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某经营着一家小型的物流公司,公司虽小,但业务却不少,从来不愁没有活干。有一天,向某收到同城某商贸公司发来的要约书,要约书中表明现在公司向外地拓展业务,需要借助物流公司一对一往客户单位发货,列明了运输价格,并标明近期内回复有效。向某忙得抽不开身,他觉得这份要约书只说“近期内回复”,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承诺期限,什么时候回复都行。1个月后,向某见业务量减小,发出承诺书,却被商贸公司告知“承诺无效,不予合作”。
请问,商贸公司“拒绝向某承诺”的做法合法吗?
A、合法
B、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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