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總是建立在某種「擔保」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性質的擔保,研究者們將信任分為「人際信任」與「制度信任」。人際信任建立在熟悉和親近感的基礎上,是一種由個人可靠或可信提供的擔保。制度信任則是建立在制度(尤其是法治制度)的公正、穩定和有效基礎之上,制度為所有人而不只是相熟的人提供可靠和可信的擔保,降低了社會交往的複雜性。人際信任是對個體的信任,有時又稱為人格信任。制度信任是對機構、群體、組織以及其他較抽象的對象的信任,因此也被稱為非人格信任和程序信任。
從這段文字我們可以推出?
A、人際信任比制度信任更具體更有人情味
B、人際信任不如制度信任那麼公正、可靠
C、制度信任的建立有賴於法治制度不斷健全
D、制度信任可為陌生人提供社會交往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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