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自短篇小說《棋逢對手》,作者西瑞爾?哈爾(英),譯者黃峻)
某天,烈陽高照。
某大樓施工地中發生了命案,正在旁邊巡邏的丹尼警官立刻趕到了現場,一名普通工人死在了一樓。以下是警官對案發現場的描述:
「死者身材瘦弱,目測死於窒息,屍體面朝下,頭部埋在水泥堆中,死前似乎經過劇烈掙扎,口鼻吸入大量粉塵,撕裂的嘴唇有泡沫狀血漬。死亡時間根據施工頭的證詞,他三十分鐘前還跟死者說過話,十五分鐘后就發現死者的屍體,所以應是在二十分鐘以內遇害的。」
為了不毀壞犯罪現場,他沒有觸碰死者的屍體,所以進一步的細節無法知道。在乎叫過支援以後,丹尼警官立馬將所有當時在施工地中工作的工人都叫來了,經過排查,最有嫌疑的三個人的證詞如下:
一號嫌疑人:「我在二樓鋪地磚呢,根本沒有時間作案啊,當時有好幾個人都看見了我。」
丹尼警官對他的描述:身材異常魁梧,光著上身,手腳布滿老繭,渾身布滿了水泥。
二號嫌疑人:「我在外面操控推土機,大家都聽見了!我可沒殺人啊!」
丹尼警官對他的描述:身材瘦小,一身駕駛員專用連體防護服非常乾淨,可是卻沒有帶頭盔,他解釋說天氣太熱了他又在推土機里所以覺得不用帶。
三號嫌疑人:「我在二樓修廁所呢,我跟他無冤無仇幹嘛殺他。」
丹尼警官對他的描述:他身材一般,穿著普通的工人背心,兩手非常乾淨,但手臂內側有很多細小的划痕,他解釋說是修水管時被牆壁內的鋼筋划傷的,傷口看起來很新。
正當丹尼警官錄證詞的時候,老白警官來帶著法醫來到了現場。看了看丹尼警官錄下的證詞,又看了一看水泥,老白說道:「不用麻煩了,兇手就是他。」
請問誰是兇手?
九月十五號,那天,發生了什麼事?丹尼想不起來了。那天一定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事情,該死!怎麼會忘了呢?
丹尼自信不會忘記任何殺人的過程。他記得六月十五號時勒死一個女孩時對方臉上絕望的表情,也記得四月十五號時把一個男子四肢打斷放空了他身上的血。他殺過很多人。他以此為樂。所以丹尼無法容忍記憶的缺失。
護士進來了。
「噢!丹尼先生,你終於醒了。」
「呃,我為什麼會在醫院?」
等等,丹尼聽到了一陣嬰兒的哭聲,記憶之門忽然打開。對了,九月十五號,那天,他…剖開了一個孕婦的肚子!孕婦的慘叫聲彷彿還迴響在他耳邊。他殺了孕婦嗎?好多血。可是…後來發生了什麼呢?他還是沒想起來。
「你忘了嗎?你被一輛汽車撞倒了,昏迷了好久。」護士的話把丹尼拉回了現實。
沒錯,他想起來了,他走在路上,最後一刻聽見剎車聲。他那時候感到很高興,因為殺了人嗎?想不起來了。
「運氣真好,醫生說你恢復良好,再換一次葯就差不多了。」護士給丹尼換上藥。
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丹尼滿腦子都是這個問題。不對!他忽然發覺不對勁。
「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丹尼從未把自己的真名透露給外人!
「你又忘了,呵呵,你那天不是對懷孕的媽媽說,『我會告訴每個我殺死的人我的名字』嗎?」
「你難道是!?」
丹尼終於想起來了!九月十五號,那天,他沒有殺人。而是…救了人。
「啊!你在葯里放了什麼?」
「要怪就怪你那天沒有殺人。」護士陰森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