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法院的派出法庭,法官正在審理一起民事案件。其中原告起訴說:「被告曾經借了他一萬元,至今沒有歸還,眼看訴訟時效就要過了,必須馬上讓被告歸還。」
原告拿出一張借單,上面的日期是1993年2月29日,法官接過這張借條,略略沉思了一下,便對原告說:「被告究竟借沒借你的錢,希望你老實交代,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原告依然強詞奪理,最後法官說出了自己的理由,原告不得不低頭認錯,這是為什麼?
A、借條字跡有問題
B、借條時間有問題
C、原告的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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