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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推理 長篇推理 選擇題 思維
於 2019-06-19 03:38提供 來源:33IQ網
(43)

(改自短篇小說《棋逢對手》,作者西瑞爾?哈爾(英),譯者黃峻)

   下面是警官的一份報告:
   局長先生親啟:
   本月十日晚七時三十一分,本署接到電話,說是一個姑娘在迪福特·帕爾瓦大街的維卡拉基巷被刺。打電話的人自稱約翰·丹尼森。我認識這個青年人,他住在約伯尼的市屬公寓,曾在馬克漢普敦的維尼爾法院被指控歐斗和盜竊罪(1954年卷宗第892號)。
   我隨即趕赴現場,發現了克里斯廷·芭爾京的屍體,時間是晚上八點三十七分。死者十八歲,住迪福特·帕爾瓦大街的朱伯尼·特雷斯衚衕。屍檢報告表明被害者的胸部被創,系由一把長刃刺殺而亡(報告隨信呈上)。
   約翰·丹尼森很快趕來了。他是從約有一百五十碼外的公用電話間那兒來的,情緒十分激動。他告訴我當晚曾約好與死者會面,意欲陪她參加馬克漢普敦市政廳的舞會。他們要去維卡拉基巷口的汽車站,打算搭乘七點四十分的公共汽車進城。這時,突然在巷子附近的灌木叢中跳出一個男人,此人面目在黑暗中無法辨認。他從後面給死者一擊后立即逃亡。
   經過進一步的詢問,丹尼森自願提供情況說,他認定兇手是查爾斯·帕克。我對這個青年人亦有所聞,他住在迪福特·馬格拉街的河濱巷,曾於上次大審中被控犯有蓄意傷害罪(1954年卷宗第493號)。丹尼森聲稱,帕克兩度因他與死者的關係公然對他以武力相威脅。我有理由認為死者稟性怪癖,輕浮放蕩。
   屍體運走的工作安排妥當后,我邀請丹尼森隨我一同去警署。查爾斯·帕克也在那兒。金帕探長記錄了他的陳述,我們到那兒時他正好就要講完。
   兩人一見面,都擺出了一副躍躍欲斗的架式。為了他們的自身安全,只好把他們分別關進單人牢房。
   從金帕探長的筆錄中得知(筆錄一併呈上),帕克是在七點四十分到達警署的。(我的實驗結果表明,可以用十分零二十秒從犯罪現場跑到警署。)帕克陳述的大意是:他當晚與死者約會,準備一起去馬克漢普敦的開羅電影院去看電影。他們在前面維卡拉基巷的汽車站的路上……下面我也無須贅述了,先生,把兩者的供詞比較一下,實際上是完全相同的。
   帕克向金帕探長表示,他堅信丹尼森就是兇手,並說丹尼森曾三次毆打過他。
   鑒於這種情況,我對兩人都進行了仔細搜查。
   在丹尼森的身上,我發現了一塊手帕(弄髒的),一份馬克漢普敦的《每夜新聞》,一包香煙,一盒火柴,一個錢包,內有三先令六點五便士的現金,一把隨身攜帶的小梳子和一把帶鞘短刀。他說帶刀是為了防身,尤其是為了防備帕克。刀子顯然是剛剛磨過的。他穿的是「無賴青年」式的衣服,右袖口處我發現有血污一塊。他坦然承認這很可能是死者的血跡。他說在她負傷倒地時,他曾扶過她。
   在帕克的身上,我也發現了一塊手帕(弄髒的),一隻打火機,三張淫穢照片(一併附上),一個錢包,內裝現金兩鎊十先令六點五便士,一把小梳子,一條皮帶,上面掛有個空刀鞘。檢查了他的單間牢房后,發現了一把刀,與丹尼森的那把刀相似,此刀是藏在牢房的通風器里。經過一番盤問,他不得不承認那是他的東西。他聲稱帶刀子是為了自衛,特別是為了防範丹尼森。
   這把刀也可以看得出是新近磨過的,進一步檢查,發現刀上有血跡。在他的手帕上也發現了血跡,他說是由於在磨刀時劃破了手。他右手的拇指上的確有一道新近癒合的傷口。他的服裝式樣與丹尼森的相仿,衣服上未發現有血污。
   在警署的化驗表明(化驗報告隨文呈上),所有的血跡均系O型,與死者的血型一致。不妙的是,帕克也是這種血型。經檢查,丹尼森的血型則是AB型。
   十一日清晨,我重返維卡拉基巷的現場勘察。雖然巷內路面泥濘,然而還是可以分辨出一男一女走向犯罪地點的腳印。我還從巷子的另一端出事地點的一片灌木叢里,發現了一個男人的腳印(附照片)。這腳印在這兒與那一對男女的腳印交錯在一起,其中也混雜著我和其他警官的腳印。
   我取來死者的鞋,證實了與那女人的腳印相吻合。然後我又找來兩個被拘者的鞋子,真叫人吃驚,兩雙鞋幾乎一模一樣,都是新的,黃褐色的微孔皮革,皺膠底,鞋碼均為10號。經過詢問查明,兩人先後相差幾天在馬克漢普敦的高街上的同一家商店裡所購。兩雙鞋都沾了泥,不用說每一雙鞋都適合那兩組腳印。
   我走訪了死者的母親和姐姐,繼續進行詢查。其母對自己女兒的活動一無所知,不過她姐姐告訴我,死者和這兩個年輕人中的每一個都經常外出,每個人都曾為她和另一個人的交往而威脅過她。她也說不上她妹妹是和其中哪一個共度了出事的那個夜晚,可她提到了,說她是個舞迷,經常去市政廳跳舞。她又說她妹妹很愛看德懷特·拜布爾主演的片子,而這位影星的一部新片「巴黎戀歌」那天正好在開羅電影院上映(參見呈上的《每夜新聞》的廣告)。
   審訊目前看來是無法進行下去了。兩個年輕人都矢口認定自己的供詞全是事實,我也簡直沒法確定誰在撒謊。要想找到更多的證據,希望十分渺茫。但是兩人之中必有一個是這次蓄意謀殺的兇手。我非常遺憾,我沒法在這種情況下將可疑的人犯逮捕歸案。
   (警官:B·波特里斯)
   局長把這份報告仔細看了兩遍,接著在頁邊批示:「立即逮捕丹尼森。他撒起謊來真是膽大包天。」

請問局長是從哪裡看出來的呢?
標籤: 丹尼 帕克 死者
該題最近被收錄於題集 推理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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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推理 短篇推理 選擇題 思維 原創
於 2017-10-17 16:19提供
(90)

某天,烈陽高照。

某大樓施工地中發生了命案,正在旁邊巡邏的丹尼警官立刻趕到了現場,一名普通工人死在了一樓。以下是警官對案發現場的描述:

「死者身材瘦弱,目測死於窒息,屍體面朝下,頭部埋在水泥堆中,死前似乎經過劇烈掙扎,口鼻吸入大量粉塵,撕裂的嘴唇有泡沫狀血漬。死亡時間根據施工頭的證詞,他三十分鐘前還跟死者說過話,十五分鐘后就發現死者的屍體,所以應是在二十分鐘以內遇害的。」

為了不毀壞犯罪現場,他沒有觸碰死者的屍體,所以進一步的細節無法知道。在乎叫過支援以後,丹尼警官立馬將所有當時在施工地中工作的工人都叫來了,經過排查,最有嫌疑的三個人的證詞如下:

一號嫌疑人:「我在二樓鋪地磚呢,根本沒有時間作案啊,當時有好幾個人都看見了我。」

丹尼警官對他的描述:身材異常魁梧,光著上身,手腳布滿老繭,渾身布滿了水泥。

二號嫌疑人:「我在外面操控推土機,大家都聽見了!我可沒殺人啊!」

丹尼警官對他的描述:身材瘦小,一身駕駛員專用連體防護服非常乾淨,可是卻沒有帶頭盔,他解釋說天氣太熱了他又在推土機里所以覺得不用帶。

三號嫌疑人:「我在二樓修廁所呢,我跟他無冤無仇幹嘛殺他。」

丹尼警官對他的描述:他身材一般,穿著普通的工人背心,兩手非常乾淨,但手臂內側有很多細小的划痕,他解釋說是修水管時被牆壁內的鋼筋划傷的,傷口看起來很新。

正當丹尼警官錄證詞的時候,老白警官來帶著法醫來到了現場。看了看丹尼警官錄下的證詞,又看了一看水泥,老白說道:「不用麻煩了,兇手就是他。」

請問誰是兇手?

標籤: 警官 丹尼 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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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推理 恐怖推理 開放題 思維
感謝 匿名網友 於 2015-08-30 00:02:38 提供 來源:夜月越原帖
(21)

九月十五號,那天,發生了什麼事?丹尼想不起來了。那天一定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事情,該死!怎麼會忘了呢?
丹尼自信不會忘記任何殺人的過程。他記得六月十五號時勒死一個女孩時對方臉上絕望的表情,也記得四月十五號時把一個男子四肢打斷放空了他身上的血。他殺過很多人。他以此為樂。所以丹尼無法容忍記憶的缺失。
護士進來了。
「噢!丹尼先生,你終於醒了。」
「呃,我為什麼會在醫院?」
等等,丹尼聽到了一陣嬰兒的哭聲,記憶之門忽然打開。對了,九月十五號,那天,他…剖開了一個孕婦的肚子!孕婦的慘叫聲彷彿還迴響在他耳邊。他殺了孕婦嗎?好多血。可是…後來發生了什麼呢?他還是沒想起來。
「你忘了嗎?你被一輛汽車撞倒了,昏迷了好久。」護士的話把丹尼拉回了現實。
沒錯,他想起來了,他走在路上,最後一刻聽見剎車聲。他那時候感到很高興,因為殺了人嗎?想不起來了。
「運氣真好,醫生說你恢復良好,再換一次葯就差不多了。」護士給丹尼換上藥。
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丹尼滿腦子都是這個問題。不對!他忽然發覺不對勁。
「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丹尼從未把自己的真名透露給外人!
「你又忘了,呵呵,你那天不是對懷孕的媽媽說,『我會告訴每個我殺死的人我的名字』嗎?」
「你難道是!?」
丹尼終於想起來了!九月十五號,那天,他沒有殺人。而是…救了人。
「啊!你在葯里放了什麼?」
「要怪就怪你那天沒有殺人。」護士陰森地笑道。

標籤: 丹尼 孕婦 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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