原告是牧師,被告律師是無賴。被告律師是搶劫犯
D、被告是外來居民,原告是無賴,被告律師是牧師。被告律師是搶劫犯
傳統的史學研究,由於其對象大都是「不能說話的」檔案和文獻資料,因而在研究過程中,它們只是扮演「法官」角色的研究者們審判的「被告」,而這個被告在法庭上沒有任何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所以,不同的「法官」由於其使用的審判規則不一樣,儘管這個規則非常科學和準確,造成對相同問題的研究結果卻大相徑庭。
這段文字所表達的主要意思是:
在法庭的被告中,被指控偷盜、搶劫的定罪率,要遠高於被指控貪污、受賄的定罪率。其重要原因是後者能聘請收費昂貴的私人律師,而前者主要由法庭指定的律師辯護.
以下哪項如果為真,最能支持題乾的敘述?
A、被指控偷盜、搶劫的被告,遠多於被指控貪污、受賄的被告。
B、一個合格的私人律師,與法庭指定的律師一樣,既忠實於法律,又努力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C、被指控偷盜、搶劫的被告中罪犯的比例,不高於被指控貪污、受賄的被告。
D、一些被指控偷盜、搶劫的被告,有能力聘請私人律師。
一個小島的法庭開庭審理一起發生在島上的搶劫案。法庭上的關鍵人物有三個:被告,原告和被告的辯護律師。以下的斷定是可靠線索:
a 三人中,有一個是騎士,一個是無賴,一個是外來居民,但不知道每個人的對應身份;
b 如果被告無罪,那麼罪犯是被告的律師或者就是原告;
c 罪犯不是無賴。
在法庭上,三人分別作了以下陳述——
被告:我是無辜的。
被告的辯護律師:我的委託人的確是無辜的。
原告:整個都在撒謊,被告是罪犯。
這三人的陳述確實是再自然不過了,法官經過認真考慮,發覺上述信息還不足以確定誰是罪犯,於是請來了當地有名的大偵探。
了解了全部有關信息之後,大偵探決心把此案弄個水落石出,即不但要弄清誰是罪犯,還要弄清誰是騎士,誰是無賴,誰是外來居民。
重新開庭時,大偵探首先問原告:「你是這一搶劫案中的罪犯嗎?」原告做了回答。
大偵探考慮了一會,然後問被告:「原告是罪犯嗎?」被告也做了回答。
這時,大偵探對法官說:「我已經把事情都弄清楚了。」
想想看,誰是罪犯,誰是騎士、無賴和外來居民呢?
所謂「以IP地址或者網路名稱作為被告」,其實只是針對預立案程序而言。這樣,網路侵權的原告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被告身份的相關信息,可以查實的正式立案審理,無法查明的則不予受理。由此可見,這麼做實際是原告請求法院通過其調查權,來查明IP地址或者網路名稱背後的人,將調查核實「被告人具體身份」的權力轉移給了法院。原告並不具備特別調查權,多數公眾也都沒有技術手段來進行網路追蹤。如果法院介入后仍然無法查清,還是不會受理。只要沒有明確的被告,原告的訴訟就失去了意義——且不說庭審過程中,「被告」無法進行辯護,就算原告贏得了官司,也沒有責任人來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這段文字主要講了什麼內容?
據統計,被指控搶劫的定罪率要高於被指控貪污的定罪率。其重要原因是貪污的被告能聘請收費最貴的律師,而搶劫案的被告主要由法庭指定的律師辯護。
以下哪項如果為真,最能支持題乾的敘述?
A.被指控搶劫的被告,遠多於被指控貪污的被告。
B.被告聘請的律師與法庭指定的律師一樣,既忠實於法律,又努力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C.被指控搶劫的被告事實上犯罪的比例,不高於被指控貪污的被告相應的比例。
D.被指控搶劫的被告、有能力聘請收費昂貴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